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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

2016-11-16 09:57来源:北极星储能网关键词:新能源汽车推广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新能源汽车产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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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可充电储能系统按照附录B的热失控扩展测试条件进行试验,测试对象应满足如下要求:

a)如果未发生热失控,试验通过。为了确保热失控扩展不会发生,检测机构需证明采用附录C的三种触发方法,均不会发生热失控;

b)如果发生热失控,但是热事故信号发出后5 min内没有发生外部起火或爆炸,且没有烟气进入乘客舱,试验通过。上述结论应在不拆卸测试样品的前提下通过肉眼来进行判断。

4.4.3可充电储能系统安装舱体应与客舱隔离(引风装置除外),保证乘客不能触及到可充电储能系统。若从客舱引风为可充电储能系统调节温度,则引风口应配置烟雾控制装置,保证有害气体不能从进风口进入客舱。

4.4.4可充电储能系统应安装维修开关和熔断器。

4.4.5蓄电池包应设有泄压和透气装置,泄压压力不大于50 kPa。

4.5控制系统

4.5.1整车控制系统应保证当制动信号和加速信号同时发生时,应只响应制动信号。

4.5.2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需要整车主动断B级高压电的车辆异常情况时,在车速大于5 km/h时应保持转向系统维持助力状态或至少保持转向助力状态30 s后再断B级电。

4.6车载终端和远程监控

4.6.1车辆应安装车载终端,并实现和监控平台数据通讯。

4.7充电安全

4.7.1整车具备多个充电接口时,充电时不工作的充电接口应不带电。

4.7.2车辆的充电插座应设置温度监控装置,该装置应能根据温度变化传送相应信号给车辆,用于实现车辆接口的温度监测和过温保护功能。

4.8车辆碰撞防护要求

4.8.1若有可充电储能系统未安装在车辆顶部,则应按照附录C进行碰撞试验。

4.8.2车辆在碰撞试验后应符合GB/T 31498中4.2~4.4的要求。

4.8.3当需要考核碰撞防护性能的车型,与已经通过碰撞试验的车型相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时,可免于碰撞防护试验。

——可充电储能系统能量相同或减小;

——箱体结构相同或加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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