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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加快西柏坡电厂、上安电厂余热入市工程建设(全文)

2016-06-22 12:2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热电联产火电燃煤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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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攻坚整治阶段(2016年7月1日-2017年10月31日)

各县(市)、区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煤炭经营单位深度整治,全面依法取缔劣质煤销售网点,规范煤炭经营行为,对违法占地的,责令恢复原状。做好完成情况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在2016年底前完成。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验收组,对各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存在问题的立即实施整改,确保全面完成深度整治目标任务。此项工作在2017年1月中旬完成。

各部门、各县(市)区按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散煤压减和替代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法检查,强化区域内煤炭全过程质量控制,严督紧促存在问题的单位整改,切实解决散煤煤质不达标、替代置换缓慢、煤尘污染严重等问题。市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督查,表扬先进,曝光落后,对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约谈。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

各县(市)、区在散煤整治工作中应积极选树标杆,开展对标升级,促进整治、规范、提高工作常态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细化治理标准,完善工作措施,实现散煤污染控制的制度化、长效化,提升全市散煤质控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各有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农工委、市发改委、环保局、农业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检验检疫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全市散煤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散煤整治的日常调度、督导、评估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制定专项方案,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散煤管理,落实散煤污染整治目标任务。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督导推进各项散煤整治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开展煤炭经营单位环保达标整治,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燃煤单位煤质监管,依法查处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行为;市发改委负责煤炭生产单位煤炭管理,做好无烟煤、兰炭等优质煤源的拓展保供和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建设,推进市区中心城区、县城建成区清洁能源利用和洁净型煤及配套炉具使用;市农业局负责农村居民采暖、设施农业生产等农村消费散煤压减替代,鼓励引导居民使用洁净燃料,做好农村地区高效清洁燃烧炉具推广工作;市质监局负责煤炭生产领域煤质监管,依法对煤质检验机构进行监管,配合做好流通、使用领域煤质监管工作;市工商局负责煤炭经营单位监督和煤炭质量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行为;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过境煤炭运输车辆管控,配合做好煤质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煤质严重超标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市国土局配合做好煤炭经营单位深度整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节能,做好城镇供热工程建设、供热锅炉改电改气工作;市统计局负责全市压减散煤数量评估并纳入全社会煤炭消费核算;石家庄检验检疫局负责进口煤炭检验管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平面广告、网络等媒体优势,大力宣传散煤污染整治的意义和进展情况,曝光整治不到位问题。规范重点民用煤炭(含洁净型煤)生产、销售和燃煤单位落实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12315”、“12365”、“12369”举报热线,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引导和鼓励公众监督商品煤生产、销售、使用工作。通过示范观摩、科技下乡等形式,提高广大居民对清洁、高效、环保能源技术和产品的认识,动员全民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四)创新政策机制。出台散煤综合整治支持政策,运用法律、经济、科技、行政等手段,推进散煤减量化和洁净化。开展散煤压减数量评估并纳入全社会煤炭消费核算。制定民用炉具地方标准,建立洁净燃料与高效清洁燃烧炉具(含型煤专用炉具)捆绑销售推广机制。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合同环境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第三方运营等形式,创新燃煤公共设施融资模式,以契约形式加强煤炭管理。利用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加大散煤整治资金支持。

(五)加强督导考核。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实行月调度制度,各县(市)、区务于每月2日前将本辖区上月工作进度和累计进度分别报送有关市直牵头部门,牵头部门汇总整理后每月3日前将全市上月工作进度和累计进度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调度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将各县(市)、区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度考核内容。对按期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以及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施问责。

附件:

1石家庄市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石家庄市散煤污染整治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3石家庄市城市区域散煤压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

4石家庄市农村地区散煤压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

石家庄市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邢国辉 市长

副组长:

张泽峰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李雪荣 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农工委书记

郝竹山 市政府副市长

姜阳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宋国宏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高庆洲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胜永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戎华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左红江 市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

王华平 市环保局局长

赵文锋 市发改委主任

蒲国良 市农业局局长

周立新 市财政局局长

赵路新 市国土局局长

张军卫 市住建局局长

曹新华 市工商局局长

侯洪彬 市质监局局长

马千里 市统计局局长

张继东 石家庄检验检疫局局长

董瑾科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于胜永同志兼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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