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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基本电费过高”难题 《供电营业规则》等将大修

2016-06-28 17:08来源:电力法律观察作者:观察君关键词:供电营业规则销售电价供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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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舆论广泛关注的企业基本电费过高问题,国家发改委在今天(6月28日)举行的“深化价格机制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由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做出了积极回应,并宣布了解决思路。

观茶君认真研究发改委的回答后发现,按照该解决思路,现在实行的《供电营业规则》、《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都将面临重大修改。换句话说,发改委的表态意味着《供电营业规则》等已正式提上修改日程。

为方便阅读,观茶君特摘录发改委新闻发布会相关原文,并尝试附上相关依据。

【中国电力报记者】我们知道,有工业企业反映基本电费过高,为什么我国工业企业电价要收基本电费?能不能下调?谢谢。

【张满英】你的问题是为什么收基本电费,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得要把两部制电价制度介绍一下,两部制电价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使用的电价制度,这个制度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基本电费,反映的是用电的固定成本。这个固定成本是为用户随时用电配备专门装备而耗用的费用。和用多少电、什么时候用电没有关系。另一方面是变动电价,是供电成本中的变动费用,这和用电量的多少是直接相关的。为什么通过容量电费回收?我是用户,可以促使我科学合理的选择容量,促使用户控制成本,减少支出。从电网供电企业来讲,也要根据容量,对输配电投资成本进行控制,也可以控制成本。这是我介绍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情况。

反映基本电费高的问题,可以算一个简单的基本账,作为大工业用户来讲,一般都要专门配备的供电设施,在基本电费一定的情况下,因为大工业是在高电压等级,用电量大,所以分摊到单位产品的基本电费相对是少的,所以是比较经济的。而居民和小微企业,因为电压等级低,用电量少,只能合用一个供电设施,这样分摊在产品的每度电上来讲,可能基本电费相对要高,现在实行的是单一制,用多少电交多少钱,是这么一个概念。

【观茶君按】这里所说的两部制电价和基本电费的法律依据,是自2005年5月1日起执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514号),该《办法》效力等级不高,属于部委规范性文件的范畴。

《办法》第十条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实行单一制电度电价。工商业及其它用户中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受电变压器容量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小于100千伏安的实行单一电度电价,条件具备的也可实行两部制电价。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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