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九十七条售电价格扣减度电输电费后,与发电企业报价之差的收益在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之间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目前度电暂按2:8比例分配,后期根据情况调整),电网企业收取的度电输电费(度电输电价格+度电收益分成)目前暂按不超过30元/兆瓦时执行(待跨省跨区单位输电费核定后按其执行)。
通过挂牌方式确定价格的,电网企业不参与收益分配。
第九十八条跨省区合同(协议)执行与结算先后次序为:事故应急支援、年度、月度、月内短期或临时交易。当实际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供需发生变化需对合同调整时,原则上按逆序调整。
第十节临时交易与紧急支援交易
第九十九条山西省可与其他省(区)通过自主协商方式开展跨省跨区临时及紧急支援交易,交易电量、交易曲线和交易价格均由购售双方协商确定。
第一百条山西交易机构应事先与其他交易机构约定跨省跨区紧急支援交易的价格及其他事项,在电力供需不平衡时,由调度机构根据电网安全约束组织实施,待条件成熟时,可采取预挂牌方式确定跨省跨区临时与紧急支援交易的中标机组排序。
第七章安全校核与交易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调度机构承担各类交易的安全校核义务。涉及跨省跨区的交易,须提交相关调度机构共同进行安全校核,未通过安全校核的交易不得生效。安全校核包括但不限于:通道阻塞管理、机组辅助服务限制等内容。
第一百零二条调度机构在各类市场交易信息公示2个工作日前,根据机组可调出力、检修天数、系统净负荷曲线以及电网约束情况,得出各机组的可发电量上限,并对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提出限制建议,由交易机构予以公布。
第一百零三条调度机构在各类市场交易公示开始2个工作日前,同时应提供关键通道输电能力、关键设备检修计划等电网运行相关信息。
第一百零四条安全校核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安全校核未通过时,调度机构需出具书面解释,由交易机构予以公布。调度机构无法按时完成安全校核时,应提前说明原因,延期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校核通过。
第一百零五条系统发生紧急情况时,调度机构可基于安全优先的原则实施调度,并于事后向山西能源监管办和省级电力管理部门书面报告事件经过。紧急情况导致的经济损失,有明确责任主体的,由相关责任主体承担经济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发电企业部分合同约定了交易曲线的,调度机构根据系统运行需要,通过确定无交易曲线合同的发电曲线,与已约定曲线叠加的方式,形成次日发电计划;发电企业全部合同约定了交易曲线的,按合同约定曲线形成次日发电计划。
未约定交易曲线的市场化交易合同以及优先发电合同和基数电量合同,由调度机构根据系统运行需要安排机组的发电计划。
第一百零七条调度机构负责执行月度发电交易计划,月度交易计划执行情况与各市场主体最终调整后的各类交易合同偏差控制在±2%以内;交易机构每日跟踪和公布月度交易计划执行进度情况。市场主体对进度偏差提出异议时,调度机构会同交易机构负责出具说明,交易机构负责公布相关信息。
第一百零八条安全校核基于预测电量、预测负荷及发电设备检修计划、电网设备检修计划等边界条件进行。实际边界条件发生变化时,相关交易合同应进行重新校核调整。安全校核意见不作为任何一方的违约条款,因此导致市场主体发生争议的,调度机构应将有关情况报山西能源监管办。
第一百零九条年度安全校核内容包括:
1.调度机构提供的数据:汇总年度发电设备检修计划、汇总年度输变电设备停电计划、年度跨区跨省交直流通道输送能力、年度电网稳定限额等。
2.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年度发电计划、年度跨区跨省交易合同及分月安排、年度市场化交易电量及分月安排等。
3.电力用户(售电企业)提供的数据:电力用户年度总用电量及分月安排、电力用户分月最大、最小用电负荷、电力用户分月典型用电负荷曲线等。
第一百一十条调度机构月度安全校核内容包括:
1.调度机构提供的数据:月度发电设备检修及调停计划、月度输变电设备停电计划、月度跨区跨省交直流通道输送能力、电网稳定限额等。
2.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月度发电计划安排、月度跨区跨省交易合同、月度市场化交易电量等。
3.电力用户(售电企业)提供的数据:电力用户月度总用电量、电力用户月度最大、最小用电负荷、电力用户月度典型用电负荷曲线等。
第一百一十一条调度机构应研究开发中长期交易安全校核技术支持系统。
第八章合同电量偏差处理
第一百一十二条偏差处理方式包括以下四种方式:
(一)预挂牌月平衡方式。月度交易结束后(若不需要开展月度交易,可直接开展预挂牌),通过预挂牌方式确定上调机组调用排序(按照增发价格由低到高排序)和下调机组调用排序(按照补偿价格由低到高排序)。
(二)预挂牌日平衡方式。当系统实际用电需求与系统日前计划存在偏差时,按照价格优先原则调用相应机组增发电量或减发电量,保障系统实时平衡。机组各日的增发电量或减发电量进行累加(互抵),得到月度的净增发电量或净减发电量,按照月度预挂牌价格结算。其余机组原则上按日前制定的计划曲线发电。
(三)等比例调整方式。月度交易结束后,调度机构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日跟踪各发电企业总合同执行率,以同类型机组总合同执行率基本相当为目标,安排次日发电计划。发电企业超发、少发电量按照其月度计划合同和市场合同的电量比例划分,超发电量按照其全部合同的加权平均价格进行结算,少发电量对相应合同进行扣减,后期不予追补。用户承担超用、少用偏差责任并支付偏差考核费用,偏差考核费用按照发电企业电量比例返还发电企业。采用本方式导致的发电企业合同执行不平衡的,可以开展合同电量事后转让交易。
(四)滚动调整方式。该方式适用于发电计划放开比例较低地区。发电侧优先发电和基数电量按月滚动调整,用户侧合同电量可以月结月清,也可以按月滚动调整。采用本方式导致的发电企业优先发电和基数电量合同执行不平衡的,可以开展合同电量事后转让交易。
第一百一十三条目前,山西中长期合同偏差主要通过在发电侧采用预挂牌月平衡方式处理(优先发电、基数电量合同优先结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调度机构应当结合当月用电需求情况,在每月第1周内向交易机构提供输电通道、安全要求、民生供热等一种或多种约束条件。
第一百一十五条交易机构在每月第2周第2个工作日组织发电企业申报不同约束条件下相应的上下调价格,发电企业必须提供上下调价格。目前暂定上下调价格的限额为上网电价的120%和60%(今后可根据电力供需形势和燃料价格适时调整)。
第一百一十六条交易机构形成本月上下调价格序列并公布。调度机构根据发电机组事先申报的上下调价格,在考虑电网安全约束和申报机组最大可调发电量情况下,基于价格优先的次序原则进行调用,直至满足电网实际需求。
第一百一十七条调度机构应结合当月电力需求和发电企业的整体合同完成率情况,在满足电网安全约束的前提下,于当月最后7日,基于预挂牌确定的机组排序,优先安排增发价格较低的机组增发电量或补偿价格较低的机组减发电量,其余机组按照合同电量安排发电计划。
第一百一十八条月度上下调电量当月有效、当月执行,不跨月滚动。上调电量不占用机组优先发电、基数电量和市场化交易合同,下调电量按照机组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电量、月度双边交易电量、年度双边交易分月电量、基数电量分月计划、优先发电分月计划的顺序依次扣减。
第九章辅助服务
第一百一十九条辅助服务分为基本辅助服务和有偿辅助服务。基本辅助服务包括一次调频、基本调峰和基本无功调节;有偿辅助服务包括自动发电控制(AGC)、有偿调峰、有偿无功调节、自动电压控制(AVC)、旋转备用、黑启动。
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参与提供辅助服务,允许第三方参与提供辅助服务。
第一百二十条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基本原则,按照辅助服务效果确定辅助服务计量公式,对提供有偿辅助服务的并网发电厂、电力用户、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进行补偿。
第一百二十一条逐步放开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品种,采用竞争方式确定辅助服务提供主体。调度机构根据系统运行需要,确定调峰、调频、备用等服务总需求量,市场主体通过竞价(含撮合)方式提供辅助服务。
根据辅助服务提供主体竞争程度,逐步探索采用竞价(含撮合)方式统一购买系统所需的无功补偿和黑启动服务。
第一百二十二条未开展市场化交易的上述辅助服务交易品种,仍按照《华北地区并网机组运行考核管理细则》、《华北区域并网运行机组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山西省“两个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三条电力用户参与提供辅助服务需满足各类辅助服务的技术要求,并与发电企业按统一标准(开展竞价的品种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电力用户辅助服务费用随电力用户电费一并结算。
第一百二十四条用电侧未实行峰谷电价的地区,根据电力用户自身负荷曲线和全网用电负荷曲线,综合考虑电力用户峰谷差率、用电曲线与系统负荷曲线的匹配程度等,计算电力用户对电网调峰的贡献度。贡献度的具体计算方法与评价标准由调度机构研究制定。与贡献度为正的电力用户签订市场化交易合同的电厂,免除相应市场化交易电量调峰补偿费用的分摊。
电力市场化交易双方发用电曲线一致的,对应电量不分摊调峰辅助服务补偿费用;剔除市场化交易曲线后的剩余发电曲线,对应电量分摊调峰辅助服务补偿费用。
第一百二十五条加强需求侧管理。在负荷控制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基础上,推广用电用能在线监测和需求侧响应,积极培育电能服务,参与市场竞争,逐步形成需求侧机动调峰能力,保障轻微缺电情况下的电力供需平衡。
第一百二十六条跨省跨区交易涉及的点对网发电企业纳入受端地区辅助服务管理范围,根据受端省电网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七条按照国家要求,加快山西省辅助服务市场化建设试点工作,分批次、分品种有序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化。调度机构应会同交易机构抓紧开发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平台(模块),与电力交易平台相互贯通,数据共享,确保满足辅助服务市场化运营需要。
第十章计量和结算
第一百二十八条电网企业应根据市场运行需要为市场主体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计量装置;计量装置原则上安装在产权分界点,产权分界点无法安装计量装置的,考虑相应的变(线)损。
第一百二十九条同一计量点应安装相同型号、相同规格、相同精度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以主表计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计量数据作为参照,当确认主表故障后,副表计量数据替代主表计量数据作为电量结算依据。电力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可配置必要的辅助计量装置。
第一百三十条电网企业应按照电力市场结算要求定期抄录发电企业(机组)和电力用户电能计量装置数据,并提交交易机构。当出现计量数据不可用时,由电能计量检测中心确认并出具报告,结算电量由交易机构组织相关市场主体协商解决,经协商各方仍有异议的,报请山西能源监管办裁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交易机构负责向市场主体出具结算依据,市场主体根据相关规则进行资金结算。其中,交易机构在区域交易平台直接开展的跨省跨区交易,由区域交易机构向市场主体所在地区交易机构提供结算相关数据,由市场主体所在地交易机构出具结算依据,提交所在省电网企业分别予以结算。
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由交易机构分别向出让方和受让方出具结算依据。
第一百三十二条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原则上均按自然月份计量用电量和上网电量,不具备条件的,可暂时保持现有计量抄表方式不变。各市场主体暂时保持与电网企业的电费结算和支付方式不变,由电网企业承担用户侧欠费风险并保障交易电费资金安全。不承担电费结算职能的电网企业也不再承担欠费风险,市场主体可自行约定结算方式。
第一百三十三条市场主体接收电费结算依据后,应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异议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交易机构,逾期则视同没有异议。
第一百三十四条建立合同偏差电量结算机制,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合同偏差分开结算。以年度交易和月度交易为主,按月清算。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广东电力市场配套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通知(广东交易〔2025〕69号),包括《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8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3月份甘肃省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用电市场主体退市的公示。根据《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兰州中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因用户过户,现申请退市。经电网公司审核,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退市条件,现予公告。公示时间:2025年3
一份纲领性的文件,总会引发行业的热议,136号文就是份很好的学习素材。并非说我们通过学习就要先于他人知道什么,要多出一份信息差。而是当未来各地落地执行政策发布时,现在我们所建立起的认识就有了可以进行参照的对象。摆在面前的就好似一份开放的思考题,我们绞尽脑汁,肆意想象后会得出一些暂时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工作,北京市城市管理委邀请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专家组成员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并针对新政策执行中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座谈研究。市发展改革委、华北能源监管局、国网华北分部、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首都电力交易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
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能源监管工作会议对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部署。浙江能源监管办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以更大担当和作为助力浙江能源高质量发展。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浙江能源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2024年,浙江能
近年来,新疆能源监管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能源规划重大项目落地,强化能源监管行政执法,确保了新疆能源供需总体平稳有序。新疆能源监管办党组将能源保供作为头等大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党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文件提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平常运行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可自主申报充放电曲线,充放电量按照市场交易规则和要求结算。在发生危及电力系统安全事故(事件)及其他必要情况时,所有调管范围
3月11日,重庆电力现货市场正式启动连续调电试运行,电力生产组织由计划模式转向市场模式,为优化能源资源配置、促进新能源消纳、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提供有力支撑。电能量市场分为中长期交易和现货市场交易。与中长期电力交易相比,电力现货市场交易中电价根据供需实时波动,更具灵活性,能够更好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甘肃省2025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售电公司3月份第二批新增准入名单的公示。根据《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甘监能市场〔2023〕161号)、《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已在交易平台完成注
2月省间中长期市场按日连续运营,共达成2月月内及3月月度交易133笔,交易规模316亿千瓦时。01达成向家坝、溪洛渡、白鹤滩等大水电增送交易21亿千瓦时。02达成天中、青豫、鲁固、昭沂等直流配套电源及阳城电厂增送交易134亿千瓦时。03达成华北、东北、西北等省份富余电力送华东、华中、西南交易及各区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甘肃省2025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售电公司准入名单。名单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21日,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的通知,其中提到,上海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带电力曲线(含分时段)的电能量交易,包括厂网交易、电力直接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21日,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的通知,其中提到,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包括厂网双边交易、电力直接交易、合同转让交易、合同回购(回退)交易、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等,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序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促进中长期与现货市场运营衔接,近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湖南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修订背景及方向:近年来,湖南多次组织开展电力现货市场
为有序推进湖南电力市场建设,促进中长期与现货市场运营衔接,近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湖南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作为《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2年修订版)》的补充,重点修改完善三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2日,吉林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吉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其中提到,鼓励依法取得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通过相关验收或安全性评价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可调节负荷、负荷聚合商、独立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参与电能量等市场交易。独立新型储能、负荷聚合商和虚拟电厂应
一图读懂|2025年重庆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及工作要求(第二期)延伸阅读:一图读懂|2025年重庆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及工作要求(第一期)
一图读懂|2025年重庆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及工作要求(第一期)延伸阅读:一图读懂|2025年重庆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及工作要求(第二期)
2024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4年修订版)》(川监能市场〔2024〕145号,以下简称“《规则》”)。为便于市场主体掌握,特编制本解读。一、基本情况《规则》分总则、市场成员、市场注册变更与注销、交易品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4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4年修订版)》(川监能市场〔2024〕145号)。其中提到,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实行水电、新能源、燃煤火电等多类型电源共同参与、同台竞争,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27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征求《<黑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新增新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其中独立储能权利与义务包括按规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签订和履行市场化交易合同,按时完成电费结算;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重庆电力交易中心近日发布了《规则及通知落地实施相关要求》。近期,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完成了《重庆市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华中监能市场〔2022〕217号)修订、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即将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重庆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工作的通知》,为做好落地实施,保障
2025年,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第10年。10年来,我国构建起了崭新的电力市场格局,电力生产组织方式逐步由计划向市场转变,初步建成省、区域、省间高效协同,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有机衔接的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已经形成,中长期交易实现常态化开市,电力现货市场建
2025年3月15日,是我国新一轮电改的十周年。新一轮电改开启十年来,我国整体建立了初步的输配电价制度,奠定了发用电直接见面的制度基础,新能源和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改革推动80%的装机容量进入市场、80%的用电量进入市场。多个地区电力现货市场机制形成雏形,国内29个省和地区开展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2025年,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迎来第十个春秋。这场电力行业的系统性变革,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为核心理念,重构电力行业的运行逻辑。十年间,市场交易规模倍涨,市场主体数量激增,“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初步建立,多层次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雏形初现……一系列成果凸显出我国电力体制改
2015年3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9号文),一场电力领域的深刻变革就此拉开帷幕。十年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从理念到实践,从局部探索到全面推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构建起了崭新的电力市场格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市场化交易
新电改10年成绩单一图了解!
今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印发十周年。十年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遵循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全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
市场动态2025年3月15日,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迎来十周年。自201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中国电力行业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为核心,构建了多层次市场体系,推动了能源结构优化与产业升级。(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星”作者:莫岭)一、十年改革的核心成就1.市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部署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任务。10年来,电力生产组织方式逐步由计划向市场转变,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快速推进,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初步建立。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由2016年的1.1万亿千瓦
2015年3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开启了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提出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新思路。十年的时间过去,现在我国80%的发电装机容量参与市场交易,工商业用户电价随供需波动,新能源消纳能力大幅提升,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翻天覆地
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蒙西电力现货市场由试运行转入正式运行的通知》,宣布蒙西电力现货市场在连续结算试运行32个月后,于2月24日转入正式运行,成为国内第五个转正式运行的省级现货市场,标志着蒙西电力市场建设迈入全新发展阶段
2月17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数据显示,2024年新疆新能源年度市场化交易电量达517亿千瓦时,突破500亿千瓦时大关,达到“十四五”初新能源年度市场化交易电量257亿千瓦时的近2倍。新疆电力市场化改革成效显著,进一步推动了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和电量消纳,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疆作为我国重要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