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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近期新能源车及充电设施国家、地方政策动态

2017-01-11 13:18来源:充电桩视界关键词:充电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推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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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明年全面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12月9日悉,从北京环交所获悉,随着全国统一碳市场启动临近,启动前关键的配额分配标准也已最终敲定。按照规划,明年我国将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将试点交易扩展到全国。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蒋兆理日前表示,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将确定以基准线法为主,即单位产品的碳排放量在基准线以上,生产的产品越多,获得的配额就越大;处于基准线以下的企业就需要加大投资,让单位产品的排放量高于基准线,否则每生产一个产品都要向市场购买碳排放权,或者只能退出市场……

地方新能源车政策动态

京津冀:部署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监察督导工作

12月6日悉,2016年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联席会议日前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会上发布了《京津冀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方案》要求,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期间,以“三联”“四重”为主要内容实施京津冀三地联动执法。“三联”即从地域、时间和人员3方面进行联动,“四重”即以高架源污染、燃煤污染、移动源污染和重污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为联动执法重点内容。还强调了严厉打击涉气企业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曝光。

北京:16日启动重污染红色预警单双号限行

12月16日,从环保北京微博获悉,北京市将于12月16日20时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遇“红警”时,除单双号限行外,国Ⅰ、国Ⅱ排放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预报分析,2016年12月16日至21日期间,京津冀地区以及山东、河南等地将出现一次大范围区域性重污染过程。预计北京市12月17日至21日期间将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水平。按照《北京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措施后,预计12月21日夜间起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

北京:电动车主免费换新卡可跨省充电

12月7日起至12月31日,北京电动车主可以到指定国网网点将手里的“北京充电卡”换成“国网车联网充电卡”,就可以在全国贴有国网标识的所有公共充电设施上充电。本次换卡的用户为持有北京充电卡的私人电动汽车用户。

北京:发布第11批示范应用纯电动小客车产品备案信息

12月23日悉,北京市经信委发布了北京市示范应用纯电动小客车产品备案信息(第11批)、北京市示范应用纯电动客车产品备案信息(第5批)、北京市示范应用纯电动专用车产品备案信息(第4批)。

其中共有7款纯电动乘用车车型、5款纯电动客车车型、3款纯电动专用车车型入选。纯电动乘用车车型有:宝马i3、长安新奔奔EV(两款)、北汽EX260、北汽新能源EC180、北汽EU260、北汽EX260。

北京市新建小区充电桩车位不低于18%

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规程》日前向社会征求意见。《规程》拟规定,新建居住区应10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将有不低于18%的居住区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并达到投入使用条件。

《规程》对各类生活场所的充电设施规划设计提出要求,各种场所停车场将全部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在城市建成区按照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要求进行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置。对外服务的公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需针对不同服务对象设置1:5至1:10不同比例的快速和慢速充电设设施。自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宜按照“一车一桩、桩随车走”的原则设置慢速充电设施。同时,对各场所充电桩设置做出了最低安装比例要求。

广东:将投540亿元发力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

11月30日悉,《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近日出炉。

按规划,“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将投540亿元建充电设施,全省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约1,490座,建成分散式充电桩约35万个。其中广州市在2016年到2020年5年间将建设29个公共充电站,2.7万个公共充电桩。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实行政府指导价,成熟以后再逐步放开。

合肥:发布新能源汽车补助细则

12月14日悉,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科技局近日联合发布《合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管理细则》。

根据细则,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有些变化,除了万元补助资金需要消费者申请直接兑付给消费者外,享受市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注册地限于本市范围内,且2年内不得转让、过户外地。

深圳: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

12月12日悉,深圳市近日发布了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

通告指出未完成电子备案登记的纯电动轻、微型货车和混合动力货车,仍须遵守普通货车限行规定,纯电动重、中型货车必须依法完成电子备案登记。已完成电子备案登记,接受监管的纯电动轻、微型货车(包含轻型厢式货车和轻型封闭式货车),除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21时禁止通行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外,允许在深圳市其余道路行驶。

深圳:明年启用新能源车公共充电平台

12月14日悉,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公安交警局与深圳市绿色低碳发展基金会近日就深化绿色出行战略合作签署协议,全市通用的新能源车充电平台将于明年起面向社会运行。

公共充电平台将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和补贴。车主需首先下载相关APP进行充电预约。今后车主在平台上充电的同时,即可使用新能源车充电补贴。另外,还通过与碳账户合作,监测个人“环保贡献值”,贡献值高的人能获取奖品等多个福利。

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可免费停车两小时

深圳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时实行停车优惠政策。全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公益性停车场、由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的配套停车场、医院、学校配套停车场等,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时,将给予每天两小时的免费停车优惠。同时鼓励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时实行停车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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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能源车及充电设施国家地方政策动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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