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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

2016-11-16 17:28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输配电价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输配电价定价办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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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方案,据了解省级电网输配电业务属于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有利于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竞争环节电价,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经过反复研究,在多次听取地方、相关部门及部分企业的意见,总结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并借鉴国外成熟市场通常做法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作了明确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的相关规定,为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提高价格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我委会同有关方面拟定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7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传真和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请发至:jgsdlc@ndrc.gov.cn。传真请发至(010)68502730。网上请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或价格司子站。

附件:

1、《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1月16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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