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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数据丨2015年度省级环保部门环评审批观察:共批复项目5616个 其中电力815个

2016-07-15 09:08来源: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关键词:火电项目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电力项目环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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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结论及建议

2015年31个省级环保部门共批复项目5616个,平均每个省级环保部门批复项目181个;涉及22个项目类别,平均每个类别255个项目;平均每个省级环保部门审批项目涉及15个类别。

四川省、北京市、江苏省、河南省等12个省级环保部门环评审批数量较多,福建省、内蒙古区、浙江省、青海省等地省级环保部门环评审批数量相对较少。湖北省、四川省、河南省、广东省等省级环保部门审批项目涉及类别较多;福建省、浙江省、安徽省等地省级环保部门审批项目涉及的类别较少。审批类别和审批数量同时较少的福建省、浙江省、安徽省等省级环保部门环评审批权限再次下放力度可能较大。

省级环保部门审批较多的是核与辐射、电力、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有色金属等类别项目。纺织化纤、民航机场、金属制品等类别项目省级环保部门审批较少。省级环保部门不审批地质勘查类别项目环评。核与辐射类别的项目是省级环保部门审批数量最多的类别。江苏省是全国核与辐射项目批复最多的地区。但,西藏区环保厅没有公开核与辐射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2015年审批权限下放后,省级环保部门批复火电、热电、炼钢炼铁、有色冶炼项目分别67个、84个、21个、14个,共计154个,同比分别增长252.63%、189.66%、425.00%、1300.00%,出现了快速批复大量项目的情形。以山西省为代表的部分地区,可能存在较重的环评审批把关不严的情况。如此快节奏的审批难以保证项目得到充分的论证,与慎重决策、谨慎推进的原则极其不符。

新环保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并授权环境保护部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呼吁,地方政府和各级环保部门应肩负法律责任,高度重视快速批复大量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慎重决策。环保部应及时跟踪、评估审批权限下放后可能出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必要时上收环评审批权限、开展区域限批,努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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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5年度省级环保部门环评审批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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