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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试行)(附全文)

2016-10-27 15:17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电力市场交易电力体制改革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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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用户自进入市场之日起,3年内不得自行退出市场,否则对其用电价格给予一定的惩罚。电力用户无法履约的,提前45天书面告知电网企业、相关售电公司、电力交易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方,将所有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履行完毕或转让,并处理好相关事宜。

第二节市场注册管理

第二十三条[注册管理]电力交易机构应建立市场注册管理工作制度,由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市场注册]符合准入目录的市场主体均需在电力交易机构进行市场注册。电力交易机构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已注册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的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注册变更]市场主体注册变更,须向电力交易机构提出申请,电力交易机构按照注册管理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市场注销]自愿和强制退出的市场主体,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目录中删除,由电力交易机构进行注销,并向社会公示。

监管中发现不再符合注册条件或强制退出的市场主体,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直接向电力交易机构下达通知,取消其注册资格,并抄送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也可直接通知电力交易机构,取消注册资格,并抄送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第四章市场交易基本要求

第二十七条[市场用户分类管理]市场用户分为电力大用户和一般用户,市场注册时分类管理。

电力大用户指进入广东省直接交易目录的用电企业;一般用户指除电力大用户以外、允许进入市场的其他用电企业。

所有准入的市场用户均须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其全部用电量按市场规则进行结算,不再执行目录电价。

第二十八条[电力大用户交易要求]现阶段,电力大用户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参与市场交易:

(一)与发电企业开展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直接参与月度集中竞争交易。

(二)全部电量原则上通过一家售电公司购电,并在合约期限内维持购售电关系不变。

第二十九条[一般用户交易要求]一般用户只可选择一家售电公司购电,并在合约期限内维持购售电关系不变。

第三十条[售电公司要求]同一投资主体(含关联企业)所属的售电公司,月度集中竞争交易申报电量不应超过月度集中竞争交易总电量的15%。

售电公司暂不能代理发电企业参与集中竞争交易。

第三十一条[省内发电机组分类和要求]省内省级及以上调度发电机组分为A类机组和B类机组。其中,A类机组是指暂未获得与用户侧直接交易资格的发电机组,只拥有基数电量;B类机组指获得与用户侧直接交易资格的发电机组,可同时拥有基数电量和市场电量。

发电企业原则上以电厂为最小单元参与市场交易。单个发电企业的机组通过不同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应分电压等级参与市场交易;单个发电企业的机组通过同一电压等级但不同并网点接入电网的,应分并网点参与市场交易;其他因电网安全运行需要的,可由电力交易机构会同电力调度机构发布发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的最小单元要求。

第三十二条[省间交易要求]现阶段,省间年度协议外的送电,主要通过合同电量转让交易方式进行。

第五章交易周期和方式

第三十三条[交易周期]现阶段主要以年度和月度为周期开展电能量交易(含合同电量转让交易),适时启动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

第三十四条[交易方式]电能量交易主要采用双边协商、集中竞争等方式进行。

(一)双边协商交易指市场主体之间自主协商交易电量、电价,形成双边交易初步意向后,经安全校核和相关方确认后形成交易结果。

(二)集中竞争交易指市场主体通过电力技术支持系统申报电量、电价,采取双向报价的形式,电力交易机构考虑安全约束进行市场出清,经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确定最终的成交市场对象、成交电量与成交价格等。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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