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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中办9号文下发后,全国电改工作已经陆续开展近3年,售电侧改革试点、增量配电网试点、输配电价核定全覆盖、现货市场在试点省市即将启动等,电改工作推进如火如荼。作为电改一线工作者,实操中存在许多疑惑,梳理几点出来供大家探讨。
1、电改政策是否是火电机组普遍亏损的原因之一?
《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规定“签订的发购电协议(合同)由电力交易机构根据相关规定汇总和确认,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燃煤发电企业只要不超过当地省域年度燃煤机组发电小时数最高上限,由电网企业保障执行”、新核准发电机组“投产后一律纳入市场化交易和由市场形成价格,但签约交易电量亦不应超过当地年度燃煤机组发电小量数最高上限”。此规定一定程度上导致效率高、能耗低、成本管控优的节能高效大机组无法在电力市场争取更多的市场电量,高效、节能无法在市场竞争中发挥作用,与一般小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相差不大。由此看来,煤炭价格大幅上涨、装机增长速度高于用电量增长速度,发电利用小时数太低是火电厂亏损主要原因之一,电改政策是导致火电机组普遍亏损的原因了。
2、有电网企业参与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增量配电网项目业主优选是否违背相关政策精神?
《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规定增量配电网项目业主是独立法人,同时“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股权多元化公司参与竞争”。《通知》很明确,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组建的联合体必须先成立股权多元化公司,以股权多元化公司参与竞争,没有组建股权多元化公司仅以联合体合作协议是不能够参与竞争的。由此可见,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省公司营销部牵头组建联合投标体,参与试点项目投标”是不符合《通知》规定,只有由“省公司人资部与合作方共同注册用于投标的混合所有制公司”参与试点项目投标才合规。
3、能否加快出台配电网配电价格核定、收取和分配政策?
第一批106个增量配电网试点已基本明确了项目业主,但配电网配电价格核定办法等一直未出台,急需明确。如:配电价格是一网一核还是按省级行政区域核?配电费是从已核定的省级输电费里划出还是单独收取?若是单独收取,输电价格加上配电价格后,配电网内的落地电价高于配电网外价格,此矛盾如何处理?相同电压等级出现两个不同投资主体时的配电费该如何分配?从大电网变电站同电压等级出线的配电费,该如何收取或分配?取得了配电网经营权,就具备电费结算权,配网内有用户的项目业主是不是可以开票、收费了?不尽快明确上面提出的东东,够我们的配电网项目业主头痛了!
4、办理配电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是一定要电网企业签字确认的配电网区域(供区)划分协议吗?
若电网企业一直拒绝与配电网项目业主签订配电网区域(供区)划分协议,是否就是一直无法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原有规定是这样的!那么,可否将配电网区域(供区)划分协议变为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批复的配电网规划规划,或者以历史资料(包括政府文件、会议纪要等)作为既成事实或历史形成的配网边界划分依据呢?
5、监管不落地,如何监管?
凡电改政策,均有监管要求,但如何监管却没有一个明确说法,也导致无法监管。可否向环保监察学习,赋予监管职能部门更多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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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电力市场交易规模逐步扩大,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程度进一步提高,对电力交易员从业者的要求不断提高。为切实提升电力交易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2025年电力交易员(中级)专项培训班(总第四期)将定于6月10-13日举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
市场主体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作为社会生产力的基本载体,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作用举足轻重。人才是最活跃的先进生产力,市场的基石则在于培育先进的市场主体。当发电企业开始研究负荷曲线,当售电公司开始重视天气预测,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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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央视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推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十年主题策划——电改“新”观察专题系列报道。其中报道了广东汕头的亚洲单体连片规模最大淡水渔光互补一体化项目并网后将以“市场电量+基数电量”模式结算的案例,以及即将投入商业运行的海南首个独立共享储能项目的案例。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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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作为电力安全保障的“压舱石”,其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具有重大意义。自2004年电力用户直接购电试点起步,煤电企业电力交易已历经二十年发展。特别是自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颁布后,煤电企业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比新能源企业经历了更长的市场化路程。本期文章将系统梳理煤电入市的政策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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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3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电改9号文”)发布以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已走过十载峥嵘岁月。这份被誉为“新电改”纲领的文件,系统提出了“全面实施国家能源战略,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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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关于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坚持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多能互补、协同发展,开展“两交一直”通道输电能力提升研究,争取浑善达克沙地至京津冀、锡盟至江苏第二通道等外送通道纳规建设,争取布局实施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2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3月份江苏电力市场经营主体目录。截至2025年3月31日,江苏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共计145791家,其中发电企业1880家,售电公司231家,分布式聚合商33家,独立储能企业46家,虚拟电厂19家,电力用户143582家(一类用户41家,二类用户143541家)。市场经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甘肃电力市场运营报告(2025年2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华北能源监管局紧密围绕政策执行时间节点(5月31日、4月30日),开展新能源项目抢装及并网情况监测,强化过程监管与服务意识,
作为支撑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消纳的重要手段,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构建的重要装备,以及融入电力“源网荷储”和能源产供储销体系的重要环节,储能产业发展已迈入“快车道”。截至2024年底,我国抽水蓄能在运装机规模达5869万千瓦,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7376万千瓦/1.68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1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拟参与山西电力市场发电企业名单(2025年第六批)的公示。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下列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检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21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1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通知-关于上海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推进计划,文件明确,拟于2025年5月开展电力现货市场整月结算试运行。4月22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5月开展电力现货市场整月结算试运行的工作提示。文件明确,根据上海市
4月22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北极星储能网联合主办的“2025分布式光储创新论坛”正式召开。会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部总监盛夏做了题为《分布式场景的“超配”密码》的主旨演讲。盛夏指出,在电力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分布式市场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价值重构,未来电价波动将成为常态,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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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正式发布《2025年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以下简称结算细则)。相较2024年,新版结算细则全面优化结算机制,涵盖发电侧、用电侧、新型储能及资金管理四大领域,为四川电力市场结算提供制度保障。(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1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转发新疆能监办《关于印发新疆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新监能市场[2025]24号)。文件明确,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的电力市场监管,其中涉及跨省跨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疆能源监管办对电力市场成员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管:(一)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1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湖北省电力市场结算操作指引的通知。文件明确,本指引适用于2025年湖北省电力市场交易结算工作,包括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执行政府定价的优先发电电量视为厂网间双边交易电量,纳入中长期管理;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市场化采购电量部分与发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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