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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十三五规划:力争“十三五”期间新增400万千瓦火电装机容量 进一步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全文)

2016-06-17 09:2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火电装机莆田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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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快区域资源共享、要素互补,构建以人为核心、以中心城区为依托,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格局。到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用地规模控制在435平方公里以内,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250平方公里以内。

一、提升中心城区发展水平。发挥中心城区支撑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作用,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加大旧城改造力度,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工业退城入园,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更好地强化中心城区的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荔城重点打造木兰溪两岸板块、黄石新度城市新板块、西天尾城市拓展板块,促进新旧城区顺畅衔接、产城高效融合。城厢重点实施“优二进三”,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打造金融中心、现代服务业新高地。涵江重点加快西部新城、滨海新区开发,完善城市设施,建设环兴化湾南岸的生产性服务中心。秀屿、北岸开发区依托莆田火车站和深水良港的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建设土海宜居、火车站和妈祖城片区,服务和支撑临港产业发展。

二、激发区域发展活力。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推动城区与周边区域的交通、信息网络等链接和产业分工协作,进一步激发区域经济发展活力。加快开发兴化湾南岸、埭头半岛、南日岛,规划建设莆田新区。以建设全国示范的生态海洋牧场为支撑,立体开发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打造南日海洋经济综合开发试验区。强化仙游城区综合服务职能,以仙游工艺创意产业园为龙头,促进县城与榜头连片发展。推进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区划优化整合工作,加快湄洲岛开放开发,打造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加快推进涵江、秀屿、北岸临港区域开发建设,高起点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优化临港产业布局和分工协作,形成带动全市发展的新增长极。

三、积极培育小城市。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开展榜头镇省级小城市试点工作。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吸引周边农村人口向小城市集聚,推动小城市常住人口同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强化小城市产业支撑。按小城市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强化环境保护和修复,提升小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通过直接放权、委托执法、联合执法、派驻机构等方式,进一步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逐步赋予试点镇县级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小城市功能,提高试点镇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努力使镇级城市设置与城镇化发展要求相适应。

四、有序发展小城镇。坚持分类指导、差别化发展、择优培育、科学稳妥撤并,引导小城镇走特色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加强中心城区周边小城镇的统筹配套发展。完善远离中心城区的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成为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供给中心。以埭头、枫亭、度尾、钟山和白沙五个中心镇为核心,继续深化升级西天尾、江口等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支持具有特色产业、生态优越、历史文化积淀的小城镇,发展成为独具魅力的特色镇。重视特色产业集群对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形成特色产业集群与城镇集群互促共进、相得益彰的发展新格局。

第三节  实施强村富民行动

完善村庄规划体系,围绕主导产业开发,扶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产业发展能人大户等,延伸发展集“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链,实现试点村及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带动效益,促进农民收入大幅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完善村镇规划体系。分层面完善规划,主动对接《莆田市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2013-2020)》,做实做细县(区)域村镇体系规划,明确镇村整体布局,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和建设标准,提出不同区位、不同条件村庄环境改善的类型和时序,推动规划落实到位。注重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符合村情村貌,满足村民需求,合理布局设施,保护田园风光,增强规划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规划执行力,将规划转化为村民自觉的行动,实现村民对规划要求的自我约束、自我维护、自我管理。

二、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从尊重群众意愿、坚持配套建设、接轨城镇管理、公平分享利益出发,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按照城镇转化型、中心集聚型、整治提升型、特色风貌型、生态控制型和整村搬迁型的规划,对现有村庄进行整合。对因居住环境恶劣、基础设施差、改造提升难度大成本高的逐步实施搬迁。在沿海-平原地区村庄,重点推动“一户多宅”闲置土地整理,新增耕地用于城市建设的增减挂钩指标;在山区村庄,重点引导零散的居民点向镇区、新型农村社区搬迁集中,结合地灾点治理及土地整治,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配套。加强新型农村社区运行保障建设,制定相应的社区建设与治理政策,保障社区居民有效行使自治权利,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和各种非政府组织,规范政府、社会组织行为,使新型农村社区在法制保障下健康发展。

三、培育乡村特色产业。探索建立市级强村富民增信基金和村级融资担保基金,缓解农村及农民在生产发展中面临的资金难题。结合村情实际培育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乡村特色产业,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积极培养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定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吸引“乡贤”和能人回乡创业,完善优惠政策和奖励机制,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位于榜头工艺核心区、上塘珠宝城片区周边等产业特色较明显的村,围绕特色主导产业不断拉长链条,进一步促进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在白洋、涧口、车口等土地资源丰富的山区村和石城、筶杯、后叶、山初等养殖业繁荣的沿海村,以及金溪、乌石、大阪等具有特色优势农业的村庄,因地制宜、持续发展蔬菜、水果、药材、茶叶、大米、禽苗等地方性特色农产品,打造地域品牌,以品牌走市场增效益。位于湄洲岛、九鲤湖等风景区的周边村,主动融入当地的旅游发展规划,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及周边产业。积极培养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过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社、投资有限公司等形式,有效进行土地整合流转,培育现代农业,实施规模经营和农场化、公司化生产经营,逐步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2020年前,各试点村产业培育成效显现,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面提升,实现30个以上试点村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农民收入水平等主要指标达到农村小康示范村要求。

四、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围绕“美丽乡村”的“三整治三提升”建设标准以及“幸福家园”的“三通四绿十配套”建设要求,遵循“六不六多”原则,着力加强农村水、电、路、电话、有线电视、互联网、公交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卫生服务站、公园、小学、幼儿园、文化站、社区超市、银行网点、村道路灯、公交停靠站、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和配套完善。实施“四绿”工程(绿色乡村、绿色屏障、绿色河岸、绿色通道),推进“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坡荒地)和裸露地块绿化。深化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健全村庄保洁制度,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根据村庄传统建筑特点,维修和保护历史建筑、特色建筑,形成整体风貌和地域特色,打造“一村一韵”、“一村一景”,体现乡村风格和地域特色。结合土地整治、“两违”清理和村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加强公共空间治理,整治农房院落、废弃住房、临时搭盖、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建立生态保护和环境维护长效管理制度,探索乡村参照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模式,试行社会化、公司化经营。

五、促进农民增收。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托管、土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等形式,促进土地整合流转,培育现代农业,实施规模经营和农场化、公司化生产经营,逐步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加大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和服务力度,发展具有特色的家庭农场,以珍贵树种、花卉种植为主,围绕水产养殖、名果、特色园艺等产业建设,鼓励家庭农场精细化、智能化生产。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和互联网创业线上线下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互联网+农业”模式,对果蔬、水产生产进行智能化控制、实时监控,到2020年,培育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区。把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管理与推进绿色证书制度结合起来,就现代农业“三新”(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知识等统一培训内容、培训模式,系统地培养一批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社会服务型和技能带动型的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农民创业增收致富。

专栏13:“十镇百村”试点工程

整合策划13个试点镇、116个试点村,农村路网、水利建设、填海造地、污水处理、安置房建设、职教基础设施、园区基础设施等方面100多个项目,总投资900亿元以上。

第五章  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

深入实施生态市战略,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资源节约和环境宜居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第一节  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

推进转方式调结构,逐步构建与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一、推动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强自然资源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提高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增强资源保障能力。严格保护耕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差别化用地管理制度,合理调控城镇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质量,增强林产品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构建树种多样、层次分明、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严格实行各项引水、取水、供用水的节水要求,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服务业发展,遏制农业粗放用水,加大城市生活节水力度,建设节水型社会,到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3.35亿立方米以内。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优化矿产海砂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

二、持续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或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继续推进仙游循环经济园区、莆田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秀屿LNG产业园循环化改造,实现产业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水集中处理。积极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与资源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居民大件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回收利用,争创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三、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实施存量优化、增量控制,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加强工业节能和技术改造提升,促进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严格新上项目节能降耗审查,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实现节能清洁生产。

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积极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和海绵城市。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逐步降低煤炭和石油使用比重,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扩大太阳能光电光热建筑一体化和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技术应用规模,提高LNG清洁能源使用率,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建设全国新能源示范城市。组织实施重点用能单位低碳行动,健全能源监管体系,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推行能效“领跑者”、节能发电调度、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新机制。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认真落实国家、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方案,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控排技术,督促重点企业实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制度,有效控制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和废弃物处理等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通过增加森林、农田、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不断提高碳汇能力。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选择一批社区、产品开展低碳试点示范,促进低碳产业发展。发展低碳交通,大力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推进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加强能源、温室气体排放、森林碳汇、物种保护等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完善数据核算制度办法。

第二节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全面落实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构建宜业宜居的生态人居体系。

一、深化流域水环境、海岸带和近岸海域环境整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期间,木兰溪、萩芦溪Ⅰ-Ⅲ类水质比例分别不低于83.3%、95%。加强畜禽养殖整治,禁止在溪流、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市政府划定的禁养区内圈养畜禽,控制水源污染,确保饮水安全。实施水污染物排放容量控制,进一步改善木兰溪、萩芦溪流域和南北洋河道的生态环境,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排放,重点流域沿岸严格控制新建、扩建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对高耗水、废水排放量大的行业严格审批。加快湄洲湾北岸污水干管、东吴工业园污水干管等一批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尽快启动兴化湾南岸尾水排海工程建设,加强污水管网末端建设和“最后一公里”污水收集。落实陆源污染物排海控制和治理责任,加强流域面源污染的治理,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积极推进沿海城镇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减少近岸海域海漂垃圾。严格控制海上污染源。

二、深化城乡污染防治。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加大城乡河道整治力度,加快城市餐厨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控制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大力推广“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加强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

三、抓好大气、噪声等污染防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市优良空气天数不低于95%。重点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程建设,严控细颗粒物、臭氧等复合污染。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工作,加强对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重点行业的粉尘、烟气治理。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推进车用燃料清洁化进程,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车。大力推广绿色矿山标准,减少矿山开采、加工、装运和废弃物堆放的粉尘排放。加强城市交通运输和工程施工过程的防尘、抑尘管理,推广封闭式施工模式。大力削减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加强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强化交通、建筑施工、饮食服务、娱乐场所等噪声污染防治。

四、深化生态镇村创建。编制实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合理控制城市人口密度、建筑物密度,保护并适当扩大城市绿地、水域、山体等开放空间,加快构建城市景观体系。加强村镇规划编制管理,优化村庄布局,加强建筑外观改造,引导和推动一批经济基础和生态环境较好的乡镇、村建成生态乡镇、生态村居。大力推行绿色建筑,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实施农村太阳能供电、供热设施进村入户。积极推进低碳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有效削减道路交通的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扎实推进以“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为载体的绿色创建工作,强化社区、学校环境质量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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