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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十三五规划:在华电江苏、大唐热电等建设一批热电联产项目 开发风能、核能等新能源技术(全文)

2016-07-08 09:0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热电联产苏州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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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诚信奖惩和监督机制。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进行宣传,使守信者受到推崇。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对诚实守信者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实行优待政策,形成正向激励。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探索利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联动惩戒。按照失信类别和程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社会管理等多种手段,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联合惩戒机制,制定行政性、行业性、社会性的约束和惩戒措施。完善诚信监督体系。坚持舆论监督、行政监管、行业管理、社会监督相结合,构建多层面、全过程、广覆盖的监督体系。针对失信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强化风险排查,提升诚信监管效能。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失信违规行为,对举报问题及时查处。

第三节  努力打造法治苏州

着力构建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建设先导区,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让法治成为每一个苏州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内容,让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和标志。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加强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积极推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立法。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政府行政管理中的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逐步转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专业中介机构和企业等社会主体承接,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社会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大决策信息公开力度,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运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逐步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研究探索重大行政执法公众评议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对权力集中的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完善审计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完善法治市场环境。围绕打造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的市场环境,依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依法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法治成为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保障。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受理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规划和政策法规。严格行业管理责任,构建分类监管、技术监管等行业监管长效机制,运用法治化、信息化手段提升市场服务、监管、治理水平。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

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高起点推进“七五”普法,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把普法教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发挥宣传、教育、司法、文化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以案释法制度。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鼓励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规章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法律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积极扶持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创新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仲裁制度,健全行政裁决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第四章  建立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

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为契机,以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为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科技创新支撑能力,集聚创新资源和要素,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优化创新生态系统,着力构建完备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

第一节  全力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完善政策扶持体系,促进形成较大规模的具有核心技术和综合竞争力的企业集群,释放高端发展新动力。

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顺应互联网时代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实施苏州“创客天堂”行动,着力构建低门槛、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激发全社会上下创造活力,孵化培育一大批有活力、有潜力的科技小微企业,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支持鼓励企业、创投机构、现有孵化器、在苏高校和职业院校、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创业平台建设,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进一步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清理妨碍创业的制度规定,破除不合理的行业准入限制,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增强激励创业的制度供给。增强社会大众创业创意意识,发挥汇聚创业创新人才和投入的强大动能。

不断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建立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扶持体系,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企业集群。深入实施“雏鹰计划”、“瞪羚计划”,加大科技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引导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动具有持续创新活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涌现。大力培育上市企业,为拟上市科技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步伐,做大做强苏州科技上市板块。发展创新型领军企业,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通过并购重组、开展委托开发和购买知识产权,大幅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推动传统民营企业嫁接创新资源,运用新技术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实现转型升级。推动外资企业强化属地研发创新、融入区域创新体系。

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推动创新资源、创新人才、创新政策、创新服务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强化研发机构内涵建设,整体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做好苏州市校企合作服务平台,鼓励企业联合在苏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技术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省等重大科技计划。有效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切实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积极制(修)订国际、国家技术标准,建设国家新兴产业标准化(苏州)工作平台,加快采用先进标准生产的步伐。

第二节  着力打造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以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为目标,结合产业高端发展需求与区域发展实际,优化空间布局、强化协同创新,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优化创新空间布局。围绕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区域创新一体化先行区”要求,充分发挥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昆山高新区、常熟高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创新要素在市区之间、园区之间的合理流动和高效组合,加快形成一体化创新发展格局。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发挥龙头引领作用,全力建设以创新驱动为核心、以服务经济为主体、以高端制造为基础、以优秀人才为支撑的具有国际影响力和世界水平的高科技产业园区。支持苏州高新区打造以新兴产业为主导、创新引领、人才集聚、生态优良的创新型科技园区,跻身国家高新区第一方阵。支持昆山高新区特色发展,实现在国家级高新区综合排名前三十名。推动各省级高新区协调发展,支持姑苏区打造高端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率先落实好全国推广的中关村创新试点政策,大力推进“苏十条”创新政策的深度落实与广泛运用。借助中新协调理事会和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的高端平台,重点在建设新型科研机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区域协同创新、科技金融发展、自主创新产品首购和订购、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扶持等方面,积极探索苏州地方特色的自主创新政策。

强化产业技术创新。深入开展产业跟踪研究,充分运用专利导航等新理念,加强产业科学规划和布局,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目标和方向。围绕国际科技发展趋势和重大战略需求,强化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推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支持纳米材料、大数据、未来网络、3D打印、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石墨烯、小核酸和抗体药物等领域超前部署基础前沿技术研究;在高性能战略材料、大品种创新药物、新能源、智能装备、物联网核心器件及应用系统等重点领域,加快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特色鲜明、比较优势明显的新兴产业链。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基础,推进高端装备、电子信息、平板显示等市场占有率高的优势产业突破核心关键技术,获取重大科技成果,加快高端化品牌化发展。运用高新技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强高技术服务业与制造业紧密结合,加快两化融合步伐,推动纺织、轻工、化工、冶金、建材等传统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发展层次和水平。

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机制为保障的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实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优势叠加”,产业链、资金链、技术创新链“多重融合”,打通产学研用各方合作通道,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探索与清华、北大等国内知名高校的产学研合作新模式,鼓励地方企业主动介入高校、科研院所早期研发,推动创新成果快速有效转化。以中科院开展分类改革为契机,加快建设中科院苏州创新服务中心(STS服务中心),吸引中科院药物创新研究院等各类研究所等研发机构落户苏州。放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的效能,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创新合作体系。创新产业技术研发组织模式,积极推动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着力强化国内知名高校在苏研究院的内涵提升,加快实施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省市共建苏州高等教育,推动苏州大学与苏州市的“名校名城融合发展”。

第三节  努力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围绕创新创业全链条,强化人才、资本、平台、知识产权等要素保障,加快构建科学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建设创新创业人才特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坚持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导向,更加注重构建和完善有利于人才聚集和发展的机制和环境,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培养引进创新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科学家、科技企业家、领军人才的创新团队,注重培养既通科技又懂市场的复合型创新人才,加快形成一支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建立新型企业家培育机构,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资源整合能力的优秀企业家。大力推进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项目招商,拓宽引才引智渠道,重点引进产业急需的高端人才和项目。创新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实施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政策,塑造具有苏州特色的人才环境优势。深入实施“姑苏人才计划”、“海鸥计划”等人才计划,精心组织“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持续大力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更加重视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投入。实施科技创业天使计划,吸引国内外科技创业团队项目向苏州集聚,建立社会化遴选机制和多元化投入扶持机制。到202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达到33%,人力资本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5%。

实现科技金融创新突破。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强力助推作用,健全省、市、区三级联动运行机制,形成政府、创投、银行、担保、保险、证券、租赁等“七合一”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科技金融苏州模式。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金融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行动计划》,依托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苏州地方企业征信系统、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三大平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杠杆作用,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同业合作、混业互补、传统和新型互动,自觉地把金融资源投放到实体经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实施金融人才引育工程,大力引进国内外创投机构和专业化管理团队,积极探索与国际知名创投机构联合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建立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的创业投资机制。推进实施天使投资引导专项,引导创投资本服务前移,更多地投向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健全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提高财政资金风险容忍度,加大“科贷通”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全面推广科技保险,开展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金融工具的综合性科技金融创新,支持高新区深化“保险与科技结合”综合创新试点工作,完善科技保险扶持政策。

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加快建设纳米真空互联实验室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展原创性、系统性科学研究。加强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提高产业科技创新组织程度及效率,在省市区共建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一批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组织,支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建设江苏省纳米、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推进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中科院电子学研究所苏州研究院、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苏州创新研究院、中科院苏州地理信息与文化科技产业基地、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进一步完善以产业为导向的区域科研体系。推进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等跨地区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丰富创业创新孵化平台,鼓励发展众创空间、创新工场和虚拟创新社区等新型孵化器。依托苏州自主创新广场,优化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技术转移转化、研发资源共享等功能性平台作用,深入开展企业需求挖掘、难题招标、靶向诊断、技术代理等精准化服务。支持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开展技术转移服务,支持企业成果转移转化,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产业联盟、工程中心等面向市场开展中试和技术熟化等集成服务。

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与管理机制。有效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探索知识产权股权、知识产权分红等激励模式。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加快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营运、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战略咨询等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江苏(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复制自贸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研究和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加快苏州市及4个县级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建设,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群。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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