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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发挥云南贵州两省水火电资源互补优势 打造清洁能源及载能产业集群(全文)

2016-10-17 13:3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火电清洁能源水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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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育先进产业集群

按照“产业链带动、组团发展、产城融合、城乡统筹”的要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合作项目落地实施,着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力大、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提高我省产业集中度和集聚力,增强产业核心技术、品牌效应和营销网络优势,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巩固和扩大我省生物医药产品在泛珠三角区域市场占有率,促进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提升中药(民族药)产品质量和效益。推动新型疫苗和抗体药物等生物制品研发和产业化,发展化学仿制药,优化生物医药产业结构。重点发展疫苗、抗体制剂、诊断试剂、干细胞治疗制剂等生物制剂,做大做精三七、石斛、灯盏花、天麻、银杏、红豆杉、重楼、龙血竭等系列产品,加强同泛珠三角区域生物科技企业合作,开展国际化科研人才交流,促进生物技术在健康、食品、能源、环境等领域的应用,重点在大宗、珍稀道地中药材的繁育、种植、深加工、科研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共建区域生物医药市场准入制度,重点加强生物医药产品研发激励、市场准入、医保药品目录互认、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合作。共同推动生物创新药物的研发和产业化发展,加快生物医疗产品标准信息化建设步伐。(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农业厅、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知识产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健康养生产业集群。支持区域内康体养生旅游企业与我省开展多种形式的跨省合作,充分发挥我省特有的立体气候和绿色生态等自然资源优势,按照休闲度假与健康养老、康体疗养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推动旅游式、候鸟式、乡村田园式养生养老发展。延长产业链条,创新经营理念,重点发展康体疗养、中医药(民族医药)保健、保健食品、医药与医疗器械制造、养生养老地产、健康旅游、医疗康复与养生保健、健康职业教育与培训等大健康产业。(省旅游发展委、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旅游产业集群。加强旅游规划的衔接沟通,打造区域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加快区域无障碍旅游区建设,在区域旅游领域率先实现市场一体化。有效整合我省及周边省(区、市)的旅游资源,推动跨省区旅游圈建设,共同开发川滇黔沿线省(区、市)自驾游旅游资源和滇黔桂石漠化地区旅游资源;打响大珠江源旅游品牌,加快建设滇西北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泸沽湖摩梭家园、白酒金三角旅游区等一批跨省旅游精品。建设一批休闲度假、温泉疗养、旅游装备制造、自驾旅游、户外运动、边境跨境旅游等新业态。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区域连接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共同做大境内外旅游市场。强化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旅游交流合作,加快发展跨境旅游,促进滇缅、滇老、滇越等边境跨境旅游交流合作,合力打造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省外办,昆明海关、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高原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支持泛珠三角区域农业生产流通企业在我省建设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共同推动以粮食、果蔬、咖啡、核桃、橡胶、茶叶、鲜花、食用菌等为重点的农业及绿色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打造“云系”高原特色绿色有机农产品整体形象,提升品牌效益和精深加工附加值,加快绿色特色食品加工业发展。加快生态畜牧业合作,发展一批生态循环的标准化特色畜牧基地。将我省建设成为泛珠三角区域绿色生态食品主产地,巩固扩大供港澳蔬菜基地建设,扩大生鲜农产品跨省流通规模,开辟我省供泛珠三角区域农产品“绿色通道”。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共同开展农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省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科技厅、招商合作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新材料产业集群。主动融入“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发展战略,以清洁载能产业为依托,以珠三角地区技术和人才为支撑,积极促进产业转移,优化区域产业分工,在提升我省现有光电子信息材料产业基地、稀贵金属精加工生产基地创新发展的同时,有序推进钛及钛基新材料产业基地、锗及锗基新材料产业基地、硅及硅基新材料产业基地、锡及锡基新材料产业基地和铜基新型结构材料及全国重要的铜、铝深加工基地建设。结合新能源、信息技术、生物制造等产业对先进材料的要求,依托区位优势,共同培育发展特色明显的新材料产业聚集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质监局、科技厅、能源局、国资委、商务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促进信息化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突破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推进装备制造业集群、协同发展,大幅提升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交通运输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仪器仪表、金属制品等传统优势装备制造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区域内企业和研发机构合作,提升产品质量和水平。加强先进高端装备制造业合作,重点推进机器人技术、智能制造、3D打印、医疗器械、能源科技装备、现代农业机械、新能源(电动)汽车等领域合作。推进集成电路、光伏产业、LED半导体照明、消费类电子产品、北斗卫星导航等生产领域合作,延伸产业链条。支持东部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将我省作为开拓南亚东南亚市场的前方基地,在我省建厂、组装、生产、销售大型成套设备。(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质监局、科技厅、能源局、国资委、商务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清洁能源及载能产业集群。加强区域内能源合作,实现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和优势互补。稳妥推进水电基地和输电通道建设,积极拓展区域内新能源领域合作,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在适宜地区适度发展光伏发电和风电,以昭通国家级页岩气综合开发示范区为依托,加快我省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发展水电铝及深加工、磷化工、煤化工、硅冶炼、铁合金等载能产业,加强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合作,鼓励支持区域内企业在有色、钢铁、化工等方面与我省开展资金、技术合作与人才交流,共同推进矿产资源深加工转型升级。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等高科技高耗电产业,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清洁载能产业基地。(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产业转移和产能合作

在遵循产能合作特点和产业转移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制定规划、政策指导、信息共享等方式,不断提高与泛珠三角区域的产能合作水平,承接泛珠等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及国内外知名企业生产基地转移。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以园区为主的平台和载体建设,增强承接产业转移的支撑条件。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能源矿产开发和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轻纺制造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加工贸易等产业转移,以滇中新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开放型园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推动产业集聚,形成竞争优势。研究制定泛珠三角区域产业转移经济核算、利益分成等办法,建立适当的区域产业转移补偿机制,实现资源整合、联动发展,探索共建泛珠三角区域产业转移信息平台,实现企业信息和招商信息的交流共享和良性互动,实现互利共赢。(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招商合作局牵头;省商务厅、财政厅、科技厅、国土资源厅、地税局,省国税局,滇中新区管委会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要素结构,盘活过剩产能,从过剩产业转移到有市场需求的产业,实现资源优化再配置。充分利用东西部产业梯度和比较优势,依托现有产业链和产业集群,鼓励区域内园区立足自身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契合度和产业转移需求,采取“品牌输出、合作联动”的方式,逐步建立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密切协作的合作体系,打造泛珠三角区域产业合作聚集基地。积极探索“飞地经济”新模式,推动共建跨省合作园区和合作联盟,共同开展投资促进、项目对接、人才交流、市场开拓等活动,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地税局、招商合作局,昆明海关、省国税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围绕电力、装备制造、冶金、化工、建材以及物流等重点领域,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外向型企业参与我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打造产业对接和国际产能合作新样板。共同携手“走出去”到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开展贸易投资、开拓市场,大力开展国际产业对接和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参与老挝赛色塔综合开发区、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缅甸皎漂经济特区、缅甸密支那经贸合作区等重要园区、港口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推动优势企业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研发基地和营销网络,打造东向太平洋、西向印度洋的双向开放格局,开辟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新领域和新空间。(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招商合作局,昆明海关、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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