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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明确提出的电改任务之一。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也是正在推进、落实的重要工作。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 ID: higuanchajun 作者:观茶君)
但总有人表示担心甚至提出质疑,“增量配电网会导致电网碎片化”即是其中之一。
那么,这种担心有道理吗?
观茶君进行了一点分析,发现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增量配电业务的开展,主要是丰富和增加了配电网的经营主体,并不会导致电网碎片化。
主要理由如下:
1、从规划的角度看,不会导致电网碎片化。
根据《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增量配电网规划编制工作由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增量配电网络应符合省级配电网规划” “增量配电网项目须纳入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编制的配电网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的增量配电网是整个电网规划的一部分,并不是由试点项目任意而为、各自为政,因此,观茶君觉得很显然,通过规划引领、规划管控,可以保障电网的整体性。
2、从核准的角度看,不会导致电网碎片化。
跟大电网的项目建设程序一样,增量配电项目的建设也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核准,并不是想建就建、想怎么建就怎么建。统一的行政管理手段,对各类电网企业都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3、从联网的角度看,不会导致电网碎片化。
增量配电网不是孤网,是与公用电网互联互通的电网。这一点,观茶君发现多份电改文件已经要求得很清楚了。电网的物理连接并未中断,所谓“碎片化”的物理基础并不存在。“一个联网的碎片化电网”显然是不符合逻辑的。
4、从调度的角度看,不会导致电网碎片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发改经体〔2019〕27号),“增量配电网并网运行时,按网对网关系与相关电网调度机构签订并网协议”,因此,增量配电网跟大电网一样,也要接受电网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并非一个孤立的存在。
5、从运营的角度看,不会导致电网碎片化。
根据《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增量配电网跟大电网一样,需要按照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提供各种服务、承担普遍供电等全部义务,基本的运营要求跟大电网也是一样的。
6、从监管的角度看,不会导致电网碎片化。
增量配电网绝非法外之地,也要跟大电网一样接受监管机构、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有人担心,配电网数量的增多会增加监管难度,造成监管难题。但观茶君觉得或许从另一个角度看更有积极意义。
众所周知,对具有垄断性质的管网型企业的监管是世界性难题,尤以监管俘获和信息不对称最为人诟病。这种情况下,配电网数量多的益处就会显现出来:提供虚假信息的主体可能会增多,与此同时,提供真实信息的主体也会增多。不同样本的比较、多个主体的竞争,更容易降低监管俘获的概率、增加获取真实信息的途径,达到比较竞争的目的。否则,一旦数量过少,监管对象之间很容易达成同盟,共同俘获监管。
管一个,比管一堆,更难。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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