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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监管办印发《2016年下半年工作计划》(附全文)

2016-08-30 16:25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力企业新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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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1.监管内容

(1)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加强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的情况,包括:升级改造方案制度、实施进度、投资完成等情况。(企业提供材料;现场检查完成进度)

(2)企业炼油装置升级改造后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汽油(特别是国V标准)、柴油(特别是国V标准)和普通柴油能力,以及主要能效指标、排放指标等。(企业提供材料;现场检查装置能力)

(3)企业落实有关淘汰落后产能要求的情况。(企业提供材料;现场检查)

(4)升级改造配套扶持措施落实情况等。(炼化企业、能源主管部门提供材料)

2.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监管,以企业自查、召开座谈会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具体分四个阶段:

(1)部署启动阶段(5月10日-5月31日)。研究制定监管方案,印发专项监管通知,启动专项监管工作。

(2)企业自查阶段(6月1日-10月31日),做好迎检准备,要求企业报送现场检查需提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3)组织实施阶段(11月1日-12月5日)。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企业报送的数据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在此基础上开展现场检查。

(4)总结提高阶段(12月5日-12月31日)。根据现场检查和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梳理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提出监管意见,并督促整改,同时形成专项监管工作报告。

(四)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1.监管内容

(1)纳入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的现役燃煤机组

相关企业制定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计划情况、进度完成情况、资金投入情况、保障措施及有关建议等(纳入自治区年度改造计划的燃煤电厂需检查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方案)。(发电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现场检查改造进度)

机组改造完成后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运行情况,CEMS联网及运行情况。(企业提供材料;现场检查运行状况)

改造能效指标是否达到相关标准;(企业提供改造前后平均供电煤耗、节能改造评估报告等材料);

机组改造后减排情况。(现场核实改造后排污指标是否达到标准)

升级改造配套扶持措施(调度优化、优先发电、负荷率、利用小时数、环保电价和电价补贴等)落实情况。(发电企业、国网公司、自治区发改委提供相关材料)

(2)未纳入超低排放改造要求的现役燃煤机组

机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现场检查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标准)

机组能效指标达标情况。(企业提供材料)

排放治理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企业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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