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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动力蓄电池目录申报体系

2016-05-23 08:41来源:电车汇关键词:动力蓄电池动力电池动力蓄电池目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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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发布,是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要求制定的行业指导性意见,更是为了加强动力电池安全性和生产规范化管理做出的重大决策。“原本我们并不希望与该规范条件与新能源车型推荐目录联动,但是鱼龙混杂的企业太多,被披露的事故太多,因此,本着对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考虑,临时启动‘补充意见’(《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补充意见)是部委经过周密讨论后的决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信部相关人士对电车汇如是说。

不过,在不少业界人士看来,从“三元”被禁,到“推荐目录”推到重审,再到“补充意见”跟进,主管部门的政策,总在因舆论事故而不停的“补丁”。“原本属于行业发展的一些小病,喝白开水就可以解决,主管部门却非要下猛料,用猛药,这的确有点思虑不周。”被业界人士尊称为“教主”的杭州伯坦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聂亮在微信朋友圈如此表示。

在聂亮看来,对整车,动力电池进行双目录管理的做法,并不能全面遏制行业泡沫。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看似风生水起,但从技术和产品层面却根本没有定型,行业依旧需要时间不短的沉淀优质产品和技术。不过,对于主管部门而言,“围绕核心零部件严格规范目录管理”的思路已在内部明确,短期看,根本不存在回旋余地。

申报推荐目录的全新要求

昨日,武汉东风扬子江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雷洪钧率先在朋友圈披露了中机中心最新的运输类新能源专用车、货车公告样车要求:

1.动力电池系统总质量不超过整车整备质量的25%;

2.动力电池厂家在工信部目录内;公告后量产车辆设计变更要求,否则新型号重新公告:

3.单体蓄电池型号、生产企业相同;

4.动力蓄电池组总标称电压、总标称容量相同;

5.驱动电机/发电机的型号、位置、数量、生产企业相同;

6.控制系统(包括整车控制器、电源管理系统、电机控制器等)软件版本、硬件型号及生产企业相同;

该消息今日经电车汇与中机中心主管部门核实后得到了确认。而在电车汇看来,作为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荐车型目录(购车补贴目录)的材料递交和审核部门,中机中心作出如此表态,显然是基于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对补贴目录入选的整体意见而为。

而事实上,除去整车目录外,从电池组、电机+电控等核心部件入手规范行业,中汽中心相关负责人对电车汇表示:“从强检报告到目录申请及批复,无论整车企业还是核心部件供应商,必须针对对口部门进行材料递交及签署。而针对具体负责人,一旦签字后出现事故并被披露,将直接被主管部门问责。”

原标题:解读动力蓄电池目录申报体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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