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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继2007年后,我国能源领域的基本大法——《能源法》的立法工作再度进入公众视野。实际上,作为一部行业法律法规,《能源法》的立法工作,包括起草、修订和征求意见等环节,一直充分体现坚持广开言路、集中民智、开门立法的精神以及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立法宗旨。
征求意见稿拟设立的法律制度主要有:一是通过战略、规划统筹指导能源开发利用活动,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二是科学推进能源开发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能源供应能力;三是以保障人民生活用能需要为导向,健全能源普遍服务机制;四是全面推进科技创新驱动,提升能源标准化水平,加快能源技术进步;五是支持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能源市场化;六是建立能源储备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保障能源安全;七是依法加强对能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健全监管体系,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对此,业内专家学者展开了热议: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认为,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不单单是立法问题,还包括体制、政策和技术等问题,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一定要放在整个能源系统当中来考虑。能源法的出台有利于推动各类能源协调发展,降低能源运行成本,提高综合能源效率,最终实现能源革命的目标。
在看到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要“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时,业界似乎掀起了一阵狂欢,认为可再生能源将迎来爆发式的发展。对此,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李俊峰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可再生能源会有爆发式发展,必须按照客观需求循序渐进的发展,逐步地去替代化石能源。事实上,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七条同时指出:“加强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勘查,对化石能源实行合理开发”。这位能源专家认为,这与“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之间是不矛盾的,因为替代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化石能源对非化石能源应该有扶上马送一程的气度。
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观茶君团队负责人展曙光表示:在已经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获得专门立法保护的情况下,新版《能源法》再次将可再生能源摆在了突出重要的位置:统计数据显示,“可再生能源”在该法中出现高达24次。
新版《能源法》围绕 “消纳”难题进行制度设计,提出了可再生能源目标制度、强制消纳保障制度和消费管理政策等具体措施,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的责任。规定“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以及一次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的约束性指标,并分解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第四十四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用电量中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最低比重指标。供电、售电企业以及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应当完成所在区域最低比重指标”(第四十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 (第六十三条),上述一系列措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必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可再生能源的消纳难题。
那么能源法到底是什么?对电改有什么影响?对参与电改的各个主体有什么影响?
4月19日(周日)19:00,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观茶君团队负责人展曙光将在线深度解读能源法,相约4月19日晚19:00,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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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国能发资质﹝2025﹞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从三个方面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党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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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售电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北京互联售电有限公司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自愿退出电力市场,申请注销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推送的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市场注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受理
6月1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在营销2.0中上线电费智能核算应用,该公司在电费核算数智化转型升级方面迈出重要一步。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步伐加快,电费结算业务呈现结算主体多元、结算规则复杂、数据处理量大等特点,传统的电费核算模式面临挑战。电费智能核算应用采用“大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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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推动市场监管公平统一的重要精神,东北能源监管局部署加快推进电力市场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旨在通过数字化监管手段,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保障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公平有序运行。一是发布监管通知,筑牢市场规范基石。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化
电力交易机构是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产物,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内设”到“独立”的发展过程。2015年,中发9号文及配套文件要求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明确可以采取公司制、会员制等多种组织形式,但实践中全部采用了电网企业全资或控股的公司制。为推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主管部
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对干预电力市场准入、干预电力市场交易组织、干预电力市场价格等行为进行整治。《中国能源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新一轮电改以来,地方权力干预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事件时有发生。但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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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售电行业的官司纠纷多集中在售电公司与电厂、用户及交易机构之间。近日,广州恒运热电公司和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购售电合同纠纷一案将行业关注点再次拉向售电市场。近年来,不断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购售电官司,也在无形中影响着售电行业形象。自售电侧改革伊始,售电公司便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开栏语自2015年3月15日“电改9号文”发布以来,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已走过8个年头。8年来,我国稳步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架构初步形成,市场活力持续释放,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和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下,电改还有哪些难啃的硬骨头?又将出现哪些新契
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2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与《浙江省电力中长期规则(2021修订版)》(以下简称《2021版规则》)相比,《征求意见稿》在对市场主体尤其是售电公司的义务方面作出了新要求。其中,对售电公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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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落实推动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逐步缩小代理购电用户范围,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要在指定时间节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这是全国首个明确工商业用户入市参与市场交易时间节点的省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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