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储能电动汽车政策正文

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016-09-27 09:32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新能源汽车产业充电设备云南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十七)对省内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实行备案登记,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运营补贴资金的发放对象是通过省级备案登记和新能源汽车消费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质监局)。

(十八)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要带头购买新能源汽车,领先社会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公务出行租用新能源汽车。从2017年开始,省本级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新增或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6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到2020年达到80%;省属国有企业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资委)

(十九) 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到2020年,昆明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和城市物流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丽江、玉溪、大理、曲靖、红河、楚雄6州(市)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应分别达到10%、15%、20%、25%和30%;保山、德宏、普洱、昭通、文山、版纳分别达到5%、10%、15%、20%、25%。怒江、迪庆、临沧结合当地充电基础设施情况自定。(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

(二十)积极推动社会租赁车辆应用纯电动汽车。鼓励新型公共交通服务企业应用纯电动汽车开展新型公共交通服务,对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形成有效补充。(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

(二十一)鼓励社会资本、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投资新能源汽车的旅游、客运等运营线路,以及新能源汽车的社会租赁服务。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线路营运和租赁服务,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要优先发放相关专用许可证照。(责任单位:省交通厅、省旅游局、省国资委)

(二十二)各地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及商场、旅游景点等必须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比例不得低于5%。新能源汽车在公共停车场、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停放费用减半,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用减半。对今后省内出台机动车限行、限购的城市,新能源汽车不受此限制(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旅游局)

延伸阅读:

工信部《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新能源汽车产业查看更多>充电设备查看更多>云南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