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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市场交易篇

2021-01-06 10:08来源:联合资信作者:黄露 王宇飞关键词:电力市场电力体制改革电力现货交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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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来看,因基数电量分配与市场交易双轨运行产生的发电权交易,在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和老旧机组(以火电为主)的不断关停中必将成为历史。但着眼目前,发电权交易仍可为成本控制能力略差(尤其是燃料成本)的电厂提供一定过渡期保护,其可通过向成本控制能力强、可实现规模效应的电厂转让发电指标获得收益,避免“越发越亏”的情况出现(若上网电价-变动成本>发电权售价,发电企业将更倾向于执行基数电量或中长期交易电量;若上网电价-变动成本<发电权售价,发电企业将更倾向于出售发电权)。评级工作亟需对发电企业利用现行政策进行灵活经营安排合理评价。长期来看,未来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发电权交易量逐渐萎缩,对于发电企业未能落实所签订购售电合同中约定电量而通过发电权交易进行转让的情况(可通过发电利用小时数进行佐证),应深入研究其发生原因。如因发电机组非正常停机等因素导致,评级结果应考虑发电企业在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不足对其经营成果的不利影响。

[5]各省(区、市)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包括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不含抽水蓄能电量)。

[6]卖方未申领绿证、申领绿证未挂牌出售或协议转让,以及挂牌出售未售时,卖方仍可继续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卖方出售绿证的行为,不影响卖方其他已经上网的电量和未来的上网电量继续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的权利。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出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

[7]纳入国家小火电机组关停规划并按期或提前关停的机组在规定期限内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发电量指标并进行发电权交易。

三、结论

1.电力市场交易形式逐步拓展、规模逐步扩大。

我国于2017年开始正式在全国范围推行电力市场化交易,并在交易模式、交易参与方和交易量等方面逐步放开市场。如优先开展中长期电力交易到开展现货电力交易试点、逐步开展集中式电力交易和分散式电力交易的探索与实践、逐步放开推进全电源结构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推进富余新能源跨区域省间现货交易、由电能量交易拓展至发电权交易、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等,带动了电量市场化交易总量的提升以及市场化电量在全社会用电量中占比的提高。根据已有政策导向,预估基数电量将逐步退出,其释放量或将由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代替,并最终实现全电力市场化,电力系统将通过中长期电力市场交易实现维稳,通过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现实时平衡。同时,全电力市场化也将对全电力系统实时调节性和整体稳定性提出更高要求,如发用电侧自身供需预测的准确性、辅助服务及时性、信息技术系统可操作性及稳定性、电网输配能力及稳定性等。

2.多电源结构电价逐步趋同,但整体或将承压下行。

电力体制改革为了实现电力市场化,并由市场发现电力的商品属性,最终以市场供需决定电量价格。就供给侧而言,电力商品具有同质化特性,因此实质商品价值将呈现趋同趋势。市场化交易主要为电能量的折价交易,且伴随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的提高,电力行业整体电价承压。可再生能源方面,由于成本下降以及补贴退出,整体电价呈逐年下降趋势,目前推行的平价上网也将进一步压低后续新增并网电站电价;煤电方面,前期为增发电量抢占市场存在一定恶性折价竞争导致火电让利明显,近年来,由于煤炭价格持续性高位震荡,煤电市场竞价呈现理性回归趋势;同时,预期长期处于偏低水平的水电电价或将有所提高。

3.配额制下实现绿证制度将缓解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压力,同时有利于发电企业现金回流。

2017年7月起我国开始实行绿证制度,但维持在自愿认购阶段,实践中发电企业申请证书意愿和购买方认购绿证意愿均较差,绿证实际交易量极低,特别是光伏的绿证价格明显高于风电绿证价格,导致光伏绿证的成交量仅为风电绿证成交量的0.4%。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实行强制性配额制下的绿证制度,绿证交易将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直接相关,将大幅增加绿证成交量。一方面,绿证价格随标杆电价结算,发电企业可通过绿证交易快速获得现金回款;另一方面,绿证将抵扣可再生能源补贴,缓解国家补贴压力。

4.电力行业评级考察维度多元化。

受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的政策历史影响,电力行业整体呈现重资产、高负债的特性,在占领市场、争取原料和市场议价能力等方面均可体现发电企业规模优势。因此,电力行业现行评级体系中,对发电企业的规模指标较为看重。但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市场交易标的逐步多元化,电力企业盈利方式也呈现多元化。因此,未来电力行业企业评级过程中,宜在坚持考察受评企业装机规模、机组构成、机组利用水平、燃料消耗等整体情况的基础上,增加针对受评企业下属各实际经营单位的装机规模及类型、机组正常利用水平及实际利用水平、变动成本、上网电价、市场化交易签订及履约情况等情况详细了解,以便对受评单位的盈利模式及能力、管理水平和经营灵活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附件1 政策依据(以时间先后排序)

附件2 截至2020年7月底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进程

附件3-1 风电重点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核定表(单位:小时)

附件3-2 光伏发电重点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核定表(单位:小时)

附件4 特高压线路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情况(单位:亿千瓦时)

附件5 清洁能源消纳目标完成情况

附件6 各省(区、市)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单位:%)

原标题:【行业研究】电力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市场交易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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