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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印发许昌市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等9个方案

2019-02-11 16:14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电力装备输变电装备中国制造2025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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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工信部、中国工程院关于卓越工程师的培养计划,分步推动国际工程师大学城项目,建立和完善5G产业领域“产学研用创”五位一体的新教育和培训体系,通过以高校师资力量为引导的新工科国际工程师培训,为5G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产业培养大量可用人才。支持国际工程师大学城项目融入国家“一带一路”计划,深入对接中东欧国家,建立国内、国际新工科工程师互认证体系,让许昌成为高质量新工科人才培训基地和人才输出地,释放人才红利。(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禹州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七)筹备成立许昌市物联网产业发展协会。与珠海市物联网协会结成友好协会,通过引进港澳台物联网产业资源,结合我市现有企业发展情况,突出长板、补齐短板,发展我市5G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产业,以工业互联网优化企业资源,抢占5G电子元器件、应用端产品的战略高地。通过我市物联网产业发展协会的平台作用,加大许昌、珠海两地在信息流、资金流、商务流的合作共赢,扩大产业、产品宣传,形成浓厚产业发展氛围,定期组织企业家学习5G物联网产业发展形势,与沿海地区、港澳台物联网企业进行交流学习,推动我市建立5G物联网发展生态体系,全面助力提升全市基于互联互通的智能制造能力、基于数据驱动的创新发展能力以及基于组织创新的资源动态配置能力,综合提高我市实体经济产业水平,为全面实现先进制造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民政局)

(八)推动5G产业型智慧城市建设。通过许昌5G产业型智慧城市建设,为落地在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应用场景和试验平台,利用5G技术推进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在网联车路测、自动驾驶、智能产业大脑、精准医疗、智能安防、智慧文旅等方面的建设运营,实现智慧城市项目与5G技术的产业化投资、建设、运营。(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支持企业产业化联动发展。依托5G产业经济运营公司,加快国家重点实验室许昌基地辅助许昌各类企业的技术革新及产业化发展。鼓励在许昌建立各类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等平台,协助本地或落地企业探索制定行业标准,开展技术研发、测试试验及应用,实现许昌各类产业化联动发展。定期举办5G应用创新创业大赛,开展技术和产业研讨活动,推动5G行业在我市举办展会,扩大影响力,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对外交流和产品输出,提高产业活跃度和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二)支持5G示范项目市场化运作。以市场化原则,统筹用好重大科技专项、大数据产业、先进制造业等各类专项资金,在就业、奖补等方面给予优惠措施,在税收方面按法律规定给予优惠政策支持,支持在我市开展5G产业及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同时,鼓励运营商利用各级资源在许昌落地实施一批5G重大示范工程项目;强化金融创新,本着“谁出资、谁受益、谁享有项目地方税收收益”的原则,推动设立5G产业基金,并把基金作为5G产业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同时鼓励创业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等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三)推动5G产业规范化建设。树立以专业人才推动5G产业规范化建设的理念,建立吸引5G人才来许昌发展的机制,鼓励采用兼职、短期聘用、定期服务、技术入股等方式,邀请国内外5G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加大对来许人才在科研生产、教育医疗、生活居住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实行“一对一跟踪负责制”,确保引进的人才在许昌无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建立有效推动工作机制。与合作方共同成立领导小组,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定期就合作重大事项进行沟通交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委常委会汇报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向市政府常务会汇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台账汇总各方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工作进度并互通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通管办)

四、组织实施

建立市转型发展攻坚领导组办公室统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工负责、新兴产业专班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一个产业、一个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抓好落实,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政策措施,主动开展对接招商活动,争取尽快落地一批重点项目。

附件:近期重点任务清单6.pdf

许昌市现代生物和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推动我市现代生物和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壮大,加快形成新动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形势

现代生物和生命健康产业是当前世界创新最为活跃、影响最为深远的新兴产业,已成为全球未来产业竞争的热点领域和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攻方向。随着现代生命科学快速发展,以及生物技术、生命科学与信息技术的加速融合发展,生物经济正加速成为继信息经济后新的经济形态,极大改变经济发展模式和人类生活方式。靶向药物、细胞治疗、基因检测、智能医疗器械、可穿戴即时监测设备、远程医疗、健康大数据等新技术加速普及,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质量提供了新的手段。生物育种技术的进步极大地促进动植物营养价值的改进、抗病性的增强以及产量的提高。近年来,美欧等发达经济体纷纷聚焦生物经济,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其领先地位,全球资本市场也越来越青睐生物领域,生物产业已进入一个加速发展的新时期。据预测,全球生物技术市场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12%,其中生物医药产业将超过30%。我市中医药产业具有较好基础、形成了种植、加工、商贸物流等完整的产业链条。在小麦、玉米等常规农作物和花卉苗木育种等方面具备一定竞争力,生物农业方面也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产业规模偏小、产业层次较低、大品牌拳头品种欠缺、创新能力不足、新技术新业态发展滞后等问题突出。我市要在产业格局中谋得有利位势,必须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加快壮大产业规模,促进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加速形成经济新支柱。

(二)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方向,聚焦生物医药、生命健康及生物农业三大领域,以企业培育、开放合作、平台构建、产业集聚、政策支持为着力点,加快建成国内重要的生物医药研发和生产基地、生命健康服务新业态发展的示范区、融合南北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国花木之都育种中心。

(三)发展目标

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全市现代生物和生命健康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生物医药企业(集团)5家、超过亿元生物育种企业15家;基因检测、精准医学、智慧医疗等服务大幅提高,进入国内先进水平;农作物、花卉苗木、中药材等生物育种品种达50余个,成为国内重要的生物育种集聚地。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1.支持新药创制及产业化。面向恶性肿瘤、重大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神经精神疾病、慢性病等领域防治的重大需求,支持企业加大与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医疗机构的研发合作,争取引进一批创新药品;针对临床用量大、销售额位居前列的已经到期和即将到期专利药物,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一批品牌通用名药的仿制药;加快推动医药中间体手性合成和拆分等的研发和攻关,着力提高工艺制造水平,实现向高端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和制剂升级;对标国际标准和专利制度,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建立跨境研发合作平台,加快高端药物产业化速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2.加快发展现代中药。提升中药技术研发及生产工艺创新应用,开展中药有效成分提取、纯化和质量控制技术研发,积极推广生物酶仿生提取、膜分离、超临界萃取等新技术、新工艺在中成药研发和生产中的应用,支持发展新型中药产品和配方颗粒药物;加强源于经典名方的中药新药开发,加快名优大品种中成药二次开发、工艺优化与临床应用,创制一批临床价值大、科学价值高的中药新品种;支持禹州建设河南省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中心,开展道地药材优良品种选育和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研究与认证,打造地理标志品牌,实施中药材“10777”种植工程,建设优质连片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禹州市政府)

3.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医药产业的融合发展,鼓励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等技术装备在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应用,实现药品生产过程智能化。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全产业链质量追溯体系,提升全过程质量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壮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支持建安区精细化工园区、禹州市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等,围绕生物医药主导产业,加大开放合作力度,吸引生物医药企业和项目集聚,加快建设生物医药专业园区。同时,加大研发与成果转化等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搭建生物医药研发平台、成果转化应用平台、检测服务平台等,打造一体化医药创新创业服务链条,将我市建成国内重要的生物医药研发和生产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禹州市政府、建安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培育发展生命健康服务新业态

1.加快发展基因检测服务。依托我市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采取合作等方式,引进成熟生物检测机构的先进技术,建立许昌市基因检测中心,开展出生缺陷基因筛查和诊治、肿瘤早期筛查及用药指导、新生儿基因身份证应用等,推动基因检测技术在临床诊断、疾病筛查、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深度应用,加快实现基因技术服务能力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积极发展精准医疗。建设许昌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成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为核心内容的全民健康数据资源库,推进健康大数据资源开发应用,为全民健康精细化管理提供支撑。支持开展疾病精准干预和治疗的新技术研发和临床转化应用研究,整合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影像学等不同层面的信息,对特定患者量身设计最佳诊疗方案,实现个体化治疗。(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推动发展智慧医疗。积极推动基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远程诊疗设备、医用可穿戴设备、体外诊断设备和软件等推广应用,积极开展远程健康管理、远程门诊、远程居家看护等诊疗服务。加快建设许昌市远程医疗中心,建设许昌市“互联网+医疗”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与省“互联网+医疗”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应用人工智能新技术提高诊疗效率,鼓励医疗机构运用互联网和远程医疗技术平台,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能诊疗生态系统,开展健康诊疗新服务,探索发展互联网医院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工信局)

4.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加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为联合单位的生物医药第三方研发链和产业链。建立许昌市医学影像中心,整合不同医疗机构的疾病影像数据,建立医学影像信息库,实现影像数据共享机制,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影像数据的互认。鼓励企业、医疗机构将检验检测、研发、生产等外包,促进第三方医药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商务局)

(三)大力发展生物农业

1.积极发展生物育种产业。立足我市产业基础,重点发展农作物、花卉苗木等生物育种产业。重点开展前沿育种技术和育种材料研发引进,加大DNA技术和分子生物技术在育种过程中的应用,优化和完善杂交育种技术,提高小麦、玉米、大豆等新品种育种能力;开展花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建立花木种质资源名录数据库。支持鄢陵开展花卉苗木花色、花型、花香、花期、叶色、株型等主要观赏性状及抗逆性状的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本地特色的蜡梅、樱花等新品种,引进适合当地栽培条件、具有较高附加值的鲜切花等高档优质花卉苗木新品种。创建桧柏造型、蜡梅等国内花卉苗木品牌,把许昌建成融合南北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国花木之都育种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鄢陵县政府)

2.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抓住我省建设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的契机,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种子生产基地,小麦种子繁育基地达30万亩,繁种量超过1.2亿公斤。搭建金融、法律、政务等公共服务平台,构建生物育种产业发展良好生态。围绕生物育种产业链条,孵化一批“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快创制新品种繁育和推广,推动形成300亿元以上规模的生物育种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3.培育发展生物农业新产品。围绕农业生产绿色化转型,重点开发食用菌即食食品、保健食品、精深加工食品和循环利用食品。大力发展中兽药、兽用原料药及具有缓释、靶向、浇拨功效的高新制剂,积极介入预防和诊断畜禽重大传染病的疫苗和诊断试剂研发,跟踪治疗性抗体等蛋白质和多肽药物前沿技术。发展一批绿色、安全、高效的生物农药、生物饲料及添加剂新产品,培育一批年销售额超亿元以上的企业,把许昌建成全国有机食用菌加工出口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禹州市政府、建安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建设“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程技术研究—产业化”新型研发机构,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把研发中心设在国内外技术的前沿地区,发展生物技术成果异地孵化;加快建设专业性服务平台,支持引进一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打造标准化基因检测、基因数据解读、液体活检、中药检测等专业化独立第三方服务机构;鼓励企业将研发和生产委托外包,合理配置和利用研发生产资源;组织实施一批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推动形成一批引领性、突破性、颠覆性的生物医药创新成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引进培育优势企业。依托本土企业及优势品种,加大开放合作力度,创新和培育一批具有发展前景的名优中成药大品种和适合社会需求的名优中药健康产品。打造一批信誉好、品种优、技术强的现代中药企业和规范化中医药养生保健示范基地。加大具有核心技术的创新团队引进力度,培育一批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生物医药企业(集团)5家、超过亿元生物育种企业15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支持产品创新及应用。支持符合条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目录。仿制药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按医保支付相同标准支付。对列入省、市科技计划新药研发项目给予配套或专项资金支持,对自主研发生产大型医用设备的企业,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助政策的,按规定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四)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建立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及引进国内知名企业。加大对创新药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支持力度,对在全国同品种前3家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以及按期通过评价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资金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药物研发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现代生物专项基金,组织参与省举办生物医药基金交流对接会,争取国家、省新兴产业基金支持。积极推动开展融资租赁、担保质押、投资保险(风险补偿)等创新型金融支持方式。对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药物和创新医疗器械注册的相关单位按品种给予奖补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人才培养能力建设,重点培养生物领域原始创新人才、工程化开发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继续实施“英才计划”等引智工程,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国内外优秀的行业领军人才和技术团队来许创新创业,培育一批领军型企业家,引进人才享受许昌市英才计划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

(六)完善现代医药流通体系。支持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加快向社区和村镇延伸药品配送服务网络,布局建设区域仓库。鼓励采取“干线运输+区域仓储+区域配送”方式配送生物药品,完善生物药品追溯信息管理体系。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发展医药电子商务,提供“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便捷服务。全面推行“两票制”(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推动药品购销票据规范化、电子化。支持智慧医药供应链试点示范,推进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与药械监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医药供应链全程追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加强考评机制建设。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全市国民经济考核指标体系一并考核,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改委)

四、组织实施

建立市转型发展攻坚领导组办公室统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工负责、新兴产业专班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一个产业、一个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抓好落实,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政策措施,主动开展对接招商,争取尽快落地一批重点项目。

附件:近期重点任务清单7.pdf

许昌市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为推动我市工业机器人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形势

随着全球工业产业向自动化、智能化升级的趋势,直接带动工业机器人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据IFR(国际机器人联合会)统计,2017年,全球工业机器人销量同比增加29%,达380550台。其中,中国工业机器人需求增长最快,增长58%,达13.8万台。当前,我国制造业正处在快速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双重阶段,人工替代和产业升级成为推动我国工业机器人市场快速发展的驱动因素,连续六年成为全球工业机器人第一大应用市场,市场份额已约占全球的三分之一。2017年,我国机器人使用密度达88台/万人,已超过全球平均水平的69台/万人,与日本、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机器人使用程度相当。据有关国际性专家预计中国工业机器人使用密度与日本相比,增长潜力将超过其4.5倍,未来的中国市场前景广阔。近年来,许昌市机器人产业依托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良好基础,已经成长起来的一些机器人企业,覆盖了机器人产业链大部分环节,具备了快速发展的基础。下一步,发展壮大我市工业机器人对于我市制造业“智能制造”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顺应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新趋势,实施创新开放双驱动发展战略,招商引资与引智引才并重,围绕打造具有许昌特色的智能制造,改造提升骨干企业,通过示范应用和服务推广扩大产品市场。创新和引进并举做大系统集成,强壮本体制造、突破核心部件,形成工业机器人整机及零部件、系统集成、产业服务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利用3-5年时间把许昌发展成为河南工业机器人产业高地,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工业机器人制造基地。

(三)发展目标

2019年,工业机器人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以系统集成企业为引领、本体制造集聚、部分核心零部件自制的产业形态,建成2—3家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2020年,工业机器人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3—5家工业机器人重点领军企业,5—10家零部件制造企业,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年产量达到5000台,产业产值达100亿元。到2021年,工业机器人产业体系比较完备。产业规模持续增长,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年产量达到1万台,产业产值达到200亿元;创新能力有效提升,建成一批省级以上机器人研发创新平台和测试公共服务平台,机器人用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及驱动器、控制器的性能、精度、可靠性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推广应用取得显著成效,全市60%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应用工业机器人,电力装备、汽车零部件、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机器人密度达到200台/万人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以现有的机器人骨干企业为主体,整合各方优势,联合相关科研院所,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要素的汇集,组建许昌机器人产业技术创新体;利用许昌的政策优势和产业优势,针对示范推广工程的需要,在工业机器人细分领域,整体引进相应的科研机构和创新团体,在许昌本地建立分院和科研机构,借助外力快速提高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利用各种媒介,举办产业链对接活动,促进国内外机器人创新资源对接,建设“许昌市工业机器人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工业机器人相关产品检测、试验验证、认证认可、人才培训等服务。积极申报国家或省级工业机器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依托许昌市开发区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园,加强我市机器人企业与日本OTC、韩国现代重工、台湾罗升、广州数控、广州长仁、南京埃斯顿、杭州锐冠、沈阳新松等国内外优势企业的深度合作,重点支持这些机器人及数控机床等知名企业来许投资,以加快产业园项目建设;依托森源集团的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加快工业智能装备(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工厂物流(AGV)项目实现产业化。(责任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长葛市政府、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三)加快新产品开发

围绕工业机器人主要应用领域,在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电子电气、金属制品、橡胶及塑料、食品、采矿、冶金、石油、化学等行业,重点发展上下料、物料移动、码垛、切割、包装等精度要求不是很高,使用量大的机器人;围绕郑州航空港经济实验区积极开发智能物流机器人;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发展重载环境下物料搬运机器人。(责任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长葛市政府、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四)加强行业推广应用

围绕我市电力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电梯、煤化工、烟草、食品、金刚石、发制品等优势产业领域以及重复劳动特征明显、劳动强度大、有一定危险性的领域,引导其应用工业机器人进行技术改造,并抓好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关联度高的典型应用示范工程,推动工业机器人的应用示范推广,带动我市工业机器人的本土应用和产业化;在不锈钢、铸造水泥、陶瓷、耐火材料、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煤炭开采洗选、煤焦化等传统产业领域,涉及食品安全、劳动强度大、污染严重、有毒的关键工位,通过多种形式和模式,实施“机器换人”示范点建设,推动机器人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五)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以应用需求为导向,以系统集成为突破口,以整体解决方案为切入点,采取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相结合,重点形成一批与许昌市乃至河南省优势产业、传统产业相结合的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建立以系统集成企业为牵引、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实现机器人全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发挥许昌本地企业在电气装备、机械制造等领域的优势,鼓励许昌市本地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采用建立分院、成果转让、入股合作等形式,在许昌建立研发和生产基地,针对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及驱动器、控制系统等工业机器人核心功能部件,加大扶持,重点引进,加速形成产业集聚效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智能制造专项、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等对我市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鼓励用户企业、制造企业、科研机构与集成服务商组成项目组,联合开发特定行业工业机器人成套应用装备并给予首台套政策支持;对技术领先、投资总额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工业机器人重大项目和研究院所的引进,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专项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切实把握企业人才智力需求,加强机器人领域科技企业家和高端人才培养,提升高端人才、专业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在产业与高校中共建、创新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人才培养,联合开展技能鉴定和社会培训,合作开发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项目。(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三)引导企业改造提升

引导我市一些环境污染大,技术水平低的企业实施项目技改,工业机器人设备使用量必须达到一定比例。在不锈钢、铸造、金刚石、水泥、陶瓷、耐火材料、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煤炭开采洗选、煤焦化、食品加工等产业和一些对身体有害的关键工位,制定相应的市场准入规定,加强劳动保护,降低用工成本,为“机器换人”的推广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构建工业机器人产业服务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交流合作。加强融资专项服务,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工业机器人产业加快发展。加强政策宣传,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与行业网站,加强宣传报道。落实工信部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加强行业规范管理,推进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四、组织实施

建立市转型发展攻坚领导组办公室统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工负责、新兴产业专班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一个产业、一个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抓好落实,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政策措施,主动开展对接招商活动,争取尽快落地一批重点项目。

附件:近期重点任务清单8.pdf

许昌市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为抢抓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战略机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形势

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超级计算、传感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进入新阶段,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技术突破口和核心驱动力,正在成为国际竞争的新焦点和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壁垒和产业格局尚未形成,世界各大经济体处于同一起跑线,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竞相加快人工智能的战略布局,我省也正在积极引导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我市作为郑州大都市区次中心城市,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赢得发展主动权的战略选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迫切需要,是推动科技跨越发展、产业整体跃升的重要途径,对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本方向,充分发挥我市数据资源和应用市场的比较优势,聚焦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方向,以市场应用为牵引,以创新驱动为导向,以开放合作为途径,着力培育壮大一批领军企业,集聚一批高端人才团队,建设一批创新示范平台,打造一批标志性产品和应用领域,构建产业生态和政策支持体系,加快形成与国家和省人工智能发展相适应的局部优势,努力成为全省乃至中西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高地。

(三)发展目标

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国内外骨干企业在我市展开产业和应用普遍布局,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发展生态系统基本形成,新一代智能制造、智能物流、智慧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力争引进培育1家以上国内有影响的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建设1家省级以上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区,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及相关产业规模突破100亿元,在全省人工智能产业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产业布局

1.支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等具备一定条件的县(市、区)依托产业集聚区、大数据产业园区等,布局建设一批人工智能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大力引进国内外优势企业和高端研发机构,在人工智能领域加快建设一批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力争落地一批引领型、标志性企业和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推动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将人工智能作为优先支持和服务领域,推进人工智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孵化培育和发展人工智能创业企业,打造成长质量高、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品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群体,发展成为各细分领域的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推动研发创新

1.加快推动重点领域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构建行业大数据训练库和标准测试数据集,支持建设提供知识图谱、算法训练、产品优化、安全可控等共性服务的开放性云平台。(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支持市内高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持开展类脑智能、人机混合增强智能等前沿技术研究和感知识别、知识计算、认知推理、运动执行等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开展智慧医疗等跨学科应用技术研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在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无人驾驶、智慧医疗、机器人等领域,建设一批应用牵引、市场化运作的功能型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支持开展人工智能体系安全问题的研究,推动安全可靠、透明可信的人工智能体系的构建和应用,形成人工智能安全评估和管控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三)推动重点领域应用

1.加快发展新一代智能制造。支持和引导企业在设计、生产、管理、物流和营销等核心业务环节应用人工智能新技术,构建新型企业组织结构和运营方式,形成制造与服务智能化融合的业态模式,发展个性化定制,扩大智能产品供给。鼓励和引导企业建设工厂大数据系统、网络化分布式生产设施等,系统提升制造装备、制造过程、行业应用的智能化水平。积极推动智能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等在电力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电梯、食品、超硬材料、煤化工等产业率先应用,加快实施一批新一代智能制造试点项目。到2020年,建设70条智能化示范生产线、20个智能车间、10个智能工厂、1个智能化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加快发展智能交通物流。推动实时数据分析、计算机视觉等在城市交通规划、路网客流监控疏导、驾驶行为监测等领域应用,发展智能化停车场,探索建设无人驾驶汽车应用、城市交通非现场执法等场景,提升交通智能化组织和管理能力。鼓励企业面向“一带一路”发展国际物流,发展云仓、智能分拣和智慧物流配送,加快建设一批智能仓库、智慧物流园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智能感知、图像识别、生物特征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在公共安全监控、自然灾害预测、环境监测、基础设施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构建“城市大脑”综合信息平台,增强城市智能防控能力、保障城市基础设施智能有序运行。推动检测和作业机器人、电力巡检机器人、大数据智能分析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应用,提高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推进公共服务智慧化。推动自然语言处理、服务机器人在政府热线、门户网站、服务窗口的应用,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效能。推动智能交互学习、数字文化展演等应用,提高教育文化服务体验感。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应用人工智能新技术提高诊疗效率,鼓励医疗机构运用互联网和远程医疗技术平台,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能诊疗生态系统。推动智能陪护机器人、智能健康设备等广泛应用,提升养老服务感受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提升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信息安全领域的发展和应用,提高信息系统安全态势感知和安全防护能力,形成更加可靠、高效的信息安全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打造核心产品

1.加快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加快汽车智能辅助驾驶技术产业化,推动主动避障、自主泊车、高速公路编队行驶等高级自动驾驶产品研发及应用,重点支持满足智能驾驶要求的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中央域控制器、人机交互系统、线控制动及转向系统等核心部件研发及产业化。支持森源重工等整车企业积极围绕智能感知、车载超算平台、智能决策与控制等核心技术加大研发力度,力争在自动驾驶乘用车研发和产业化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2.加快发展智能机器人。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机器人技术深度融合,重点支持人机共融特性的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推进工业机器人智能化升级,以机器视觉、自主决策为突破方向,积极开发焊接、装配、喷涂、搬运、检测等智能工业机器人,实现高柔性、高洁净度、高危险等特定生产场景的快速响应,全面提升工业机器人传感、控制、协作和决策性能。抢占智能服务机器人发展制高点,以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和智能决策为重点,大力推进教育娱乐、医疗康复、养老陪护、安防救援等特定应用场景的智能服务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加快发展智能硬件。加快智能硬件技术集成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智能感知、识别和交互的智能硬件产品。丰富移动智能、增强现实、虚拟现实、可穿戴等领域智能终端产品供给,加快实现智慧娱乐、生活健康等领域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积极开发智能监控摄像头等智能安防产品,加快推进电网巡检、物流配送等领域智能无人系统研发及产业化,推进智能视觉设备、光学检测系统等智能传感控制设备研发及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4.加快发展智能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研究在人工智能系统中的隐私保护、数据加密、信息隐藏等关键技术,发展一批人工智能系统信息安全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三、生态构建

(一)引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1.瞄准人工智能核心产业需求,大力引进国内外骨干企业在我市建立研发机构、生产基地、应用基地等,优先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实施人工智能新产品培育计划,支持我市企业瞄准市场需求,开展人工智能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转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推动人工智能在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和企业技术改造中的应用,实施一批新一代智能制造、智慧物流、智慧公共服务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高端人才支撑

1.深入实施“许昌英才计划”,加强人工智能领域优秀人才引进工作,将人工智能人才列入全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畅通与国内外顶尖人才对接渠道,加快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及团队。(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科技局)

2.鼓励和引导创新人才与国内外顶尖人工智能研究机构合作互动,积极利用重大研发专项、重大创新平台,集聚培养人工智能人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注重利用重大专项、重大创新平台培养使用人才,推动有条件的高校设立人工智能专业和开设相关课程,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产业联盟和骨干企业合作建设面向重点行业应用的人工智能人才实训基地,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和技能竞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精准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4.建立与省人工智能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的日常联系机制,对接组织全市人工智能战略问题研究和重大决策咨询。(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三)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1.围绕前沿技术研究、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点领域应用,引进高端人才团队,积极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和企业化模式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鼓励支持骨干企业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制造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推动亟需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纳入省、市重大科技专项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积极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离岸孵化,对在我市实现转化的,视同市内创新成果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加快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1.率先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有序开放,聚焦教育、交通、环境、医疗、商业等重点领域,完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政策,研究开放数据负面清单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搭建面向产业应用的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将生产运营、产品研发、市场销售、行业运行等非涉密数据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培育数据交易市场,鼓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禹州市加快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探索建设市场化运营的第三方大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制定数据交易流程、交易标准和安全规则,开展面向应用的数据交易试点,为数据供需双方提供对接和交易服务,推动数字资源有序流通。(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禹州市政府)

4.鼓励企业在人工智能重点技术和应用领域加强专利布局,推进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建设人工智能公共专利池,支持在重点领域建设具有基础支撑能力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强化金融创新支持

1.认真落实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加大对智能制造和重大示范应用项目支持力度。研究出台有关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的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2.鼓励引导创业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等社会资本对人工智能创新团队和项目以债权或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投入,统筹使用现有政府投资基金和产业转型升级、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

3.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相关产品,给予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高端软件首版次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引导企业在我市积极开展产品研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四、组织实施

建立市转型发展攻坚领导组办公室统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工负责、新兴产业专班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一个产业、一个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抓好落实,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政策措施,主动开展对接招商,争取尽快落地一批重点项目。

近期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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