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增量配电改革推进已有三年多时间。正如同对一个三岁的孩子要建立基本的好坏是非观、确立远大的理想和要坚守的底线,那么对已满三岁的增量配电改革,也要确立三个理想、坚守三个底线、提升三个站位。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ID:zgdlqygl 作者:邹 君)
01
三个理想
第一是要让每一个增量配电项目拥有充足的可调电源。当前出于某些原因,增量配电想要获得一个电源很难,甚至在一些地方被视为红线,这是不正常的。承认增量配电是电网,网内拥有自己的电源是天经地义的,不仅要有,还要品类多、应有尽有,要充足,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小水电、生物质、燃机热电冷、各类储能、资源综合利用等。配电网内的可调电源不是自备电厂,而是不折不扣的公用电源;当然如果网内有真正的用户自备电源,也要尽可能作为可调电源,友好地余缺互济。
第二是每一个增量配电项目都要有自己的调控中心。从基本的配网调度、监控中心起步,逐步走向整合用户用电用能管理的、源网荷一体、热电冷一体的综合能量管理中心,集成需求侧响应资源参与大市场。由此引申一点,增量配电不仅必须要有自己的调控中心或综合能量管理中心,还要有自己的交易中心,这样关于能源互联网的各种先进生产力才可以培育起来。
第三是将增量配电的价格制定和调整权赋予同级政府。园区增量配电价格就可以由园区管委会来管,可以和配电业主商量着办,在特许经营合同中明确。增量配电往往是其所在地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重要的抓手,所在地政府和配电业主最知道怎样在近期和长期的困难和收益中寻求平衡和可持续,而不必让上一级或者上几级的物价部门来操心。当然关于增量配电与省级电网之间的结算价格机制,特别是基本电费如何分割、以前的趸售电价如何切割成购电和输配电价,需要上级价格部门出政策,现在可能是到了国家发改委出意见的时候了。
02
三个底线
一是不能大用户化,二是不能趸售化,三是不能供电局、供电所化。符合条件的大用户可以转化为增量配电,但增量配电绝不能沦为大用户;存量的趸售区域要尽可能转化为增量配电,但增量配电绝不能沦为趸售区域;最终现有供电局都要转化为增量配电,但增量配电绝不能变成现有供电局。
这三个底线和前面三个理想是相互联系的。现在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就是要把增量配电牢牢摁在大用户的定位、趸售区域的定位,或者把增量配电收编成一个供电局或者降格为供电所。如果前面三个理想不能实现突破,那么增量配电迟早会成为或者事实上的大用户、趸售县、供电所。这里面一方面需要改革部门和地方政府下更大力气,另一方面也要防止一些条件好的增量配电业主小富即安,在一些小的灰色利益里面甘之如饴,乐于做大用户、趸售县和供电局。
03
三个站位
为了要实现这三个理想、守住这三个底线,增量配电改革要提升三个站位。
第一个站位是致力于整个供电环节的主体多元化,这是实现“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体制架构的前提。只有在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下,放开两头才可能实现。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多家办电”到后来“厂网分开”,可以说前四十年电改主要在发电侧,实现了发电主体多元化,有效解决了我国缺电问题。下一步电改就要进一步实现供电主体的多元化,直接在用户端释放改革红利。一个供电营业区只要一个供电主体,但不同的营业区可以有不同的供电主体,这就是多元化。
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思考:第一个问题是对多元化的认识。到底有没有必要搞多元化,多元到什么程度为好。多元化是否必要,这是一个改革的根本性问题,在十八大、十九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9号文中都明确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改革方向,没有多元市场主体,就无从搞市场、无从谈竞争。按理说这个问题不应该再困惑、糊涂和质疑,但改革推进过程中,从调研结果来看,确实还是有这样的声音,而且这些声音还很多,很大。从微观和局部层面来看,新的主体的引入,确实会增加一些成本,而且新的主体对比原有主体,无论从技术、人才,还是安全和成本控制等方面,往往确实都会存在许多劣势,尤其在得不到应有的扶持的情况下。那么为什么还要费力引入和培育新的主体,为什么不就让一个主体一统天下去获得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的好处呢?
在理论上,这是一个永恒的问题,关于企业和市场的边界,垄断和竞争的边界,产业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永远在探究。在实际中,要么是局部微观层面的这些好处远远赶不上整体宏观层面的坏处,要么是其他方面的“坏处”大大超过了这些方面“好处”,或者是这个主体做不到把这些好处分享传递给社会,才使得大家下决心打破这一模式,抛弃这一模式。
所以,按理说,这一个问题已经在多个领域,包括电信、邮政、民航等改革中也包括发电改革中争论过和验证过了,虽然可以在局部和微观中找出许多关于主体多元的缺点坏处,但宏观总体的优点好处是有目共睹毋庸置疑的。同时这一问题也在多个纲领性文件中都已经回答了,我们应该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而不应该有不必要的困惑和摇摆,也不应该在改革执行过程中还有过多对当初改革为什么要出发的质疑和挑战。
第二个问题是如何对待已有多元供电主体。如果我们认同推进增量配电改革就是要构建多元化供电主体,那么有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对于那些业已存在的独立供电主体包括地方电网、园区和独立工矿自供区,是否应该“保护”起来,并尽可能逐步将其转化为增量配电?但现实情况是,在推进增量配电改革的这三年过程中,许多原有独立供电主体被接收了,且大部分是采用无偿划转的方式。然而,即使要被接收,也尽量要结合国企改革,建立多元股权治理结构,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成为一种新型供电主体为好,而不是简单被吸收。对于增量配电中由电网企业控股的项目,也应作为独立供电主体,保证财务、运营和法律上的独立性,而不能被简单并表纳入电网企业作为一个新的供电局,这样就失去了改革的意义。
再一个相关联的问题是对于这些已有的和新生的多元供电主体是否应该有一定的倾斜政策?是否应该引入一定的“特区”思维来推进试点?这是一个通用的改革方法论,在国际上普遍采用。譬如规定原有供电和售电主体不能降价争夺客户,它们执行确定的价格,称为“price to beat”,而只允许新进入主体降价吸引客户(类似我国邮政快递放开的时候,EMS不能随意降价一样);监管机构定期公布用户转换情况,掌握倾斜政策的力度。
目前的现实是试点项目包括原有独立供电主体,非但没有倾斜保护政策,反而是处处受到约束,被牢牢“围困”而欲致使其步履维艰知难而退:譬如电压等级牢牢限制在110千伏及以下(虽然配套文不是这么规定),譬如跟外部电源的连接还被视为红线高压线,譬如农网改造的贷款主体身份,譬如其价格管理权是否可以下放到同级政府从而可以采用更加灵活弹性的价格体系等等。总之,改革部门应尽可能给他们松绑,让他们活得下来,活得更好,让更多的社会资本羡慕并争相做改革的先驱,而不是让他们成为改革的先烈,这样才能积累起改革的势能和动能。
增量配电改革的第二个站位在于致力于让地方政府作为改革的主体,进一步深化政企分开。当供电主体逐步多元、政企分开进一步实现之后,全新的基于特许经营的供电监管体系有可能会水到渠成。5号文确定的电改“四个分开”到现在厂网分开做的比较好,主辅分离做了一部分,政企分开在形式上初步实现了,但在实质内容上无论从中央到地方都还没有真正实现。在这次增配改革中,明确地方政府作为改革的责任主体,从配电规划、供电营业区划分、增配业主的选择到增配价格机制的确定,都明确了地方政府的主导权,这是推进政企分开的一个进步。
这里蕴含三个方面的重要变化:一是对供电营业区有一个重新认识。由于现有电力管理体系是从政企合一的体制中走过来的,供电营业区被默认为由电网企业按行政区划自然承袭,增量配电改革则打破了这一认识。二是在供电营业区的划分上,确定了以资产归属为划分依据的原则,这可能会有一个深远的影响,由此可能撬动一个和电网企业资产规模相当的外部存量配电资产。三是地方政府在增量配电改革中承担主体责任,突出了供电作为地方公用事业的属性,也有可能使得供电环节的管理更多地从中央转移到地方,为下一步电力能源管理央地事权优化做好探路。
通过增量配电改革,出现了越来越多新的供电主体,地方政府有权授予增量配电经营主体供电特许经营权,还可以收回经营权,从法理上确立委托代理关系。这样,从政企合一,到政企分开、行政许可,再到特许经营,政府和企业、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越来越理顺,各种新型的激励式监管模式都可以由各地创新性实施,并进一步从增量向存量推广,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在电力行业的落地。
最后,增量配电改革的第三个站位在于致力于实现市场化、制度化、可持续地降低用户用能成本。不可否认,降成本是几乎所有地方政府推增配改革的第一动力,但实际上,降低用能成本这一目标是在前两个目标实现之后必然的结果。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有不少地方采用了一些简单粗暴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做法,其结果是对电改和对地方经济都造成了损伤。三年下来,大家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只有着眼长远,以增量配电为入口和平台,培育好专业化、市场化的配售电主体和用户能源服务主体,培育好能源服务和能源互联网新业态,维护好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市场生态,才能真正长久持续地为用户优化控制好用能成本。
总体来说,增量配电改革不是为了引进一拨跟现有供电局一样的供电局、供电所,也不是把它们变成大用户、变成趸售县,而是要以此为支点,撬动供电主体的多元化,撬动新的配售电生态模式,撬动基于特许经营权的新型监管体制机制,并进一步撬动存量配电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撬动能源服务和能源互联网新业务新业态,推动能源革命。改革主管部门要旗帜鲜明地阐明增量配电改革进一步的政策目标,这样才能统一思想、积聚力量、增强社会资本和相关各方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年04期,作者系本刊特约撰稿人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是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推出的重大举措,湖南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积极推动增量配网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湖南部分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在实践中摸索经营,开展配售电一体化服务,推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在探索能源消纳、能源利用、能源服务等新模式中发挥了积极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新疆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拟作出吐鲁番市鄯善石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的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30日(3个工作日)。详情如下:关于拟作出吐鲁番市鄯善石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近日,徐圩新区增量配电网新能源平台建设项目顺利结束并进入试运行阶段。据了解,徐圩新区增量配电网目前已接入光伏电站4座,存在光伏区面积大、巡检周期长、数据量大、未接入调度主站等问题,亟需建立配套的新能源监控分析平台满足实时数据监控和故障分析预警要求。今年2月,东港能源公司会同方洋智能
目前,包括辽矿集团在内的增量配电网试点企业,不仅成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也成为消纳新能源“绿电”的有力“引擎”。随着电力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一些共性“堵点”问题仍待疏通。在辽矿集团第一采煤区旧址对街,连片的蓝色光伏发电板上方,“辽矿集团零碳产业园”九个红色大字醒目矗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吉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关于促进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评估的通知。文件提出,加快绿能产业园区创建方面。系统梳理各地绿能产业园区创建基本情况,重点评估辽源、通榆、洮北、农安、松原5个千万千瓦级增量配电网产业园区和松原、长岭、大安、洮南、梨
“双碳”目标下,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配电网正逐步由单纯接受、分配电能给用户的电力网络转变为源网荷储融合互动、与上级电网灵活耦合的电力网络,在促进分布式电源就近消纳、承载新型负荷等方面的功能日益显著,电网调控正在由“源随荷动”向“源荷互动”转变。近年来,我国深入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南平顶山市出台加快平顶山市能源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加快构建绿色、高效、安全能源保障体系。《意见》明确,力争“十四五”末,新能源装机达到600万千瓦,占比由46%提升到55%,新能源消纳占比由21%提升到30%以上,明显高于全国、全省“十四五”规划水平。
近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长春农安增量配电网园区项目业主并取得业主认定通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创建吉林省省级统筹绿能产业园区的通知》开启了构建千万级、百亿级绿色产业园区的新篇章。其中,长春农安增量配电网园区项目凭借其独特定位与前瞻性规划,成为能源转型与地方经济发展的
2024年4月19日,林州红旗渠开发区配售电有限公司红旗渠经开区增量配电项目首座110千伏汽配园变电站顺利实现与220千伏林州变母线对接!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项目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批复的国家第三批增量配网改革试点项目。110千伏汽配园变电站是增量配电重要子项目,我司于2023年3月动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细则中提出,增量配电网类项目原则上应配置不低于新能源规模15%的集中式独立储能装置。增量配电网类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接入公共电网,原则上要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分界面。鼓励增量配电网类项目作为独立市场主体
4月17日,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过桥山垦区西港4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预可研报告顺利通过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为项目的立项提供基本依据,项目前期取得阶段性进展。该项目于2023年11月列入福建省试点,2024年2月列入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名单,项目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40MW/80MWh储能。通过接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是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推出的重大举措,湖南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积极推动增量配网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湖南部分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在实践中摸索经营,开展配售电一体化服务,推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在探索能源消纳、能源利用、能源服务等新模式中发挥了积极作
1月22日,由华北电力大学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组织编写的《2023年度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正式发布。《白皮书》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国家批复的五批次459个增量配电试点中,329个试点完成规划编制,359个试点完成业主优选,256个试点确定供电范围,227个试点取得电
1月22日,由华北电力大学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组织姜庆国、吴俊宏、贾豫、彭立斌、李伟等国内相关专家编写的《2023年度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正式对外发布,向全社会报告我国配售电改革最新进展。白皮书主要内容涵盖了行业发展动态、配售电大事件、最佳业务实践等方面。行业发展动态展示了五批次4
固原市开发区轻工产业园A3厂房增量配电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固原市开发区轻工产业园A3厂房增量配电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建业街浙商国际公寓楼13楼133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
增量配电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6年8月启动以来,国家先后组织了5批试点,在我国电力发展和电力改革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浙江积极参与了国家增量配电改革,在改革中探索配电网转型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实践中摸索增量配电网建设的有效途径,并取得了丰硕成果。浙江永强、小港、彩虹三
增量配电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6年8月启动以来,国家先后组织了5批试点,在我国电力发展和电力改革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浙江积极参与了国家增量配电改革,在改革中探索配电网转型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实践中摸索增量配电网建设的有效途径,并取得了丰硕成果。浙江永强、小港、彩虹三
12月20日,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中心发布了《2022年度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向全社会报告我国增量配电改革最新进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试点项目217个,占试点项目的47%。其中,第一批试点已申请80%,第二批试点已申请49%,第三批试点已申请48%,第四批试点已申请38%,第五批试点已
12月20日,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中心发布了《2022年度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向全社会报告我国增量配电改革最新进展。(来源:微信公众号“配售电研究中心”作者:中心小秘)确定供电范围试点项目249个,占试点项目的54%。其中,第一批试点已确定91%,第二批试点已确定60%,第三批试点已确定54
12月20日,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中心发布了《2022年度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向全社会报告我国增量配电改革最新进展。(来源:微信公众号“配售电研究中心”作者:中心小秘)确定项目业主试点358个,社会资本控股项目(318个)占比接近九成。其中,试点主要以社会资本参与为主,电网企业和地方
12月20日,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中心发布了《2022年度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向全社会报告我国增量配电改革最新进展。公开招标和竞争性磋商是试点项目主要招标方式,占比超过确定业主数量的九成。其中,试点优先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业主的占68%,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业主的占24%,公开
12月20日,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中心发布了《2022年度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向全社会报告我国增量配电改革最新进展。国家五批次共批复459个试点,河南试点数量居全国第一。其中,第一批94个,第二批88个,第三批114个,第四批84个,第五批79个,五批试点分布在全国22个省,4个自治区,4个直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规范高可靠性供电费执行方式的通知,文件提到,对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一路供电回路外,对其余供电回路按照合同约定的供电容量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新增用户高可
电力市场化交易以来,电价的构成越来越复杂,之前是全部混在目录电价中。后来随着输配电价改革,目录电价拆分成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附加基金。(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去年随着输配电价第三监管周期的要求将上网线损费和系统运行费从输配电价中拆出,3个组成部分又变成了5个。除此之外,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对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执行工商业电价的
欧洲可再生能源长期购电协议(PPA)迎来近9个月以来的首个月度价格上涨,但欧洲绿电市场并没有因此被激活,反而越来越萎靡。据可再生能源咨询服务公司LevelTen能源最新发布数据,今年第一季度,欧洲可再生能源PPA价格相较2022年同期下降5%,其中,光伏发电PPA价格下跌5.9%,风电PPA价格下跌4.3%。近年
近日,随着8461张电费结算账单全部完成出具,“阳光掌柜”平台电费结算工作在历时7天、3次结算策略迭代升级后落下帷幕,这是浙江省电价新政实施后该平台的首次结算。据悉,自“阳光掌柜”平台上线以来,经历了市场化售电改革、输配电价调整、峰谷分时电价变动等多次电价政策改革。这期间,“阳光掌柜”
近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2024年春节期间部分工业企业用电奖补情况公示,结合前期筛选筛查工作及电量核查情况,全省规上工业企业有846户符合奖补条件,共计奖补电量1.9059亿千瓦时,奖补资金1391.06万元。详情如下:2024年春节期间部分工业企业用电奖补情况公示为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
上文我们对于单表计量结构进行了介绍,对产权分界点和计量点不在同一位置的两类情况,即专变的高供低计户和专线的用户侧计量户,对其所涉及到的变损和线损计算进行了分析。这些结构针对于单计量点的场景,也就是单表计的结构。但对于一些电力用户,其计量点可能并不止一处,而且主计量点下还可能有分计
全部用电用户,不论是工商业,还是居民农业,其用电属性都有一个明确的供电电压等级。居民农业用户多数为低压供电,即0.4kV供电,绝大多数的工商业企业都是10kV供电,当然用电容量比较大的企业可能以更高电压等级来获取电力。用户电能表安装于计量点,但有时候因为安装条件等原因,这个计量点的位置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2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公示。详情如下:2024年3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公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围有关事项的暂
4月8日,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天门市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政策解答》,详情如下: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改善我省电力供需情况,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湖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管
4月10日,随着8461张电费结算账单全部完成出具,“阳光掌柜”平台3月电费结算工作在历时7天、3次结算策略迭代升级后落下帷幕,这是浙江省电价新政实施后该平台的首次结算。据介绍,为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