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对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做出了明确部署。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把电力体制和价格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国家发改委持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制定印发了系列制度、办法和通知,多次组织试点省(区)召开沟通交流会,构建模型并组织测算,为各省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业务指导。
宁夏于2015年被列为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立足实际、把握重点、分工协作、稳慎推进的原则,认真完成了调研摸底、方案编制、成本监审和电价测算各阶段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成效显著。
一、高度重视,各方配合
宁夏被列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以后,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自治区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价格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处室组织协调、规范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保证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机制保障。
独立核定输配电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协作配合。为确保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宁夏物价局在制定宁夏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时就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与分工:自治区物价局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开展输配电成本监审、核定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管理和调整平衡账户等具体工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对电网企业监管周期预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必要性进行审核;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对电网企业监管周期预计新增的技术改造投资规划进行审核,并对销售电量的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合理预测;电网企业按要求提供真实的成本、投资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并逐步改变现有成本费用的核算方式,按核定输配电准许成本的需要进行成本归集。实践证明,自治区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是宁夏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
二、未雨绸缪,提前介入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安排,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区)采取交叉成本监审方式,宁夏电网的输配电交叉成本监审工作由湖北省物价局成本分局负责。交叉成本监审由国家发改委组织各地统一启动,统一监审标准,严格监审要求和纪律,保持了监审的独立和客观性。但由于各省电网的具体情况差异较大,对于个别的问题,成本监审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同时,在电价测算阶段,试点省需要对电网输配电成本、资产、财务指标等方面内容深入细致地了解。因此,试点省份自己应首先摸清所辖电网的“家底”,一方面便于结合本省电网实际情况与监审组及企业沟通,另一方面也为后期的输配电价测算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掌握第一手资料,宁夏在国家五个试点省(区)开展输配电交叉成本监审前,提前着手成立工作组,率先一步对地区所辖电网企业进行成本摸底,及时向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汇报情况。此次成本摸底工作,宁夏物价局领导高度重视,打破常规,从全局各个业务处室挑选工作人员,综合考量业务搭配及知识层次,力求高质量完成任务。工作组在进驻企业前加强了对监审办法、电价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地区电价政策、电网行业知识、财务知识的集中学习和讨论,梳理了电网企业的组织构架及其下属单位、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职能。在成本摸底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对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宁东换流站等部分工程项目运营方式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掌握了资产规模、用途、使用率等情况,进一步明确共用网络和专项服务网络的区别,厘清了宁夏电网输配电有效资产的范围,确定了成本审核测算的重点内容。在湖北省物价局成本分局来宁夏进行交叉成本监审期间,工作组结合提前成本摸底所掌握的情况与其进行了多次沟通,提出意见建议,在剔除与输配电业务无关资产、核减不应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费用等方面把握了主动性,也为参与后续的输配电成本监审锻炼了队伍。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从2002年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至2011年两大电力辅业集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挂牌成立,我国电力市场已经基本上实现政企分离、厂网分离、主辅分离。(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星”作者:莫岭)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
最近,随着河南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吉林鼓励新能源消纳政策等多地相关措施的推出,关于隔墙售电的讨论又多了起来,其中不乏批评声。(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作者:观茶君团队)横看成岭侧成峰。面对批评,观茶君觉得不妨换个思考角度:为什么很多地方都想“隔墙售电”?“隔墙售电”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近日,四川省电力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分工方案》从“源网荷储”等方面,制定了符合四川省情实际的80余项贯彻落实举措,将加快建立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5月23日下午在山东省济南市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确立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
5月16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市场宣传服务提升活动启动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明确电力市场宣传服务提升活动时间为2024年5月至12月,旨在宣传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政策,普及电力市场基础知识,助力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据悉,国家电网电力市场宣传服务提升活动分为活动准备、宣传服务月、长效机制建立、活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印发《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则》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提供了基础制度规则遵循,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探索实践。电力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编者按中国长期执行统一的居民用电低价政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用电量及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导致交叉补贴规模、补贴程度越来越大。交叉补贴严重扭曲了电价结构和电价水平,使得“合理补偿成本”的电力商品定价机制难以实现。能否“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成为制约新一轮电力
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以下简称《基本规则》)正式出台。由此,我国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中的“1”终于落地。自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大幅提升。2021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
监管修订就像巨舰换装“新雷达”。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新版《办法》”)。旧版《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简称“旧版《办法》”)自2005年颁布以来,已实施近20年,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过程中,新版《办法》首次修订,成为市场改革的关键里程碑。这一修订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与印发,标志着中国电力市场在法规体系和监管结构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此次修订不仅反映了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还体现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步伐。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新能源快速发展,传统电力市场已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市场需求和变化,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是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推出的重大举措,湖南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积极推动增量配网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湖南部分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在实践中摸索经营,开展配售电一体化服务,推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在探索能源消纳、能源利用、能源服务等新模式中发挥了积极作
5月28日,宁德市发改委针对蔡勇强、叶孙周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输配电价政策实施过渡期的建议》进行答复,省发改委对13个县输配电价归并分2年过渡到位,按国家部署要求进一步完成全省输配电价同价。故输配电价调整过渡期不宜再延长。原文如下: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79号建议的答复宁发改函〔2024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宁夏工信厅发布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提到,优化电力直接交易规则,下调大工业输配电价,着力降低重点企业用电成本。区市县园区通力协作,为企业排忧解难,50多个企业反映强烈的用地、用能、融资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跟踪了解天元锰业、力成电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电力市场配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包括《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以及《广东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细
共用网络输配电价用于补偿为区域、省级及增量配电共用网络用户提供输配电服务对应的成本。2015年输配电价改革之前,共用网络输配电价由电网平均销售电价(不含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扣除平均购电价及输配电损耗后确定;2015年输配电价改革之后,逐步过渡到“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定价。(来源:
电价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内电力产品、服务及生产要素价格相互关系的有机整体,体现了各类电价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内在关系。电价体系通常按电力交易环节、生产特征、产品属性、功能和服务对象、计价方式等形成和构建。(来源:微信公众号“电价研究前沿”作者:电价小超)电价体系按环节划分为
3月25日,福建省发改委公示王小清代表提出的关于“‘三余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全免”的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福建发改委将积极争取在下一监管周期(2026年6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我省输配电价时研究调整“三余”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免征政策。原文如下: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78号建议的
编者按一元复始万象新。在全国两会热烈召开之际,新一轮电改迎来了9周年生日。9年电改,在市场化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市场化”观念也亟需深植于行业发展的方方面面,无论是行业治理、机制设计,还是规划投资、运营管理,都需以“市场化”的视角和思维进行决策,以促进健康高效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形成。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2月27日,新疆发改委发布新版《新疆维吾尔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其中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的定价成本监审部门为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监审形式为定调价监审。原文如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4〕3号各地、州、市发展改
力调电费作为一种具备奖惩性质的电费,有人欢喜就有人忧。从单个用户来讲,如果功率因数维持不错,不仅可以不被惩罚力调电费,还可以获取一定比例的电费减免。(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但如果功率因数不佳,低于相应标准,那么也会在应缴电费的基础上额外掏出一笔罚款费用。力调电费是随电费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四川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调整电能替代项目输配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64号),详情如下: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有关电力用户: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现就调整电能替代项目输配电价政策有关事项明确如下。2023年12月31日前纳
燃煤标杆电价北京燃煤标杆电价为0.3598元/度,则市场化交易电价上下限范围(±20%)为:0.28784~0.43176元/度。(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作者:黄师傅)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价格由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和历史偏差电费折价构成。代购价格=当月平均上网电价+历史偏差电费折价市场化交易用户上网电价中
「自现货试运行以来,山东已经第三次调整分时电价体系。」——享能汇工作室10月,山东再次发文调整分时电价!(来源:微信公众号“享能汇”作者:享能汇工作室)15日,山东发改委印发《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再次调整分时分时体系,这是自2019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的发布,提出用户侧终端电价由发电侧上网电价、输配电费以及系统运行费用三部分构成,输配电价通过成本加成方式计算形成,实际上已经完成了未来三年的输配电价改革,下一步还需深化发电侧上网电价与系统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积极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通过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切实增强政策有效性。这些政策一起看——深化改革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优化产权保护、市场准入
【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已经于6月1日起执行,关系到省内各用户电费的涨跌,以及跨省跨区交易的通道费用。今年的迎峰度夏,刚好逢最新政策印发,省间电费、省内电费,都面临诸多结构变化。】——享能汇工作室【本文共分两部分】一:跨省交易量价变化概论二:全国各地输配电价变化分省分区图解(来源:享
5月15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了《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这是我国发布的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新的电价政策已于今年6月1日起执行。“输配电价是什么?”“电价调整涉及哪些用户?”“维持单一制还是改选两部制?”“要如何办理?”..
一文教您读懂,最新调整的工商业用户电费账单!(来源:广东电网)@工商业用户新电价政策发布!
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电价体系。2021年10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布,让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真正”实现了“可升可降”。交易电价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形成,为电价运行开启了双向通道。2023年5月,第三监管周期输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9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贯彻执行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工商业用户承担的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按照实际购电上网电价和综合线损率计算确定,由电网企业随销售电量收取。在电力市场支持用户直接采购线损电量前,暂由电网企业代理采购线损电
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实现“一统两增一明确”来源:微信公众号“中能传媒研究院”曾鸣王永利(华北电力大学)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严格成本监审基础上核定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进一步深化输配电价改革
5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向社会正式发布了第三监管周期的输配电价,而这一新的电价政策已于6月1日开始执行。新政策亮点较多、意义深远,其中比较明显的一点是:新政策在保留原有两部制电价体系的基础上,统一将各省需量电价与容量电价的
一图读懂|电价6个变化点和5类影响群体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