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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试点小区充电桩收费 几乎没有成功先例

2016-09-13 11:05来源:北京商报作者:肖玮 张畅 林子关键词:充电设施慢充充电桩充电桩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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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难盈利、物业难管理致落地遇阻

充电桩短缺问题长期存在,其中居民区设施不足更为突出,为此国家拟在京津冀小区内试水充电桩收费新模式。昨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通过加强现有居民区设施改造等措施,探索第三方充电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多方参与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模式,并将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城市列为试点示范区。但同样值得关注的是,虽然新政提出要探索多种市场化“新招”,但充电桩要真正走入小区,却还面临着盈利模式不清、物业管理负担加重、居民不接受等难题。

多用户分时共享

在我国电动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居民区充电难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昨日,国家发改委提出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专门指出,在每个固定停车位上都要建设1个充电桩的基础上,还要创新商业运营模式,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可探索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合理服务收费机制,逐步形成可持续的市场化推进模式,并将分批在京津冀等地的重点城市开展试点示范。

对于《通知》提出的创新运营模式,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多用户分时共享是指在小区的固定停车位旁建充电桩,车位的拥有者可以在晚上充电,白天上班把车开走后,由其他使用者来充电,多个用户在不同时段共享一个充电桩,以此提高充电桩的使用率。

贾新光表示,其实充电桩建设共享方式不拘于此,如果我国智能充电管理推进顺利,就可以考虑给想充电的用户发放充电卡,每张卡都规定了不同的使用日期,如有的卡只能在周一、三、五使用,有的卡则可以在周二、四使用。或者也可以指定3位使用者需共享同一个充电桩,那么就规定每个车主每天最多可以充8小时,不会影响到其他车主充电。

原标题:京津冀试点小区充电桩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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