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报道正文

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的制约因素及政策建议

2016-07-19 08:43来源: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作者:刘满平关键词: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能源项目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是以清洁的天然气为燃料,通过冷热电三联供的方式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可达70%以上,并在负荷中心就近实现能源供应的现代能源供应方式,是天然气高效利用的重要方式。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比传统火力发电效率提高1倍以上,具有综合能效高、清洁环保、安全性好、削峰填谷等优点。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省市区都在城市近郊规划建设新型工业开发区,在城市中心规划建设商业开发区,这些新区的共同特点是除了大量的电能消耗外,还有巨大的工业蒸汽的需求、生活用热能和冷能等能源的需求等。按照能源的梯级利用概念,满足这些中低能源的最好方式就是发展分布式冷热电联产项目。基于此,201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明确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提出了要求,“十二五”初期启动一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十二五”期间建设1000个左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并拟建设10个左右各类典型特征的分布式能源示范区域。

但在实践中,从目前各地的反映来看,国内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并没有形成蓬勃发展之势,具体项目的投入运行以及筹备上马并没有预期的理想,用户表现出相当的理智与谨慎。当前我国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存在一些制约因素,急需对症下药,采取综合措施加以解决,推动产业的发展。

一、制约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的因素

(一)思想认识层面

1.成功案例少,宣传力度不够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是近十多年来顺应形势发展催生出来的新生事物,示范工程较少,经验很少,采用的技术方式也很少,成功案例更少。截至2013年我国已经有40多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在运行,受多种因素影响,约半数在运行,半数因电力并网、效益或技术等问题处于停顿状态。成功项目微乎其微。

2.社会认知度低,用户观念亟待更新

一方面,虽然国家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做了原则性的定义,但在实际运行中各方对它的优势和必要性缺乏基本的了解,对国家要求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和利用方式的政策认识不足,对其产业发展的认识和定位各不相同,对其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应用条件认识不足等,容易产生补贴对象范围不确定、补贴资金预算难制定、标准规范无法落实等问题,导致不利于产业推广。

尽管当前社会对节能减排的认识已高度一致,但是在如何实现这个目标上还未跳出燃煤锅炉和燃煤发电这个圈子。在进行经济性比较时,供热和制冷的比较对象仍是燃煤锅炉和燃煤电厂所产生的热和电,比较的结果,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经济优势不明显,这是因为还未充分认识到清洁的天然气带来的环境效益和二氧化碳减排效应所带来的价值。这种燃煤思想还导致很多地方把分布式能源当作火电厂来看待,使前期工作程序与燃煤电厂一样繁琐、耗时。

(二)制度规范层面

1.法规不完善

从法规制度看,一是存在缺位现象,《可再生能源法》出台之前,我国仅有《节能法》中一次提到“国家鼓励”发展“热电冷联产”。《可再生能源法》出台,也仅仅明确了可再生能源方式的分布式项目的合法并网等问题,没有对能源的综合利用问题即能效作出明确的鼓励政策,而提高能效正是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最大优势。二是存在法规限制的现象,《电力法》明确指出,电力上网要具备发电资质企业,并经过电网企业同意。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具有的小型化、多用途、零散的特征,决定了难以满足法规的要求,成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电上网的一大制约因素。

2.机制不适应,部门之间利益博弈现象突出

从机制上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跨电力、油气、市政、科技等多个领域,其中与电网和燃气企业关系最为密切,存在不同部门利益博弈、不相适应和协调问题。电网、燃气等企业对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积极性不高,甚至有抵触情绪,其原因主要是受制于不合理的机制。由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具有自发自用、多余上网、余缺网补的特点,对电网来说是辅业范围,对于燃气企业来说,处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不愿意给予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一类的稳定持续用户比较优惠的气价和接入费用。

3.优惠政策不配套,指导意见无法完全落地

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与单纯的燃煤发电相比,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相对较高。从国际经验来看,在这个阶段,政策扶持对产业发展至关重要。我国虽然出台了一些有关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政策法规,但其中条款大多只是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配套的鼓励和补贴政策很少,可操作性不强。

(三)技术层面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所需要的技术含量非常广泛,系统并网存在诸多限制,包括电网的技术条件,精确的计量和控制方式,现有电网的设计程序修改,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以及不可预知的安全问题。此外,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关键部件严重依赖进口,核心技术有待突破。

(四)市场层面

1.融资渠道不畅,投资以国内资本为主

一是电力改革过程中分布式能源热电领域尚缺乏清晰的规则和稳定的长期购电合同,外方对中国热电市场及其未来电价、电力市场等问题存有顾虑。二是外资投资热电的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加入WTO之后的市场需求。在一些新项目中,很多投资商和热电企业双方没有选择成熟的热电投资咨询公司作为投资顾问,而这双方又由于国别不同,对投融资过程和细节的认识差异较大,也客观上影响了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2.环保收益未显性化,尚未从环保中受益

目前已越来越多地认识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是节约能源、改善环境的有效措施,但当前社会并未将节能环保收益定量化和显性化,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尚未从环保方面受益,个别地方的环保部门还将热电厂作为一个重要的污染源来对待。

3.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产品尚未进入真正的市场经济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所生产的产品——电、热及冷,未实行真正的市场定价,其出厂价格则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当上游原料、人工成本上涨时,下游电价、热和冷价不动,势必会引发矛盾。

原标题: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的制约因素及政策建议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天然气查看更多>分布式能源查看更多>能源项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