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2020-05-28 08:21来源:何继江作者:姜希猛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配电价格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收藏点赞
我要投稿
姜希猛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乐山太阳能研究院院长
一、核定配电价格的进展情况
按照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基本思路,核定独立配电价格是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性基础工作,也是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的关键性基础工作,有利于我国电源结构从集中式为主转变为以分布式优为的集中式与分布式协同发展。
(来源:微信公众号“何继江” ID:EnergyHejijiang 作者:姜希猛)
从2016年至2017年,已有不少于三个文件对于配电价格的核算方法进行了明确。
其一是2016 年发改经体【2016】2120 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该文件中明确了“增量配电区域的配电价格由所在省(区、市) 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输配电价改革有关规定制定,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配电价格核定前,暂按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扣减该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执行。”
其二是2017年的发改能源【2017】1901号《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该文件在【2016】2120号文的基础之上对于配电价格中的“过网费”的制定方及“过网费”核定前后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详细描述:“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中,“过网费”由所在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输配电价改革有关规定制定,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过网费”核定前暂按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公共网络输配电价(含政策性交叉补贴)扣减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所涉最高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
其三是2017年的发改价格规﹝2017﹞2269号文件《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文中明确了就近交易时配电价格的制定逻辑“配电网区域内列入试点范围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或地方电网区域内既有的小水电发电项目与电力用户开展就近交易时, 用户仅支付所使用电压等级的配电价格,不承担上一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
这三个文件的核心思想和方法论是具有一贯性的,最核心的原则是配电价格不包括上一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这三个文件对于落实电力体制改革9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电改方案,落实十九大报告能源革命精神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自2016年的第一个文件发布,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年多。但配电价格一直没有得到公布。
这两年,我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仅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我国光伏装机量已经超过7700万千瓦,2017年分布式光伏占到当年全部光伏的36%,2018年上半年分布式光伏占比已经超过一半。分布式发电市场化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的发展呼唤配电价格的分布。配电价格公布,将会有效地推动我国分布式光伏市场化的进程,加快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和分散式风电平价上网。在光伏行业去补贴的背景下,如果配电价格不能尽快公布,将严重阻碍光伏行业的发展,也阻碍风电和其他分布式发电行业的发展。
中国的光伏产业和风电产业,不仅将要完成中国的能源结构调整还将帮助全世界更好的利用可再生能源,支撑我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的战略目标。
各省(区、市)根据历年文件精神尽快发布配电价格已经刻不容缓。
二、难以公布的配电价格表现了目前输配电价数据中的结构性矛盾
依据各省已经分布的输配电价,可以计算出各省的配电价格,即过网费。
对110kV电压等级与10kV电压等级间的大工业用户的配电价格(即过网费)进行核算,得数据如下。
由图表可知,在北京,如果分布式光伏项目在110kV并网,卖给同一个110kV变电台区范围内的10kV电压等级的执行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所需缴纳的过网费是0.0463元/kWh。
这个配电价格的数据值可以有两个用途。一个用途是明确增量配电网的配电价格的上限。文件中明确“用户承担的配电网配电价格与上一级电网输配电价之和不得高于其直接接入相同电压等级对应的现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一个用途是配电网内的分布式光伏等分布式发电在自由交易时所支付的过网费。
以天津为例。天津现行的输配电价,大工业用电,1-10kV每千瓦时0.2052元,35kV每千瓦时0.1774元,110kV每千瓦时0.1772元,220kV每千瓦时0.1723元,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由此可计算出110kV至10kV电压等级的配电价格为0.329分钱。这是增量配电网自天津电力公司的220kV变电站购买电力再卖给10kV用户所能加价的上限,同时这也是在110kV并网的光伏电站售电给10kV用户所应该给电网公司所交纳的过网费。
输配电价已经正式发布,各省电网公司和物价部门都对此价格表示认同。但各省物价局均未按照文件要求将此方法计算的各省配电价格的结果进行发布。一个重要原因是,该核算结果用于确认分布式发电过网费的时候,当地物价局和电网公司都认为该数过于小了。这暴露了目前输配电价数据的内在结构性矛盾。
有些部门在面对增量配电网改革时,希望配电价格越低越好,在面对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时,希望过网费越高越好。有这种双重标准倾向的,最明显的是部分电网公司。较低的配电价格,能够有效阻击增量配电网的建设,降低增量配电网的投资回收率。但是如果这个结果用于过网费时,电网公司则表示太少了。
按目前公布的输配电价,配电价格最高的四个省为广西、深圳、云南、贵州,均在南方电网区域内。南方电网区域内配电价格基本高于0.10元。有理由相信,南方电网和国家电网的核算输配电价时的成本归集方式是有明显差异的。
各省物价部门迟迟不发布配电价格(即过网费)的另一个理由是交叉补贴未能准确核算。
2018的7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发改运行〔2018〕1027号文件《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文件中再次提到,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应科学合理确定配电电价”。然而,配电价格发布仍然没有时间表。
2019年9月12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公开对《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2020年3月,江苏省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联合发布《关于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明确今年将启动7个试点,但文件中仍然没有公开明确试点所必需的配电价格的数字。
至2020年3月底,各省均未发布配电价格相关的数据,也没有发布配电价格的时间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曾强调指出,2018年要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大幅提高市场化交易比重。配电价格未能及时发布,已经对2018年以来的电力市场建设进程造成了一定影响。国家发改委发布多个文件,却没得到实质执行,从强化政府公信力的角度,应当尽快采取措施补救。
三、政策建议
建议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电力市场建设的要求,按照国家发改委已发文件,尽快落实文件,具体建议如下:
1、要求各省物价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公布本省配电价格(即过网费)或暂行配电价格。2017年底的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1901号文件原计划在2018年开展试点工作,过网费是试点工作必要条件,现在已经逾期两年,试点工作尚未正式开始。
2、如果部分省份认为配电价格过低,那么必须马上启动对输配成本的重新核算,并启动对上次输配电价核算过程中成本归集活动的审核、审计。已经启动的分电压等级核算电网成本的工作要加快进度,并做好成本数据公开的准备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成本监审机制。输配电价核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数据统计弄虚做假甚至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予以追查。
3、迅速启动各省交叉补贴的核算方法,明确交叉补贴在增量配电网和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项目中的分摊方法,并明确该项工作的时间表,同时将方法和结果在当地物价和发改部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四川省已经开始尝试水电电源以拉专线的方式向客户直供电,各省应积极开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源以拉专线的方式向客户直供电。直供电的度电成本也将成为以竞争方式发现配电价格的一种手段。
研究支撑:清华大学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何继江博士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7月14日,甘肃发改委员发布甘肃省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指出,本机制适用于不同类型机组,考虑到风电、光伏在用电高峰时段提供可靠电力供应的能力有限,抽水蓄能电站尚处于建设初期,实施范围暂包括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电网侧新型储能,均不含直流配套电源。容量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批复《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跨电网经营区中长期、绿电、现货等各品种和场景的交易规则。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打通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关键堵点的重要突破性举措,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正式迈入跨电网
我国自2022年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以来,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总体要求下,电力行业加速市场化转型,体制机制不断创新,电力资源正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高效流动与优化配置。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跨电网经营区
云南奔腾的江河之水、广西的好“风光”化身为电能,穿越山河,点亮上海外滩的夜色、驱动浙江轰鸣的生产线、保障安徽实验室的精密仪器用电;广东富余的电能送入福建,变为寻常人家的空调凉风。这场千里奔赴,源于一场电力“全国购”。近日,我国规模最大跨经营区市场化电力交易落地。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4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甘肃省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本机制适用于不同类型机组,考虑到风电、光伏在用电高峰时段提供可靠电力供应的能力有限,抽水蓄能电站尚处于建设初期,实施范围暂包括合规在运的
电力工业关系国计民生,电力行业统计分析是监测电力工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其中,电力生产消费统计数据不仅反映电力需求和供应情况本身,也反映电力供需平衡的基本状态,结合历史统计数据还能反映电力供需波动变化的总体趋势。同时,分行业的用电需求及其变化情况,在反映各行业用电需求的同时也反映行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的复函》(发改体改〔2025〕915号,以下简称《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方案》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建立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深化
7月9日,新疆办市场监管处关于印发《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新疆省调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调,参与疆内电力电量平衡,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并网公用火电(以下简称火电),风电、光伏、光热(以下风电、光伏、光热统称新能源),全厂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抽水蓄能
山东省作为国内储能发展的先行区域,其政策环境持续引导着独立储能项目的运营形态与收益模式深刻演进。在电力体制改革深化,尤其是电力现货市场全面推进的背景下,山东独立储能项目已从早期主要依赖容量租赁和容量补偿的单一模式,逐步转向更为复杂多元、与市场波动紧密关联的运营格局。本文旨在解读现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迈向常态运行之后,中国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电网突破经营区域限制,建立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中国统一电力市场“最后一公里”被打通。今年6月底,中国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正式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阶段,标志着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从“试行验证”迈向“常态运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交易范
近日,我国规模最大跨经营区市场化电力交易落地。7月1日至9月15日,超20亿千瓦时来自广东、广西、云南的电能,将通过闽粤联网工程全天候送至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跨经营区电力交易进入常态开展新阶段。这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的重要标志之一。此次交易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3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明确,最高限价法。对于非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的增量配电网项目,实行最高限价法。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用户承担的配电网配电价格与上一级电网输配电价之和不得高于其直接接入相同电压等级对应的现行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7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电力市场系列规则意见的通知。其中《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灵活开展合同转让交易、合同回购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储能容量交易等其他交易。根据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9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详情如下:反馈单位:海南电网反馈意见:一、建议进一步明确“三、结算机制(三)增量配电网与省级电网的结算机制。2.增量配电网与省级电网结算居民农业用户电费
4月28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经充分考虑省现行电价政策,并结合海南经济发展需求,决定采取如下定价方法制定海南省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一)最高限价法。对于非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的增量配电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8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经充分考虑省现行电价政策,并结合海南经济发展需求,决定采取如下定价方法制定海南省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一)最高限价法。对于非招标方式确定投
自2015年3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电改9号文”)发布以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已走过十载峥嵘岁月。这份被誉为“新电改”纲领的文件,系统提出了“全面实施国家能源战略,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1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提出,新疆能源监管办对电力市场成员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管:(一)履行电力系统安全义务的情况;(二)进入和退出电力市场的情况;(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资质的情况;(四)执行电力市场运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能监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新疆电力市场监管的对象为新疆区域内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各类电力市场成员,电力市场成员包括电力交易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
11月初至今,黄师傅通过10篇文章,分享了自己对于增量配电网主体的一些认识。主要内容围绕到其上行缴纳和下行收取的量价费等方面。(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但增量配电网作为电改9号文之后的新生主体,与其有关各项规定还有很多,不单单是价格,还有规划、建设、运营、监管等方方面面。为了
电力系统的运行讲究实时的功率平衡,也就是全系统的发电功率和用电功率要平衡,而连接发电和用电主体的就是电网。放在垂直一体化的电力公司,没有过多的角色区分,供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二元的对立和统一。但在电力体制改革,电力市场化交易,厂网分离,输配分离,配售分离,主辅分离一系列改革措施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吉林省白城洮北增量配电网及配套100MW风电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白城绿电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是配电网的配电价格在国家核定价格的基础上,按照不高于核定配电价格【98】%的标准执行。本项目服务范围是优选一家项目业主单位,负责白城洮北增量配电网及配套
5月30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政策篇两部委: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自用不低于60%、上网不高于20%,按规缴费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
5月21日,商务部关于印发《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实施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积极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支持完善企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和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探索推动企业使用绿证参与碳排放核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3日,商务部印发《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商资函〔2025〕132号)。其中提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实施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积极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支持完善企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和产品碳
5月12日,《福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合理严格控制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煤炭消费增长,鼓励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燃料煤减量替代,因地制宜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增长。积极发展氢能、海上风电
在“双碳”目标倒逼能源革命的当下,分布式新能源正以每年30%以上的增速重塑电力市场格局。但当投资者还在纠结“隔墙售电”能否打破电网垄断时,头部企业已悄然用“绿电直供”撬动百亿级市场。这两种模式究竟是政策博弈的产物,还是产业升级的必然?本文将穿透概念迷雾,用真实案例揭秘分布式能源的未
2月25日,由华北电力大学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邀请中国能源研究会姜庆国、吴俊宏、贾豫等国内相关专家共同编写的《2024年度新型配售电发展蓝皮书》正式对外发布,报告我国新型配售电最新进展。已经连续六年跟踪发布的《年度增量配电发展白皮书》更名为《年度新型配售电发展蓝皮书》,旨在适应新型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21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河北南网电力现货市场系列规则V3.0版,包括河北南部电网电力市场基本规则以及河北南网电力市场成员管理实施细则、河北南部电网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河北南部电网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河北南部电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河北南部
近年来,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逐步推进,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逐步成为未来电力系统的主体电源,新型经营主体陆续入市。我国电力市场迈入了“3.0”全新发展时代!继2021年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新能源电价改革在2025年迎来重磅政策。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656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指出:一直重视、支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工作。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培育多元竞争的市场主体,引导分布式能源等新型市
近日,《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后,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力市场模式,隔墙售电引起广泛关注。本文全面总结、系统分析隔墙售电及其现状、挑战和未来发展方向,仅作探讨。(来源:微信公众号“叶春能源”作者:叶春)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传统
日前,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在答复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179号提出的开展县级新型电力系统试点促进新能源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的建议时对“隔墙售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发展模式予以肯定,引起市场强烈反响。市场人士纷纷表示,既然决策层表态,“隔墙售电”终于落地有望。但文件接下来的表述实际更加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