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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40年丨中国水电从追赶到引领的嬗变

2018-10-10 11:56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作者:张博庭关键词:水电电力体制改革水力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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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国家之间不仅应该提倡引进再创新,而且还应该鼓励协同创新(如目前国际社会共同开展核聚变研究的合作)。在商业领域内,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的很多先进的技术,都是在早期引进的基础上再创新的结果。我国的发展当然也应该首选引进再创新。三峡工程的建设,也为我国水电机组制造,实现引进再创新提供了大好时机。当时,三峡其中一个工程的单机70万千瓦水电机组,超过了全世界已经运行的同类机组的总数。利用这一市场契机,我们要求参与竞标的国外制造厂商必须与国内厂商合作,并且要在生产过程中实施技术(有偿)转让。国外的厂商之所以愿意接受这些条款,是因为他们很清楚,未来的水电大机组市场基本上都在中国。即使不肯转让技术,中国也一定会通过自主创新,来解决大机组制造的问题。实施引进、再创新,可能会让中国少花一些钱、省一些时间,但外商自己在经济上也能有所收获,绝对是一种“双赢”。因此,不止一家国外机组制造厂商参与了三峡大机组的招标和制造,并如期转让了技术。转让技术后,不仅我国的机组制造水平提高了,这些厂商也都在我国建立起了相应的合资企业,至今他们还活跃在国际水电市场上。

无论是水电还是高铁,我国都有自主创新的部分。例如,与水电开发配套的特高压输电,尽管国外当时已经有实验线路,但是我国还是通过完全的自主创新解决了科技上的一系列难题。高铁工程建设中极为重要的桥梁建设,也是我国依靠自主创新逐步走到了世界的前列。现在,连美国的旧金山大桥都要求中国来建设。

总之,由于社会文明发展的需要,技术创新总是阻挡不住的。我国水电、高铁的技术进步领先于世界的根本原因,是我国大量的工程实践。为满足市场的巨大需求,不管是通过引进再创新,还是自主创新,都不可能阻挡我国在这些领域走上世界的巅峰。必须强调的是,进行有偿的技术转让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重要的内容,大量的实践已经证明:其结果无论对交易的双方还是对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都是十分有利的。例如,今天在“一带一路”走出去的过程中,我国先进的水电、高铁等技术正在为很多发展中国家的脱贫致富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这其中当然也有当年技术引进、转让各方的一份功劳。

电力体制改革后的水电发展

并非一帆风顺

电力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水电建设投资难的困境,使得我国的水电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快速发展阶段。在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启动后的2004年,我国的水电装机和发电量就先后超过世界上所有其他国家,成为第一。今天,无论是我国水电的装机、还是发电量,都超过排在世界第二国家的3倍以上。然而,电力体制改革在给水电发展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例如,市场化的开发水电方式,使得中央政府对地方的影响力大幅下降,水电开发过程中协调各种利益的难度陡增。电力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曾被国内外的反水坝、反水电势力所利用。以前,一旦出现攻击诬蔑我国水电建设的言论,电力部或者国家电力公司都会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各种谣言很难形成气候。但在电力体制改革之后,由于各个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即便谁遭遇到了误解、甚至是诬蔑,每个独立的企业很难发出有说服力的声音。以致于改革的标志性成果——代表国家去开发水电的电力央企,常常被一些环保组织诬蔑为“跑马圈水”的黑心开发商。

总之,相对于国际社会关于水电发展的争论,我国有一个滞后期。当国际上的反水坝运动最高潮的时候,国内的声音还很少。那时我国建设水电的态度也非常坚决。特别是三峡工程的上马和成功建成,让国际上很多反水坝、反水电的谣言不攻自破。当国际社会的主流已经开始反思并澄清极端环保组织对水电的种种诬蔑之词之后,国内的一些炒作反水坝问题的极端环保组织却已经在国外势力的资助下活跃起来了,并且对我国水电的发展构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我国大批的水电项目开发曾因伪环保一度遇阻

2003年,个别环保官员利用职权召集了一批反水坝的学者召开怒江环评论证会,制造了一系列有关怒江的谣言。如,他们把上游早已经建造了水电站的怒江,宣传成是世界上唯一没有建水坝的河流。他们完全无视怒江几十万人生存,砍伐林木、陡坡耕种,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灾害频发,河谷地带生态环境已经遭到极大破坏的现实,欺骗宣传说怒江是世界上最后一条生态江。某媒体的一篇“为子孙后代保留一条生态江”的不实报道,几乎欺骗和误导了整个社会,有人还以这些谎言为依据上书全国人大,甚至写信给联合国,要求制止怒江水电开发。

瀑布沟的移民冲突,也是舆论被误导之后导致群众情绪失控的典型案例。在众多的挑拨公众情绪的谎言中,某中央媒体发表文章说《用十几年前的标准拆迁,汉源移民巨额损失》,故意把1992年颁发的移民补偿条列,说成是用1992年的标准拆迁。其实文件中清清楚楚地写着要用拆迁前三年的平均值计算补偿。但是,媒体的这种欺骗性的误导宣传对移民的情绪挑拨性极大,当时愤怒的移民几乎是人手一份这张报纸,以致于瀑布沟曾爆发了我国水库移民历史上最严重的暴力冲突。

尤其可悲的是,一些环保组织不断通过各种手段拉拢、影响环保官员,使不少环保官员对我国的水电开发形成了严重的偏见。例如,“十一五”期间就曾有环保官员公开对媒体表示说“水电的污染破坏比火电还严重”。因为火电的污染是可以治理的,而水电的生态破坏是不可逆的。本来是最典型的妖魔化水电的谬论,却居然被我国的环保官员接受且公开宣传,并用来指导我国的环境评价和污染治理。其后果的严重性我们可想而知。其实,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对煤电的环保要求还只是脱硫,不需考虑脱硝。而这种氮氧化物污染极其严重的煤电,却被环保部门当作比水电还要清洁的能源大力推崇。结果是,我国煤电超常规的高速发展。

受这种妖魔化水电偏见的影响,在“十一五”的中期,我国几乎所有的水电项目都不能正常地通过环境评价,很多大型水电项目在拿到开工路条之后,被搁置了数年之久。例如,当时世界上最高的小湾拱坝几乎都要封顶了,但因为环评问题小湾水电站的核准还没有通过。2009年“叫停金沙江水电”的环评风暴,让妖魔化水电的误导宣传达到了顶峰。我们知道“未批先建、跑马圈水、过度开发”是2009年叫停金沙江水电的主要理由。然而,“未批先建”的说法根本就不成立。我国2004年投资体制改革后推行的项目管理程序,“无须批准、只需核准”是我们的现行政策。况且,开发金沙江是“十一五”规划中关于水电建设的首项任务。而且金沙江所有的水电项目又都是在拿到国家的开工路条后,又毫无理由地迟迟得不到有关部门的环评和核准。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未批先建”,而是典型的“先建未批”。“先建”本来是合法的(因为有开工路条),“未批”则是因为环保部门对水电抱有偏见。

再看当时所谓“开发过度”的指责,金沙江所规划的电站在2009年时还没有建成。开发程度还是零,怎么就已经产生过度了呢?总之,这些明显的违反基本事实、违反逻辑的妖魔化水电的论调,由于被反复炒作,似乎成了当时的真理,在不同程度上误导了社会舆论、蒙骗了公众,也一度影响了领导和政府部门的决策,使得我国“十一五”中期的水电建设几乎停滞。

叫停金沙江后,有关部门通过调查才发现“先建未批”的原因是环保部门对相关企业报上来的环评报告置之不理,一搁几年。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能安全度汛,要求企业必须截流施工,保障安全。企业受夹板气,“先建未批”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发现问题的结症后,为了避免今后发生类似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曾联合发文,明确要求今后环评报告必须在2个月内予以批复。然而,不解决对水电的偏见,这种程序性的要求只是治标不治本。以前,水电企业遭遇的是环评审批难,新文件出台之后,变成了环评申报难。如果不是环保部门通知你来报送环评材料,基本上所报送的环评材料都是被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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