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局 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应将历次国家和我区降电价的红利,包括今年非高耗能工商业用户按95%电费结算的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对于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物业服务企业、写字楼经营者等转供电单位向各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不得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执行两部制电价、峰谷电价等政策的转供电主体,应按照与电网企业当月结算的平均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平均电价指电网企业向转供电主体开具电费发票中的税价合计电费总额除以电费发票中的对应电量。
通知自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
详情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能源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2018年以来,我区各地各部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集中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问题,已取得了明显成效。由于转供电加价问题历史较久、点多面广、情况复杂,目前这一问题在我区部分盟市、部分行业仍不同程度存在,有些还较为严重。国家对清理规范转供电工作高度重视,我区清理规范工作依然艰巨。为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电费负担,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定在全区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细化价格政策,推进规范收费行为
(一)各转供电主体应严格执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844号)、《关于深入推进我区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1097号)等政策规定,再次强调应将历次国家和我区降电价的红利,包括今年非高耗能工商业用户按95%电费结算的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
(二)对于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物业服务企业、写字楼经营者等转供电单位向各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不得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转供电主体应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应通过租金、物业费的方式解决。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应当通过物业费收取,转供电单位不得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终端用户重复分摊收取。
(三)执行两部制电价、峰谷电价等政策的转供电主体,应按照与电网企业当月结算的平均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平均电价指电网企业向转供电主体开具电费发票中的税价合计电费总额除以电费发票中的对应电量。
(四)转供电单位对终端用户各分表电量抄表时间、电费收缴周期应与总表保持一致。转供电单位应定期向全体终端用户公开向电网缴纳电费凭证的复印件,以及同期向终端用户收费的清单,接受终端用户监督。
二、创新优化方式方法,强化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
(一)各地要通过海报、宣传单、微信、短信、新闻媒体、营业厅公示、客服人员入户等传统方式继续大力宣传转供电价格政策。具备条件的盟市可借鉴国网公司的先进做法,制作并推广转供电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小程序等,设计红、黄、绿码显著标识和“转供电历”,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探索实行转供电不合理加价查询与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
(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巩固前期工作成效,继续加大对产业园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物业等转供电价格的检查力度;会同供电部门掌握和更新本地转供电单位底数,建立台账明细;加强督促转供电主体开展电价自查自纠,推进规范整改;多渠道掌握违规线索,及时调查处理违规问题,对于长期拒绝执行转供电价格政策的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给予曝光。
(三)鼓励终端用户通过价格“12315”热线举报相关违规行为,对于发现的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要建立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布。
三、加快推进转供电环节设施改造,从源头解决加价问题
电网企业应按照“能改即改、应改尽改”的原则,对具备直供电改造条件的转供电项目简化手续,优化程序,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转供电主体要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实施直供电改造。电网企业因直供电改造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和运行维护费等,按规定纳入输配电成本予以疏导。
四、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协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和蒙西、蒙东电网公司应定期协商、分析研判、加强督促检查,合理推动转供电加价问题的解决。各盟市价格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解答价格政策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要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受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投诉举报,对于违反转供电价格政策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电网企业要推动转供电改造为直供电工作,充分发挥熟悉情况、掌握技术、人多面广的优势,承担起调查摸底、上门宣传,包括制作推广转供电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小程序等具体工作。
五、原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按照本通知明确的政策执行。本通知自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
2020年11月13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30日,广东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印发《龙华区工业园区提质增效三年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加强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造。鼓励园区开展储能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已纳入转供电改造的园区将共用配电设施设备产权无偿移交给龙华供电局,对新建配电设施设备不满3年的,龙华供电局必须无条件
转供电价格政策解读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降低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保障电价政策红利惠及终端用户,更好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现就转供电环节价格相关政策解答如下:1.问:什么是转供电?答: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2.
为进一步强化电价政策宣传,深入落实转供电电价文件精神,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山东省沂源县发展和改革局积极安排专人协调相关部门,以“三提三争”为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非电网直供环节价格政策落实落地。深入学习,积极对接。一是组织价格等相关科室认真全面地学习了《关于加强非电
8月16日,安徽黄山供电公司0.4千伏低压配网智能合环转供电试验取得成功,实现带电实施0.4千伏低压配网电源转换。据了解,传统方式下,低压配网转供要在断电的情况下完成操作。为实现低压配网带电转供,黄山供电公司组建项目团队,结合电网实时运行状态及客户实际需求设计合环转供、备投转供、程序转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明确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的通知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云南省发改委发布2023年云南省降成本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降低用户用电成本。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关税政策。夯实国内资源生产保障能力,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近期,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与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推出山西省市场主体转供电查询小程序。全省400余万家市场主体用户在手机上就可以实现一键登记,实时查询转供电具体信息。据了解,此次上线的小程序主要面向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用户,如商业综合体、产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持续提升各类经营主体电、水、气报装效率,严肃治理乱收费。加快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用户用水报装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居民用户、商业用户用气报装时间分别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海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及公摊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受电端指终端用户挂载所在电网公司的具体总表或计量点,总表或计量点采取按比例划分居民和商业电量的,按终端用户的用电性质,分别归属居民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发布对区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3号《关于非民用电价管理办法的建议》的答复。称工商业电力用户根据购电方式不同分为代理购电用户、兜底用户、零售用户和批发用户。零售用户的电费由市场化交易电费、输配电费、损益电费、代征电费、天然气发电容量电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对区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2022年开始,浙江省工商业电力用户取消销售目录电价,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本次电力市场化改革是为了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
近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2024年春节期间部分工业企业用电奖补情况公示,结合前期筛选筛查工作及电量核查情况,全省规上工业企业有846户符合奖补条件,共计奖补电量1.9059亿千瓦时,奖补资金1391.06万元。详情如下:2024年春节期间部分工业企业用电奖补情况公示为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
上文我们对于单表计量结构进行了介绍,对产权分界点和计量点不在同一位置的两类情况,即专变的高供低计户和专线的用户侧计量户,对其所涉及到的变损和线损计算进行了分析。这些结构针对于单计量点的场景,也就是单表计的结构。但对于一些电力用户,其计量点可能并不止一处,而且主计量点下还可能有分计
全部用电用户,不论是工商业,还是居民农业,其用电属性都有一个明确的供电电压等级。居民农业用户多数为低压供电,即0.4kV供电,绝大多数的工商业企业都是10kV供电,当然用电容量比较大的企业可能以更高电压等级来获取电力。用户电能表安装于计量点,但有时候因为安装条件等原因,这个计量点的位置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2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公示。详情如下:2024年3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公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围有关事项的暂
4月8日,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天门市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政策解答》,详情如下: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改善我省电力供需情况,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湖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管
4月10日,随着8461张电费结算账单全部完成出具,“阳光掌柜”平台3月电费结算工作在历时7天、3次结算策略迭代升级后落下帷幕,这是浙江省电价新政实施后该平台的首次结算。据介绍,为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4月4日21时,随着营销2.0系统中最后一笔电费成功发行,国网甘肃兰州供电公司首月全量用户电费发行工作顺利完成,标志着该公司电费发行工作成功迈进“营销2.0”时代新阶段。“需要注意的是2.0系统算费规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大家在核对数据的时候一定要严谨、仔细。”4月1日,国网兰州供电公司电费计量
“发票能实时线上获取,不用等收到纸质发票后再报销了。”近日,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办税人交纳电费后,随即在“网上国网”APP获取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数电发票)。截至3月底,杭州电力相关业务已实现数电发票全替代。据介绍,数电发票是一种全新的发票形式,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南京市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收费政策进行明确。电价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供电企业和集中充电设施经营者执行。居民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
电量的计量需要依靠电能表,电能表从最初的机械表,到电子表,再到现在的多功能电表,至少在电网部署的表计中,基本实现了自动化的远程集抄。在一些非电网负责的计量领域,比如说一些园区、写字楼或商场的转供电区域,还存在大量的老式电表,依然需要很多人工抄表工作量,期间也会存在误抄,漏抄等现象
日前,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成功完成购售电应用优化再升级,显著提升了购售电业务结算效率和客户服务水平。据悉,此次功能升级是在财务管理、电力营销、电力交易等相关业务深度融合的基础上,蒙东电力通过采用高度集成的财务管理工具及自动化营销、交易业务处理工具,实现对购售电业务流程的精细
日前,江西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夏季(7~9月)每日20:30~22:30
2024年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调整方案》。新分时电价方案重新划分时段区间,有意解决原分时政策下湖北区域电力市场现货电价“峰段不峰、谷段不谷”的不足,更真实地反映湖北区域用电曲线,促进湖北省新能源电量消纳,推动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总体下降。截至2023年底,新能源装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7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印发《杭州市临平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显示,强化用能要素保障。2024年保障新上重点项目用能4万吨标准煤以上,腾出存量用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确保省市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光伏和新型储能装机16万千瓦。全社会电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指出,降低用电成本。鼓励发电企业降低月度双边协商电价,向电力用户让利。进一步优化购电方案,多渠道筹措低价电源,降低市外购电价格。进一步优化分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1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大工业用电实行深谷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提出,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的用户在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法定节假日期间0:00-6:00及22:00-24:00时段用电价格调整为深谷电价。深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80%。上述三个节假日具体时间以
电力现货市场作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进入“转正”与提速阶段。2023年,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文件密集出台,首个国家层面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基本规则发布,明确各省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度全国一盘棋加速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山西省、广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从试运行状态转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2024年4月全国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公布。北极星储能网统计,16省市峰谷电价差超过0.7元/kWh,19省市超过0.6元/kWh。4月仅有4省区执行尖峰电价,峰谷价差最高的是广东,一般工商业单一制尖峰电价时,峰谷价差为1.3607元/kWh。以下附全国各省2024年4月代理购电电价详情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7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对尖、高、平、谷四个时段以及电价比例进行了较大调整。变化最为明显、产生影响最大的是,原来9:00-15:00的6h高峰时段的调整为平段和低谷时段,即午间光伏大发的12:00-14:00设置为谷段,其他日间4个小时设
截至2023年底,全国29个省份已经陆续发布完善的分时电价政策。从内容上看,主要是完善峰谷时段划分、拉大峰谷价差、建立尖峰电价机制、扩大执行范围、明确市场化用户执行方式等。各省分时电价机制内容大体相同,部分有差异,大部分省份的峰谷价格较平段上下浮动约50%,部分省份峰谷价差则更大,最大达4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2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优化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提出,对省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在每年一季度和四季度的每日8:00-9:00和19:00-21:00执行尖峰电价,尖峰电价在用户对应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0%(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
编者按近年来,随着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经济发展、极端气候等因素的叠加影响,电网保供电工作形势愈发严峻。2022年,中国出现有记录以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的极端高温天气,电网负荷屡创新高,部分区域出现了较大的电力供应缺口。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预测,2023—2025年全国电力供需仍将保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