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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监管办印发《2016年下半年工作计划》(附全文)

2016-08-30 16:25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力企业新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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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建机组

新建燃煤发电机组是否选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企业提供材料)

已投产机组主要能效指标、排放指标等。(企业提供材料)

(4)落后产能淘汰情况

企业落实有关淘汰落后产能要求的情况。(企业提供材料)

2.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监管,以企业自查、召开座谈会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具体分四个阶段:

(1)启动部署阶段(7月30日前)。研究制定监管工作方案,并印发专项监管通知。

(2)企业自查阶段(8月1日-9月1日)。开展自查,做好迎检准备,燃煤电厂认真梳理总结相关材料并按时报送现场检查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3)现场检查阶段(9月1日-10月1日)。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企业报送的数据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在此基础上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4)总结提高阶段(10月2日-12月1日)。根据现场检查和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梳理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提出监管意见,并督促整改。同时形成专项监管工作报告,上报国家能源局。

三、安全监管处下半年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一)新疆主电网与兵团各师地方区域电网联网运行安全风险调研方案

新疆主电网由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负责运营,运营范围涵盖疆内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其他地方区域电网有;兵团各师电力公司、伊河电力公司、石油部门供电公司等,各地方区域电力公司与新疆主电网通过不同的电压等级单点或多点与新疆主电网联网运行。

1.调研目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电力公司由于历史和体制因素,各师根据所辖区域特点,建设了一批发电、电网工程解决电力供应问题,为保障各师辖区内的电力供应,兵团各师电力企业逐步与新疆主电网分区域进行了联网运行。但从近年电力安全运行情况看,兵团部分师电力企业因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当联络线路、个别发电厂、变电站出故障时,易造成部分师区域范围内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通过调研,结合各地现状,提出监管意见,强化电力安全生产运行管理,最大限度的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伊河电力公司、石油部门供电公司等地方发供电企业下一步开展调研。

2.调研内容

了解各师电力企业目前经营状况,保障电力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建设,发输变配用等各生产环节的运行维护及今后电网规划情况。

3.调研时间

7月份下发调研通知,8—9月份各企业自查,11月份完成报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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