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储能电动汽车企业正文

财政部处罚重庆恒通客车:追回补助资金2亿元

2016-10-10 10:05来源:重庆商报关键词:骗补新能源汽车推广恒通客车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四川民营控股A股上市公司西部资源10月1日公告,2016年9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恒通客车”)收到财政部发下发的《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财监函〔2016〕2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西部资源股票自2016年9月30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前报收11.79元。

已获中央财政补助2亿多元

西部资源公告显示,财政部于2016年2月至3月组织检查组,对重庆恒通客车2013年至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所开展的专项检查,重庆恒通客车2013年至2015年生产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176辆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不符合申报条件。

截至检查日,恒通客车2013年至2014年不符合申报条件的874辆新能源汽车已申请并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788万元;2015年不符合申报条件的302辆已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550万元。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和《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30号)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将追回恒通客车2013年至2014年874辆新能源汽车已获得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788万元,拟对恒通客车作出按问题金额的30%,处以6236.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15年生产销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302辆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不予补助,并取消恒通客车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

将积极进行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重庆恒通客车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财政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上述告知书起5日内书面提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恒通客车对拟作出的罚款6236.40万元的行政处罚,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西部资源公告称,上述告知书拟定的行政处罚尚不是正式处罚文件,重庆恒通客车将就此积极进行书面陈述、申辩,并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经初步估算,如按上述告知书拟定的行政处罚,将分别减少重庆恒通客车2013年利润总额15519.40万元、2014年利润总额11505万元、2015年利润总额7550万元,并将减少其2016年新能源汽车订单,最终影响当年利润总额,具体金额尚不能确定。

拟与恒通客车原大股东协商

2008年,重庆恒通客车作为重庆奥运保障车队进京

西部资源还公告,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完成重庆恒通客车股权过户工商变更手续,从恒通客车现另一股东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处取得控股权。

原标题:这家重庆车企2亿多补贴被追回 面临6236万罚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骗补查看更多>新能源汽车推广查看更多>恒通客车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