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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发布垃圾焚烧发电运行指标(征求意见稿)

2016-09-12 08:32来源:中电联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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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2渗沥液处理率:渗沥液厂内处理满足环评要求,根据处理率计算分数(含渗沥液回喷处理)。

5.3.7环境监测、检测

5.3.7.1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包括余热锅炉出口一氧化碳和氧量监控、排水监测等。

5.3.7.2定期检测。

5.3.7.3第三方监测。

5.3.7.4环保耗材质量监督

垃圾发电厂应对每批次的活性炭、氨水(尿素)、氢氧化钙(氧化钙)、水泥、硫酸、盐酸、飞灰稳定剂(包括固化剂和重金属螯合剂等)、碳酸氢钠等环保耗材质量可采用表1所列的方法标准进行检测,确保符合要求。

5.3.8化学检测

5.3.8.1汽水品质监督

垃圾发电厂应定期对热力系统中除盐水、给水、炉水、蒸汽、循环水等汽水品质进行检测监督,其监督项目按照DL/T 246表D中的要求执行。根据机组型式、参数等级、控制型式、水处理系统及化学仪表配置等情况,按照GB/T 12145及其他国标、行标的规定。

5.3.8.2油品品质监督

垃圾发电厂应定期对汽轮机油的油品质量进行检测监督,检测标准按GB/T7596进行化验。

5.3.8.3机组启动、停(备)用及检修阶段的化学监督

垃圾发电厂应对机组启动、停(备)用及检修阶段等特殊工况下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沉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设备符合运行要求。

5.4运行记录文件、统计文件

5.4.1垃圾发电厂管理文件和资料应具有真实性、可操作性、实效性、合法合规性与规范性,无遗漏、不足、参错。垃圾发电厂管理制度应包含质检总局及电力行业所规定的一般管理制度外,还应有污水处理规程、垃圾仓运行管理制度、烟气净化运行规程、飞灰稳定化运行规程。

5.4.2垃圾发电厂应提供评价周期内最近一整年下列文件和资料:

5.4.2.1生产运行台账

生产日报资料(包括分日入厂垃圾量、入炉垃圾量、发电量、上网电量、综合厂用电率、生产厂用电率、吨垃圾发电量、吨垃圾上网电量、机械负荷率、飞灰产生量、炉渣产生量;每台炉主蒸汽温度、压力、蒸发量;主设备运行时间);

生产月报资料(包括分月入厂垃圾量、入炉垃圾量、发电量、上网电量、综合厂用电率、生产厂用电率、吨垃圾发电量、吨垃圾上网电量、机械负荷率;每台机汽耗、补水率;飞灰率、炉渣率、渗沥液率);

全年分日每台炉烟温(850℃/2S)记录资料,炉温曲线(采样周期为1分钟);

其它运行管理资料。

5.4.2.2设备台账

全年分日设备缺陷统计,缺陷管理系统资料;

全年热工仪表与自动化系统自动化投入率、保护投入率统计资料;

全年主设备完好率统计资料。

5.4.2.3安全管理台账

全年安全管理记录资料(包括培训、考核、检查、预案演练、事故处理、工作票和操作票执行规范性等)。

5.4.2.4生产环保台账

每台炉炉渣热灼减率检测资料;

烟气排放指标在线监测记录资料;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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