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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大招来袭】北极星输配电网一周要闻(10.08-10.14)

2016-10-14 16:47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输配电输配电一周要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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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方面:

“互联网+售电”产业如何规划?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政策确立之后,售电侧改革迎来了一波又一波激烈的竞争。很多售电公司发现,照搬市场经济那套方案并不是一个好的竞争方法,其结果很大的可能性是让售电公司向不希望见到的方向发展。现在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国家也出台了很多有关“互联网+”的相关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利用互联网思维进行营销,实行互联网+售电的产业模式,才是牢牢抓住受众用户的有效方法。那么,北极星输配电小编此次与大家深入探讨下售电公司“互联网+售电”的产业模式及相关服务,以资参考。

“互联网+”指的是互联网与社会经济领域各生产要素“相加”,即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深度融合,重构,再造新的发展业态,互联网售电也是如此。“互联网+售电”所涉及的技术颇多,主要涉及到了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等。

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的多重优势,将“互联网+”引入售电市场,通过建立售电云平台,可以充分整合系统内部的计算和存储资源,极大地提高电力数据处理和交互能力,提高整个电力系统网络信息收集、整合、分析、挖掘数据的能力,构建一个低成本的电力交易管理系统信息网络。

互联网+售电产业生态模式蓝图是这个样子滴

一纸9号文出台,让中国迈入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时代。与5号文不同的是,9号文是准备通过“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电力市场化和政府进行监管的手段,试图用一种循序渐进、逐渐化解的方式,突破电网垄断,还原电力属性,催生出一批游刃在上下游的新生代企业,构建出一个以电力市场化为主导的新生态模式。现今,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昂首阔步、大刀阔斧,划大部分省市为试点,前文也已经说过,电力市场化并不是仅仅满足于物质现实,而是更为广大的结合了互联网、物联网及相关技术的新的互联网售电商业模式。那么,新生代的售电产业的新生态模式是什么样子的呢?让我们带着问题,与北极星输配电小编一起逐步绘出互联网+售电产业的生态模式蓝图。

“线上全天候受理,线下“一站式”办电。”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只是简单的买电卖电的网络供电服务业务,而是需要不断的融合互联网思维、方法、技术,在客户为中心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以大数据应用为驱动,让客户满意,让与售电相关的服务全业务流程都能够完美体现。

互联网+售电,它需要触角敏锐灵动、耐力十足配合与协作共存,在服务渠道之间、前端后台之间、相关专业之间进行无缝衔接,这一切与“狼群”企业的所有特性不谋而合

全国各省区电改试点情况一览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工作,经报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陆续印发《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

配套文件形成后,随着具体政策的进一步明确,许多地方提出了开展多种类型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售电侧改革试点。全国以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为主、多模式探索的改革试点格局已经初步建立。

小编给您汇总一下当前全国各省区电改情况。……

增量配电网如何投资?各省政策这里集全啦!

2015年3月15日,《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指出,“…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2015年11月,9号文配套文件《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经体[2015]2752号)指出,“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2016年8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以加急明电下发《关于报送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通知》(发改电〔2016〕503号),拟在全国批复100个左右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增量配网。2016年10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对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及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配电网增容扩建等做出规定。并且明确规定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

显而易见,允许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是本次电改的一大亮点。社会资本通过与电网企业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获取增量配电网的运营权,使过去难以产生收益的配网资产价值凸显。

那么,对于配电资产的增量与存量是怎样界定的呢?各网省对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有什么政策呢?

纵观各网省发布的政策文件,都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很多省份规定对于历史形成的电网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均视同为增量配电业务,按照实际覆盖范围划分配电区域。根据各省市的实际情况不同又带有地方特色。

以下汇总了各省市关于增量配电业务的具体政策规定,欢迎大家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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