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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对比: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意见稿8大变化解析

2016-11-23 09:45来源:第一电动网作者:杜俊仪关键词:动力电池动力电池行业规范动力蓄电池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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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工信部发布通知,公开征求对《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的意见 。这是对2015年3月发布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修订,经第一电动网梳理,新版意见稿对比旧版主要有8大变化,其中涉及企业产能方面的要求可谓“巨变”。

第一,在术语上,把“动力蓄电池”改为“动力电池”,更符合行业常用语。其内涵并未发生变化,是指在汽车上配置使用的、能够储存电能并可再充电的、为驱动汽车行驶提供能量的装置,包括锂离子动力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等,不包括铅酸类电池。

第二,产能要求极其大幅提高。新版规定,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亿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千万瓦时。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000套或40亿瓦时。生产多种类型的动力电池单体企业、系统企业,其年产能力需分别满足上述要求。

表1 动力电池企业产能要求对比

对比上表可知,新版对锂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的要求扩大了40倍!对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的要求也扩大了10倍。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的产能要求稍微宽松一点,只翻了一倍。对系统企业年产能要求也非常高。根据安信证券调研数据,从主流动力电池企业的产能来看,目前能达标的屈指可数,仅比亚迪一家,CATL年底扩产后刚刚够及格线。

表2 国内主流动力电池企业产能情况

资料来源:安信证券

原标题:产能要求从2亿瓦时暴涨至80亿瓦时!新版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意见稿8大变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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