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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类央企收益“上缴”比例是多少?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启动(涉及五大发电等)

2016-09-01 08:44来源:国资报告关键词:五大发电电力企业国资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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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央企业、中央文化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启动。近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陆续分别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15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对申报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所含部分、收取比例等做了详细说明。

根据要求,2016年中央文化企业、中央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申报,根据2016年发布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执行。

按照上述办法,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分为五类: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5%;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20%;第三类为钢铁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15%;第四类为军工企业、中央文化企业等收取比例10%;第五类为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相关链接

中央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分类表

原标题:五大类央企收益“上缴”比例是多少?| 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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