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洛阳市2016-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试行)》印发

2016-09-22 08:5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煤炭消费火电项目发电企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2、 压减过剩产能。围绕“去产能”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制定全市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确保按期完成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严格项目管理,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审批、核准或备案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全面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停止建设。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标准倒逼退出机制,制定财税、土地等扶持政策,支持鼓励企业退出,转型发展。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煤炭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植树造林,推行清洁生产,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努力构建“五大主导、六大新兴、五大特色”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和集群发展,打造国家先进制造业基地、中原经济区产业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加快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和电子商务、休闲旅游、健康养生等高成长现代服务业,构建新型绿色产业新体系。招商项目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占全市比重达到40%以上并逐年递增,新增招商项目100%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严控煤炭消费增量

1、 提高耗煤项目准入门槛。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重点耗煤行业准入条件,全市域禁止审批常规燃煤火电项目和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在城市区、县城区、产业集聚区、旅游景点和环境敏感区新建燃煤设施,严格控制在其他区域新建燃煤设施;禁止在燃气或热力覆盖区域新建燃煤设施,禁止在城市区使用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严格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审批,应尽可能使用清洁能源,在建燃煤项目将产生的煤炭消费要纳入所在地区煤炭消费总量削减计划统筹平衡。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目录和禁止用地目录(2012)》等文件,对不满足煤炭消费总量削减要求的项目,严控土地、资金等要素供给。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 严格煤炭减量置换。深入推进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替代。耗煤项目在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前制定煤炭减量替代方案报发展改革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工信部门、环保部门和统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节能及环境审查意见。对水泥、火电、煤化工等高耗煤、高排放行业,在实施行业产能减量替代、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减量替代的同时,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进一步加强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续监管,持续开展节能环保执法监察,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努力推动节能环保全过程管控。对现有高耗煤行业进行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与工艺。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要求限期达标,对未按期达标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落实差别性电价等经济政策手段,积极促进高耗煤行业能效水平提升。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1、 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拆除分散燃煤锅炉。2016年10月底前,按照“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清除燃料,注销手续,不许复用”的标准,拆除城市区 22 台(237 蒸吨)燃煤锅炉。各县(市)县城区拆除集中供热或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燃气和集中供热未覆盖区域的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按照“企业承担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鼓励关停拆除燃煤分散小锅炉,推进清洁能源改造以及节能改造。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综合升级改造,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燃煤发电企业

2、 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依托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对水泥、火电、电解铝、煤化工等传统行业进行循环化改造,谋划推进一批能源资源梯级综合利用项目,全面推行火电、水泥、煤化工等高耗煤行业余热、余压、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引进推广高效节能技术与产品,依托“万家企业”、“千家企业”等列入国家、省范围的重点用能企业,加快实施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工业窑炉节能改造等重点工程,推进能源与煤炭消费节约。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推进集中供热与建筑节能。加快推进“电热进城”计划,同步完善区域管网,实现电热进城供暖。2016 年 10 月底前,东线工程建成投运,瀍河、老城片区完成区域管网改造,偃师电热进城供暖;洛龙片区完成管网改造,华能热电开始供暖;北线工程开工建设,确保 2018 年采暖期前具备供热条件。通过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降低燃煤散烧污染。开展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建设,加快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到2017年底,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深入推进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提升城镇建筑能效水平。推进煤改清洁能源工程,大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工业余热供暖以及热电冷联供,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和公共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或集热系统。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煤炭消费查看更多>火电项目查看更多>发电企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