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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四川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 精神,聚焦党中央囯务院关心、群众普遍关切和市场反映强烈的 能源领域突出问题,依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研究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一) 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专项监管
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和四川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 工作要求,总结推广四川省“获得电力”样板工程试点典型经验, 持续加强监管,推动全省范围“获得电力”整体服务水平进一步 提高,促进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推进建立“获得电力”政企联 动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和供电企业的沟通协调,确保四川“获 得电力”指标排名进入全国前十。推动四川“获得电力”服务水 平全面提升,不断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简化办电流程、压缩办 电时间、降低接电成本,确保实现 “2019年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 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45个工作日以内”目标。
(二) 清洁能源消纳重点专项监管
进一步促进优化清洁能源并网服务,保障清洁能源发电公平 无歧视、高效接入电网,进一步促进优化电网调度运行,督促落实清洁能源优先发电,进一步完善清洁能源消纳交易机制,拓展清洁能源发电消纳空间,督促落实清洁能源消纳目标任务,进一步促进四川清洁能源消纳。
(三)投诉举报共性问题重点专项监管
全面梳理剖析12398热线和95598等供电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事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矛盾突出的共性 问题,依法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群 众诉求长效解决机制,促进能源市场的公平公正,不断满足人民 群众日益增长的用能需求。
二、工作内容
(一)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专项监管
1.推动政企联动机制,齐心协力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供电企 业要充分利用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交流 协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地方政府建立一 窗受理、联合审批、限时办结制,推动加快电力规划路由、道路 开挖审批速度等难点重点问题的解决。四川能源监管办将寓监管 于服务,加强督查调研工作,并利用省级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协调 机制,支持供电企业争取政策,同时指导帮助供电企业做好优化 用电营商环境工作,引导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施工单位与供 电企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
2.总结推广样板工程,打造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标杆。针对四 川用户“获得电力”现状,全省供电企业要围绕“简化办电流程、 压缩接电时间、降低接电成本”目标,总结推广青白江区、游仙 区工作经验,围绕政企联动,积极开展联合审批、业务联办,加 快打造“一证受理” “一站式服务”办电新模式;总结推广成都 市、南充市、巴中市服务经验,大力开拓创新,先行先试,争创 示范城市,带动全区域用电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同时从信息 共享、精简资料和便利度方面再打造一批样板工程,认真总结典 型经验和做法并在全省推广,推动四川“获得电力”优质服务工 作取得实效。
3.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提高办电工作透明度。各单位 应按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 方案》等文件要求,做好用电报装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宣贯培训, 主动告知业务办理进程,拓展信息查询和电费缴纳渠道,并通过 营业厅、官方网站、手机APP、新闻媒介等渠道对外发布公开用 电报装服务流程、时间要求、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等信息,同时 全面宣传“获得电力”优质服务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营造用电 营商环境新氛围,提升企业和群众认知感、获得感。
4.规范业务办理,提高办电效率。各单位应按照《四川省10 千伏及以上用户受电工程业务办理指引》,通过制订业务办理服 务指南和白皮书,明确业务流程、作业标准和服务时限,进一步 精简受理条件,实行“一证受理”,压缩办理时限,建立重点项 目优先办理和重点项目业扩办理管控等工作机制,同时规范供电 方案制定、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验收和装表接电等用电业 务,切实履行报验义务和审验职责,实现业务办理的标准化和信 息化。建立健全业扩报装工作质量管控机制,切实履行一次性告 知义务,防范线下流转和走流程现象,杜绝服务流程内外有别、 设置障碍以及业务办理超时等情况,切实增加办电透明度、提高 办电效率和便利度。
5.开展“获得电力”营商环境评价,充分运用评价结果。根 据囯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按 照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并重的工作思路,继续开展四川省“获得 电力”营商环境评价,在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平台增加
“获得电力”营商环境评价功能,建立实时监控与现场核查联动 机制,加强和改进曰常监管工作。同时,根据评价结果实行分类 施策,对排名靠前的供电企业实行免检制度,对排名靠后的供电 企业实行重点监管,综合运用约谈、现场检查、限时整改等执法 措施,督促相关供电企业提高报装效率、夯实供电服务基础。各 单位要充分认识考核评价机制的导向激励作用,主动作为以优质 服务为“获得电力”营商环境的优化做出应有贡献。
6.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各单位要规 范用电业务办理行为,清理各类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建立杜 绝“三指定”行为的长效机制,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四川能源监 管办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力度,以用电报装为切入点,以 12398热线、监管平台、营商环境评价发现的问题为线索,严肃 查处“三指定”、不按照规定办理用电业务、隐瞒重要信息和报 送虚假信息、违反许可规定、向用户加收不合理费用或变相提高 用户接电成本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清洁能源消纳情况重点专项监管
7.监管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接入。对清洁能源发电并网接 入情况进行监管,保障依法合规核准(备案)建成的清洁能源发 电项目顺利并网,促进电网公平开放。重点监管清洁能源发电项 目持证并网、电网企业提供接网服务、厂网间并网调度协议签订 执行等情况。
8.监管电力调度运行。对电网调度运行情况进行监管,促进 优化电网运行方式,挖掘系统调峰能力,保障清洁能源发电优先 上网,提高清洁能源消纳能力,持续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 场)机制。重点监管“两个细则”及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执行 情况,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计划编制、调度运行管理、检修计划管 理,以及利用辅助服务等调峰手段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等情况。
9.监管电力交易秩序。对电力交易机构组织清洁能源发电参 与交易情况进行监管,保障清洁能源电力交易规范开展,推进完 善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重点监管执行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情 况,电力交易机构交易组织方式、组织签订购售电合同、交易信 息披露与报送,以及组织开展发电权交易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等情 况。
10.监管厂网电费结算。对厂网电费结算情况进行监管,促 进清洁能源持续健康发展。重点监管厂网电费结算准确率、及时 率和现金支付率,上网电价政策调整与执行、购售电合同履行、 可再生能源补贴支付等情况。
(三)投诉举报共性问题重点专项监管
11.全面梳理,建立共性问题台账。各有关电力企业对2017 年1月以来人民群众通过能源监管和供电服务热线(包括邮件、 信件和传真)反映的辖区内各类投诉举报事项,认真进行梳理, 建立共性问题台账(附后)。共性问题台账于6月底前报送四川 能源监管办。
12.深入分析,找准共性问题原因症结。各有关电力企业要对 照共性问题台账和共性问题清单(附后),对共性问题逐一进行 自查分析,既要查找共性问题存在的表现形式,也要分析共性问 题的本质和特点;既要查找共性问题形成的直接原因,更要从主 观认识、法规制度、资金投入等方面深挖问题产生的深层次根源, 摸清共性问题底数,找准问题形成症结。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 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内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并依据实际情况对问题进行分类,整改时限按照即时整改、3个 月整改、半年整改和一年及以上等类别进行划分。整改方案于7 月底前报送四川能源监管办。
13.积极整改,推动共性问题妥善解决。各有关电力企业要切 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按照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建立健 全问题管控机制,提出具体可行的改进措施和方法,并严格按照 规定步骤抓好落实,对整改落实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要积极与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寻求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单位于9 月底形成整改报告报送四川能源监管办,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基本情况、已采取的有关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下一 步工作举措等。
三、工作安排
(一) 启动部署(5-6月)
印发《2019年四川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组织形式和相关工作要求。召开会议启动2019年四川重点专项监管工作。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启动本系统、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二) 具体安排
1.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专项监管
(1) 企业自查(6-7月)。各单位根据本方案,采取有效措 施,提高办电效率,切实解决电力规划路由、道路开挖审批流程 长、速度慢等难点重点问题,打造一批“获得电力”营商环境样 板工程,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围绕样板工程建设、问题排查、 工作成效等形成自查报告。四川能源监管办将督促各单位做好自 查自纠工作,促进典型经验和做法落地,并对供电企业的自查工 作开展评价,推动“获得电力”优质服务建设。
(2) 开展评价(8月)。四川能源监管办将对供电企业项目 涉及到的政府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和办电流程中信息公开、办理时 间、用电受理成本等办理环节进行“获得电力”营商环境评价, 对评价排名靠后、12398热线和监管平台反映问题集中的企业列 为重点监管对象。
(3)现场检查(9-10月)。四川能源监管办将通过“双随 机”抽查、对重点监管对象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梳理问题向受检 单位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国家 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将视情组织派出机构人员和第三方专家等组成 督查调研组,选择部分地区进行重点督查。
(4)总结提升(11月)。一是根据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和 取得的成效,确定样板工程示范单位,表彰优化办电营商环境先 进单位,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并在全省推广。二是根据现场检查、 12398热线以及监管平台发现的问题,釆取约谈供电企业、下发 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方式,结合整改情况对存在 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和问责。三是形成用户“获得电力”营商环 境专项监管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
2.清洁能源消纳重点专项监管
(1)企业自查(6-7月)。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开展清洁能源消纳的自查,7月底前向四川能源监管办 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已釆取 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相关建 议、下一步工作措施。选取部分清洁能源发电企业,要求其就清 洁能源并网接入和消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于7月 底前提交书面报告。
(2)梳理重点监管事项(6-8月)。四川能源监管办通过“双 随机一公开”的方式,遴选专家组成员形成专项监管工作组,参与清洁能源消纳现场监管,研提意见建议。召集部分电力企业进 行座谈,了解有关情况。组织专项监管工作组专家成员对企业自 查报告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对电网公平开放调研、电力市场交易 和调度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和线索,发现共性、突出和重点问题。
(3)开展现场监管(8-9月)。四川能源监管办通过“双随 机一公开”的方式,将涉及共性、突出、重点问题的企业纳入重 点现场监管对象,就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清洁能源发电项 目并网接入、电力调度运行、电力交易秩序、厂网电费结算等情 况,在上述企业开展现场专项监管,核实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并 及时形成问题清单,获取相应证据材料,第一时间约谈相关企业, 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问题企业立即整改。
(4)编制监管报告(10月)。四川能源监管办形成重点专 项监管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监管 意见、措施和政策建议等,经组织相关专家研究讨论后上报囯家 能源局。
3.投诉举报共性问题重点专项监管
(1)企业自查(6月-7月)。有关电力企业通过梳理2017 年以来收到的投诉举报,建立共性问题台账并报送四川能源监管 办,逐一分析查摆有关共性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并报 送四川能源监管办。
(2)整改落实(8月-9月)。有关电力企业按照方案认真 组织整改,形成整改报告报送四川能源监管办。
(3) 督导调研(6月-10月)。四川能源监管办将通过电话 回访、实地走访、调查问卷等形式,对辖区内有关电力企业自查 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调研评估。对好的经验和做法, 给予表杨和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囯家 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将适时组织人员组成督导调研组,选择投诉举 报共性问题突出的部分地区进行重点督导调研。
(4) 总结通报(11月)。四川能源监管办将全面总结辖区 内的重点专项监管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送国家能源 局,囯家能源局将进行汇总并形成重点专项监管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重点专项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并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检查等各项 工作,确保专项监管按期保质完成。
(二) 如实反映问题
各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真实反映存在的问题, 杜绝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现场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 或者隐瞒重要资料等行为,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处 理。
(三) 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形成自查报告、整改方案以及整改报 告等并报送四川能源监管办。
附件:1.企业自查投诉举报共性问题台帐
2.四川省投诉举报集中的共性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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