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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制定加氢站审批、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推进5座加氢站投入运营

2020-03-04 09:53来源:北极星氢能网关键词:加氢站加氢站运营氢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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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氢能网获悉,上海嘉定区政府印发《关于下达区政府2020年督查事项的通知》,其中指出将加快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加氢站审批、建设、运营区级管理办法,推进5座加氢站投入运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区政府2020年督查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管集团公司: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以下工作列为区政府2020年督查事项:

实事项目部分

1.新建1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新(改)建10家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新增30个老年人示范睦邻点,新增10个社区老年助餐场所,改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100张,为12万65岁以上老年人和60-64岁“1+1+1”签约居民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2.新开办5所学校,新增10个普惠性托育点,开设30个上海市小学生爱心暑托班,为2万名3-5岁儿童免费实施牙齿涂氟,为8万名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建立屈光发育档案。

3.为符合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对60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开展安全评估,实施10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改造,为1.3万户居民住宅实施老旧燃气立管改造,为11个老旧居民小区实施消防设施增配、更新或改造,为680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4.完成600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70条村庄道路进行维修改造,完成100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5.帮助230名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创业,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5650人以内。

6.为2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为4800名残疾人开展健康体检。

7.为3万名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免费开展妇科病、乳腺病筛查,为2万名50岁以上社区居民开展大肠癌初筛,为1.3万名社区居民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

8.新建5个市级智慧健康驿站,新建2个医疗急救(120)分站,升级10家“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

9.新建、更新公交候车亭100座,新增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停车泊位300个。

10.新(改)建9个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成绿道12公里。

重点工作部分

一、推动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

1.1贯彻落实重大战略任务

1.1.1充分发挥虹桥商务区开发建设政策资源集聚优势,加快推进北虹桥区域产业重构和城市功能完善提升。(责任单位:区商务委、江桥镇)

1.1.2落实《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做好上海市营商环境3.0版相关工作,迎接世行以及上海市等营商环境测评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1.3深化与温州、昆山、太仓等地的一体化发展合作机制,加快推进一批合作项目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2加快推进世界级汽车产业中心建设

1.2.1加大汽车产业全产业链龙头企业和优质项目的引进力度,持续提升配套功能平台能级,打造更优的产业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区经委)

1.2.2制定世界级汽车产业中心“五大中心”建设指标体系和工作任务。制定世界级汽车产业中心建设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按季度分解目标任务并进行督察、督办。建立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加大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宣传推广力度,促进产业政策资源与企业需求实现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区汽产办)

1.2.3加快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加氢站审批、建设、运营区级管理办法,推进5座加氢站投入运营。(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1.2.4深入推进质量提升工作,建立健全政府质量激励机制,强化品牌建设,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标准的制定。(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2.5深化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加快开放道路测试环境二期建设,推动不少于100辆的高度自动驾驶车辆在常态应用场景下的示范运营。(责任单位:汽车城集团)

1.2.6以打造“创新活力之城”为目标,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实现2所幼儿园、1所小学竣工交付,推进1所幼儿园、1所小学、1所中学具备开工条件,推动嘉亭荟城市生活广场(二期)项目开工,提升汽车城区域城市品质。(责任单位:汽车城集团)

1.3推进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1.3.1推动一批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重大项目落地集聚,推进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核心区规划、环评、布局调整,加快推动传感器产业的发展。(责任单位:推进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建设嘉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3.2推进“超越摩尔”微技术融合创新功能性平台建设,为创新项目及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资源和服务。(责任单位:区科委)

1.3.3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四大集聚区建设,积极培育提升生物医药产业集聚辐射能级。鼓励支持医疗设备制造业和健康医疗服务业重点企业加快重大创新产品研制,加快打造生物医药产业核心竞争优势。(责任单位:区科委)

1.3.4做实做强医疗器械创新服务站,推动精准医疗产业产品加快上市。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加强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4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1.4.1推进服务业园区楼宇的功能完善和能级提升。加大各类新兴特色商业零售业态的培育引进力度,不断提升区域商业能级和水平。(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二、深化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

2.1鼓励促进科技创新

2.1.1全面完成第二轮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三年行动计划科技创新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创新主体培育,力争高新技术(含入库培育)企业突破1600家,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突破240家(次)。(责任单位:区科委)

2.2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2.2.1完善优化“365+3”科技服务机制,促进第三届长三角科技成果交易博览会影响力持续提升。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集聚区建设,加强科技成果和产业需求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区科委)

2.3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2.3.1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高地建设,加强对本区重点产业发展所需高层次人才的服务保障,引进、培养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00名左右。(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着力提升区域经济密度

3.1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3.1.1落实经济发展区域统筹,加强“三库”数据质量管理,推动存量资源和优质项目实现有效对接。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实施“零增地”改扩建、提高产业用地容积率等方式,充分挖掘发展空间潜力,提升单位经济密度,确保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30亿元。(责任单位:区经委)

3.1.2加强对经济小区发展的跟踪管理,充分发挥经济公司的体制优势,促进全区经济平稳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区经委)

3.1.3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探索研究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1.4落实“三化、四员、五机制”要求,加强产业项目全流程跟踪管理服务,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加快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3.2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

3.2.1对《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推动四大产业集群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开展实施效果综合评估,不断提升政策供给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经委)

3.2.2坚持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做好“十四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为全面打造创新活力之城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3.2.3扎实做好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强化重点领域发展趋势分析研判,更好服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3.2.4深入推进依法纳统、应统尽统,建立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资源,加强多层次、全方位深度开发,促进普查成果更好服务促进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3.2.5做好本地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各项普查任务。(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四、强化城市功能开发

4.1加强规划编制管理

4.1.1完成南翔镇总规编制与批复,基本完成徐行镇、马陆镇、工业区总规草案编制。(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4.2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开发

4.2.1完成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任务,推进各类土地资源实现科学有序供应,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深入推进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年度整治任务,确保新增违法用地“零增长”。(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4.3加大住房保障推进力度

4.3.1加快推进区属征收安置房建设,确保新开工25万平方米。扎实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及各项配套设施建设,持续完善提升大居社区整体功能。(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4.3.2持续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发展,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11750套(间)租赁住房筹措任务。(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规划资源局)

4.4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和重大工程建设

4.4.1加快老城历史风貌区保护开发。

4.4.1.1有效利用老城地区存量物业资源,制定发布州桥等历史风貌区商业业态发展规划,积极推进老城地区商业能级提升。(责任单位:绿洲控股集团)

4.4.1.2结合嘉定孔庙等重点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推进嘉定老城区域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

4.4.1.3完成西门旧改一期项目征收安置,推进西门文化公园项目、法华里项目司法征收。(责任单位:区房地征收中心、嘉定镇街道)

4.4.1.4深化西门历史风貌区整体开发建设方案研究,推动护国寺本体项目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区老城办、区民宗办、城发集团)

4.4.1.5深入实施“美丽街区”建设,持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4.4.2加快提升北虹桥区域城市能级。

4.4.2.1全面启动北虹桥城中村改造区域和配套安置地块土地征收,确保完成重点地块征收腾地。(责任单位:江桥镇)

4.4.2.2推进上海临港嘉定科技城建设,完成首发地块供地,加大腾笼换鸟力度,推进一批优质企业落地投产。(责任单位:江桥镇)

4.4.2.3开展苏州河岸市容环境治理行动,重点聚焦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对苏州河沿岸建筑外立面、防汛墙、景观灯光等相关设施开展市容环境治理。(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4.4.3做好真新“南四块”区域项目落地相关前期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区房地征收中心、真新街道)

4.4.4加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跟踪协调和服务保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区重大办)

4.5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

4.5.1做好各重点领域应急预案的更新维护,组织开展区级层面预案应急演练活动。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确保完成市下达创建任务。(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4.5.2推进电梯智能化监管试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4.5.3严密防范、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盗窃等突出违法犯罪,加大小恶小乱小案查办力度,持续控降警情案件,让嘉定更安全、更有序、更干净。(责任单位:公安嘉定分局)

4.5.4推动隐患路段综合治理,加大违法整治,严格源头管控,提升交通安全系数。(责任单位:公安嘉定分局)

五、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5.1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5.1.1加强高水平规划和建筑设计团队引进,推进启动部分示范村村庄设计。(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5.1.2启动并完成新一批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5.1.3完成1200户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任务。(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规划资源局)

5.2持续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

5.2.1加大力度做好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帮助对口地区如期实现精准脱贫。(责任单位:区合作交流办)

5.2.2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5.2.3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保支工作。(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3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5.3.1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及质量认证,实现绿色食品产量占地产生产总量的比重达到1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六、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6.1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6.1.1增强教育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6.1.1.1推进普惠性托育点建设,实现每个街镇至少设立1个普惠性托育点,持续优化小学生3点半后校内课后看护服务。推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长效管理,持续做好非法办学点规范整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6.1.2深入推进初中强校工程。

6.1.2.1聚焦学生核心素养培养,健全完善课程体系,打造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品牌课程。全面完成中考改革所需硬件设施建设任务,加强各类已建软硬件教育资源利用管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6.1.2.2加强初中校长专业素养培训,深入实施初中校长成长共同体项目研修,开展重点项目研究、智慧传递等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6.1.3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

6.1.3.1建立健全高端优秀教育人才引进与激励工作协调机制和教师柔性流动机制,开展教育系统紧缺高技能人才专项招聘,促进优秀教师资源辐射与共享。深化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统筹学区集团内中高级教师职称比例,打通职称晋升通道,促进优秀教师储备与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6.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6.2.1完成第四轮国家卫生区复审,推进全区社会大卫生水平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6.2.2持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6.2.2.1加快推进南翔医院、安亭医院和江桥医院等区级医院建设。充分发挥牵头市级公立医院对区域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的辐射和引领作用,促进全区医疗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6.2.2.2推进全市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实现互联、互通、互认。(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6.2.3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

6.2.3.1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推进“3+X”新型家庭医生服务模式,逐步构建“以人为中心”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功能社区健康服务,培育打造若干家庭医生服务品牌,积极满足居民多元健康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6.2.3.2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11个中医药文化知识角建设。(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6.3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

6.3.1高标准推进全区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标准化建设,切实提升全区四级公共文化阵地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

6.3.2组织办好市区两级市民运动会等各级各类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七、全力增进民生福祉

7.1提升社保服务水平

7.1.1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不断优化缴费服务,为缴费人提供便捷。(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7.2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7.2.1做好被征地人员、离土农民、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确保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2.2深入实施《嘉定区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1年)》和《关于深化本区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嘉定分基地有效运作,选拔培养一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嘉定工匠”和“技能标兵”,促进全区劳动者整体技能素质不断提升。(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2.3打造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实践示范基地,实施退役军人创业就业项目扶持。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规范实体化运作机制。(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局)

7.3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7.3.1全面推进“放心养老机构食堂”创建,保障老年人用餐安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7.3.2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实现养老机构日常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维护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7.3.3健全完善长护险试点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7.4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7.4.1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建设成果,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加强小餐饮临时备案单位分类管理。深入推进农村自办酒会所标准化工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八、持续优化生态环境

8.1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8.1.1针对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整治。全面完成专业电镀企业专项整治任务,确保8家重点企业完成整厂退出或规范提升。(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8.1.2全面完成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8.2推进水环境治理

8.2.1完成“苏四期”范围10.46公里支流综合整治。加大水污染治理,确保1个国考断面和18个市级考核断面实现水质稳定达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8.2.2全面落实全市断头河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完成水系沟通20处。(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8.2.3推进重点考核断面周边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确保完成市下达的50个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8.3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8.3.1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勤网格化管理,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创建。推进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建设,实现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托底回收。(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九、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9.1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9.1.1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制度,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长三角信用跨区域合作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9.1.2推进智慧公安城市中脑建设,完善城市大脑嘉定三级架构,持续汇聚数据,促进应用繁荣,强化能力输出,更好支撑城市运行管理。(责任单位:公安嘉定分局)

9.1.3完善区、街镇、网格(村居)三级城运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多部门多层级联勤联动。加强城市运行数据信息收集和应用场景开发,进一步提升城运平台智能化管理和实战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区城运中心)

9.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9.2.1持续做好“七五”普法宣传教育,争创全国普法先进区四连冠。(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9.2.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9.2.3推进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实现诉与非诉的“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分流,一站式解纷”。(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十、深化政府自身建设

10.1深化“放管服”改革

10.1.1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简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审批;全面实施“一审一核”,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区府办)

10.1.2全面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大力推进业务流程优化再造,拓展公共服务事项接入范围,推动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10.1.3优化“一网通办”平台系统功能,推动电子证照归集与应用,推动移动端高频应用接入“随申办”。(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

10.1.4推动“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0.1.5扩大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事项范围,个人事项进一步向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下沉,推动线上线下协同,提升在线办理率和全程网办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0.2加强财税管理工作

10.2.1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全过程各环节财政资金使用效能。(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2.2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支付电子化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2.3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0.2.4完成对全区综合所得收入12万以上人群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10.3加强审计监督

10.3.1开展财政资金绩效审计,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10.3.2开展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促进各类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10.3.3开展垃圾分类与处置情况专项审计,促进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10.3.4开展教育专项资金审计,促进规范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10.4深化国资企业改革

10.4.1加大区管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国资系统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发挥经服公司等国企招商平台作用、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股权投资的纽带作用,探索“投招联动”“租招联动”模式,优化考核激励政策,激发国有企业招商引资活力,大力开展招商亲商稳商活动。(责任单位:区国资委)

10.4.2加大国有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合作,主动跟踪对接科研院所创新成果,发挥国有资本对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引导作用,推动科技成果在本区的产业化落地。积极争取市国资委支持,探索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在完善跟投机制前提下,允许采用估值报告,实行事后备案制度,允许事前约定股权退出。(责任单位:区国资委)

10.4.3优化区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机制,突出业绩考核导向,增强薪酬水平与实际业绩的挂钩度。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工资总额与效益的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区国资委)

10.4.4持续推进国有企业闲置地块和存量资产的盘活工作。(责任单位:区国资委)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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