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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家海洋局印发《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7-01-12 17:50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可再生能源海洋能十三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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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针对海洋能装备试验验证、工程设计、装备制造、海上测试、海上施工及运维等需求,建设海上试验、实验室模拟、资源数据平台相结合的国家海洋能公共服务平台,适时建设国家海洋能试验场,支撑海洋能技术工程化应用。

3.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

健全海洋能开发利用标准体系,统筹推进海洋能技术、标准、产业协同创新。开展海洋能资源勘查和电站选址,海洋能转换设备设计与制造,海洋能发电装置室内及海上试验与测试、海上施工及运行维护等标准制定。鼓励制定海洋能团体和企业标准。利用海上试验场和海洋环境模拟实验室建立海洋能标准验证平台。推进国际标准向国内标准转化,支持我国企业、联盟和社会团体参与和主导国际海洋能标准研制,推动中国海洋能标准走出去。参照国内外可再生能源检测认证体系,逐步建立我国海洋能发电装置检测认证体系。

(五)加强海洋能开放合作发展

积极引入全球创新资源,鼓励技术引进与合作开发,促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构建国际合作新机制。

1. 积极参与国际事务

深度融入国际能源署海洋能源系统实施协议(IEA OES-IA)、国际电工委员会海洋能转换设备技术委员会(IEC TC114)、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等国际组织,依托国际海洋能大会(ICOE)、亚洲波浪能和潮流能大会(AWTEC)和上海国际海洋技术与工程设备展览会(OI China)等国际会议和展会平台,强化国际务实合作。支持在中国举办具有重要影响的国际会议。积极参与国际海洋能事务,开展国际海洋能技术路线图、开放水域测试、规模化应用、发电成本、环境影响、政策许可及国际标准等热点问题研究,借鉴国际海洋能发展经验,不断提升我国海洋能发展水平。

2. 持续引进全球创新资源

鼓励海洋能领域的技术引进与合作研发,促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参加国际合作计划,鼓励国内机构与国外先进研发团队、跨国公司开展多方位合作研发,联合承揽海洋能工程项目,推进国际合作基地、联盟、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建设,鼓励国内企业跨境并购及外商投资我国海洋能产业。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工作和创业。

3. 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借助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等项目,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海洋能沟通交流与务实合作。鼓励联合开展资源调查评估,开放和共享海洋能公共服务平台,启动人才联合培训计划。积极与相关国家地区开展合作开发与应用示范,推动国内和国外企业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海洋能技术“走出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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