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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垃圾焚烧发电厂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征求意见稿)》

2018-02-09 09:0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国家能源局中电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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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土建、消防和烟气处理专业组的组长和副组长,由承担该项目施工、调试的单位和监理、建设单位派人出任。

验收检查组中各专业组的组长和副组长由建设、监理、生产和施工单位的人员担任。

各专业组的主要职责是:

a) 在试运指挥部各相应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试运计划组织本专业各项试运条件检查和完善,实施和完成本专业试运工作。

b) 研究和解决本专业在试运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方案,上报试运指挥部审查批准。

c) 组织完成本专业组各试运阶段的验收检查工作,办理验收签证。

d) 按照机组试运计划要求,组织完成与机组试运相关的厂区外与市政、公交、航运等有关工程和由设备供货商或其他承包商负责的调试项目的验收。

5.3各单位的职责

5.3.1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

5.3.1.1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主导作用,全面协助试运指挥部,负责机组试运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5.3.1.2负责编制和发布各项试运管理制度和规定,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环境和健康等工作进行控制。

5.3.1.3负责为各参建单位提供设计和设备文件及资料。

5.3.1.4负责协调设备供货商供货和提供现场服务。

5.3.1.5负责协调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外部关系。

5.3.1.6负责与电网调度、消防部门、环保部门、环卫部门等相关单位的联系。

5.3.1.7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机组联锁保护定值和逻辑的讨论和确定,组织完善机组性能试验或特殊试验测点的设计和安装。

5.3.1.8负责组织由设备供货商或其他承包商承担的调试项目的实施及验收。

5.3.1.9负责试运现场的消防和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做好建设区域与生产区域的隔离措施。

5.3.1.10参加试运日常工作的检查和协调,参加试运后的质量验收签证。

5.3.2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

5.3.2.1做好工程项目科学组织、规范运作的咨询和监理工作,负责对试运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进行监理和控制。

5.3.2.2按照质量控制监检点计划和监理工作要求,做好机组设备和系统安装的监理工作,严格控制安装质量。

5.3.2.3负责组织对调试大纲、调试计划及单机试运、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措施的审核。

5.3.2.4负责试运过程的监理,参加试运条件的检查确认和试运结果确认,组织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后的质量验收签证。

5.3.2.5负责试运过程中的缺陷管理,建立台帐,确定缺陷性质和消缺责任单位,组织消缺后的验收,实行闭环管理。

5.3.2.6协调办理设备和系统代保管有关事宜。

5.3.2.7组织或参加重大技术问题解决方案的讨论。

5.3.3施工单位的主要职责

5.3.3.1负责完成试运所需要的建筑和安装工程,以及试运中临时设施的制作、安装和系统恢复工作。

5.3.3.2负责编制、报审和批准单机试运措施,编制和报批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计划。

5.3.3.3主持分部试运阶段的试运调度会,全面组织协调分部试运工作。

5.3.3.4负责组织完成单体调试、单机试运条件检查确认、单机试运指挥工作,提交单体调试报告和单机试运记录,参加单机试运后的质量验收签证。

5.3.3.5负责单机试运期间工作票安全措施的落实和许可签发。

5.3.3.6负责向生产单位办理设备及系统代保管手续。

5.3.3.7参与和配合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工作,参加试运后的质量验收签证。

5.3.3.8负责试运阶段设备与系统的就地监视、检查、维护、消缺和完善,使与安装相关的各项指标满足达标要求。

5.3.3.9机组移交生产前,负责试运现场的安全、保卫、文明试运工作,做好试运设备与施工设备的安全隔离措施。

5.3.3.10在考核期阶段,配合生产单位负责完成施工尾工和消除施工遗留的缺陷。

单独承包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其职责与主体安装单位相同。同时,应保证该独立项目按时、完整、可靠地投入,不得影响机组的试运工作,在工作质量和进度上必须满足工程整体的要求。

5.3.4调试单位的主要职责

5.3.4.1负责编制、报审、报批或批准(除需要由总指挥批准以外的)调试大纲、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方案或措施,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计划。

5.3.4.2参与机组联锁保护定值和逻辑的讨论,提出建议。

5.3.4.3参加相关单机试运条件的检查确认和单体调试及单机试运结果的确认,参加单机试运后质量验收签证。

5.3.4.4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期间全面主持指挥试运工作,主持试运调度会。

5.3.4.5负责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调试前的技术及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5.3.4.6负责全面检查试运机组各系统的完整性和合理性,组织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条件的检查确认。

5.3.4.7按合同规定组织完成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中的调试项目和试验工作,参加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质量验收签证,使与调试有关的各项指标满足达标要求。

5.3.4.8负责对试运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

5.3.4.9在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中,监督和指导运行操作。

5.3.4.10在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期间,协助相关单位审核和签发工作票,并对消缺时间做出安排。

5.3.4.11考核期阶段,在生产单位的安排下,继续完成合同中未完成的调试或试验项目。

5.3.5生产单位的主要职责

5.3.5.1负责完成各项生产运行的准备工作,包括:垃圾、燃料、水、汽、气、酸、碱、活性炭、消石灰、尿素、化学药品等物资的供应和生产必备的检测、试验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等的配备,生产运行规程、系统图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工作票、操作票、运行和生产报表、台帐的编制、审批和试行,运行及维护人员的配备、上岗培训和考核、运行人员正式上岗操作,设备和阀门、开关和保护压板、管道介质流向和色标等各种正式标识牌的定制和安置,生产标准化配置等。

5.3.5.2根据调试进度,在设备、系统试运前一个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设备的电气和热控保护整定值提供给安装和调试单位。

5.3.5.3负责与电网调度部门有关机组运行的联系及与相关运行机组的协调,确保试运工作按计划进行。

5.3.5.4负责试运全过程的运行操作工作,运行人员应分工明确、认真监盘、精心操作,防止发生误操作。对运行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参加试运后的质量验收签证。

5.3.5.5单机试运时,在施工单位试运人员的指挥下,负责设备的启停操作和运行参数检查及事故处理;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调试中,在调试单位人员的监督指导下,负责设备启动前的检查及启停操作、运行调整、巡回检查和事故处理。

5.3.5.6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期间,负责工作票的管理、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实施及工作票和操作票的许可签发及消缺后的系统恢复。

5.3.5.7负责试运机组与运行机组联络系统的安全隔离。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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