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输配电电力市场大用户直购政策正文

辽宁印发电供暖(供热)电力交易方案及规则的通知

2016-07-04 10:53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电力交易电供暖电力公司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辽宁省电供暖(供热)电力交易规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推进蓝天工程,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和第94次省长办公会议精神,推进电供暖(含供热,下同),结合辽宁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电供暖(含供热)单位(以下简称供暖单位),暂确定为使用电热锅炉供暖方式的单位。

第三条供暖单位所需电量,通过电供暖电力交易市场解决。

第四条参与电供暖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包括供暖单位和发电企业。

第五条电供暖电力交易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优质可靠供电、供热及可再生能源消纳需求;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坚持节能环保、效率优先;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四)市场成员参与交易行为平等自愿、利益共享,履行社会责任;

(五)通过全省统一平台进行交易。

第二章市场准入

第六条供暖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参加交易:

(一)供暖单位须具有合规的用电手续;

(二)供暖单位须对电热设备单独加装计量表计、负荷控制和用电采集装置;

(三)拥有自备电厂的供暖单位自发自用电量需要全额交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第七条供暖单位持供电企业出具的合法用电手续和电供暖项目方案到所在市经信委申请准入,并于8月15日前凭市经信委准入文件到电网企业登记注册。10月1日前完成计量表计、负荷控制和用电采集装置的安装工作,经市经信委组织供电企业查验后,方可参与交易。

相关阅读:

江西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加快推进江西省电能替代工作指导意见

重磅丨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全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交易查看更多>电供暖查看更多>电力公司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