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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构建完善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市场为辅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

2021-02-24 09:17来源:浙江省发改委关键词:电力市场电力中长期交易浙江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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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拓展有效投资空间

优化投资方向。优化投资工作导向和评价体系,促进投资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与GDP增速基本同步。实施新一轮扩大有效投资行动,大力推进“两新一重”建设,鼓励和引导投资重点投向科技创新、现代产业、交通网络、农林水利、清洁能源、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工程,大力推进“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坚持土地、资金等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海)、用能、资金、环境等要素配套支撑。加强重大项目协同管理,完善“四个一批”动态调整、滚动推进机制。深入推动工程云建设和运营,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加快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创新投融资机制。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商业银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保险资金的作用,加强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引导作用。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从严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制定实施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政策。提升市县融资性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能力。进一步拓展重大项目境内外融资渠道。

(四)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巩固一般贸易优势,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办展模式,培育行业性、区域性品牌。支持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促进生产制造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主体培育计划,加快外贸主体升级。充分发挥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作用。优化市场流通环境,便利企业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降低出口产品内销成本。鼓励出口企业与国内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对接,多渠道搭建内销平台,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推动外贸企业强化品牌建设,加快打造自有品牌。优化内销融资环境和信用环境,促进内外贸监管机制、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

推动进出口协调发展。迭代升级“订单+清单”系统,开拓多元化市场,实施“浙货行天下工程”。深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培育一批数字贸易集聚区和数字贸易领军企业,创建国家级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打造全球数字贸易中心。强化公共海外仓和国际营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跨境服务体系。深化杭州等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创新服务外包发展模式,推动服务外包与高端制造、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提高政策性信用保险覆盖面,完善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和应对机制。优化进口结构,扩大技术专利、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增加国内紧缺和满足消费升级需求的优质农产品进口,提升进口质量。

提高双向投资水平。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大金融、文化旅游等服务业及汽车、航空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开放力度。坚持引资引技引智并举,支持外资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承担科技项目。健全重大外资项目协调推动机制,发挥重大外资项目示范带动作用。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加大对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创新央企对接、浙商回归等工作机制,促进国资、民资、外资稳步增长。推动浙商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重构,推动浙江经济与浙江人经济融合发展。完善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政策和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创新境外投资合作方式,提升境外投资综合效益,健全境外安全保障和海外利益安全工作协调机制,防范化解境外各类风险,保护企业海外合法权益。推动浙港澳共同繁荣和发展,深化浙台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

五、全面推进数字变革,建设新时代数字浙江

以数字科技创新为核心动力,强化云上浙江和数字强省基础支撑,加快数字化改革,完善数字生态,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成数字社会建设样板省、数字政府建设先行省,打造全球数字变革高地。

(一)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

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建设数字科创中心,加强关键数字技术科技攻关,推动数字技术产品研发和广泛应用。做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北斗等新兴产业,壮大集成电路、高端软件、网络通信、元器件及材料等基础产业,超前布局区块链、量子信息、虚拟现实等重点前沿科技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全面推动产业数字化。实施“数字赋能626”行动,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优化“1+N”工业互联网生态,打造工业互联网国家示范区,支持宁波打造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加快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广共享制造、未来工厂、虚拟产业园等智能制造新模式。

(二)全面推进数字社会建设

推进生活性服务数字化。深入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大力发展数字商贸、数字学习、数字出行、数字文旅和数字健康,打造数字生活新服务强省。深入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数字化转型升级。积极探索数字生活新服务、灵活就业等数字社会运行规则。

加快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智慧民生”工程,加快健康、教育、交通、文化等领域标准协同、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与流程再造,在全国率先推进“医后付”“无感付”等便民场景建设与应用推广。开展未来社区数字化协同发展试点,构建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等数字化创新应用场景。有序开放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构建优质、精准、普惠的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体系。

专栏12 数字社会重点应用场景

1.智慧城市。建成一批新型智慧城镇示范工程,支持城市公用设施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基本实现智慧城市管理和服务信息综合平台全覆盖。

2.数字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持续推进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县建设。

3.数字教育。深入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积极发展远程教育,建设终身教育学分银行。

4.数字健康。建设浙江健康云,深入推进智慧医院和互联网药店建设,推广应用数字医共体,打造掌上医疗健康生态圈,建成全天候医疗健康智能化监管体系。实施全省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智慧化改造,建设全民健身地图等体育公共服务和竞技体育数字化平台。

5.数字交通。推广自适应交通信号灯、停车感知、无感支付等应用。建立适应不同应用场景的广域智慧交通数据大脑,构建实时感知、瞬时响应、智能管控的新型智能交通体系。

6.数字文旅。打造一站式旅游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一批数字化示范景区、数字化运动休闲精品线路,完善全省公共文化大数据中心,建设文化研究大数据平台。

7.数字就业服务。建设“互联网+”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全省统一的就业创业网上办事、移动端办事服务应用系统,实现就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全程数字化。

8.数字养老服务。建设全省统一的“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智慧养老院和养老社区,完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

(三)深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统筹数字技术应用和制度创新,构建整体智治体系。推进政府职能重塑、流程再造、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以数字政府撬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打造数字化治理先行省。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体制机制,完善“四横三纵”架构体系,加大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力度,提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在政府治理中的融合应用水平。提升省市两级公共数据平台能级,加强数据质量治理。完善“两地三中心”政务云架构,强化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体系。

深化“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建设。持续完善“浙里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浙政钉”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健全全省统一、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探索推广智能审批,加快推进“全域通办”“就近可办”“跨省通办”,不断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获得感和满意度。以数字化手段助推“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快实现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

推进“掌上治理之省”建设。加强治理领域多业务协同综合应用。强化经济运行、财政、税收、金融等领域数字化应用,提升经济调节预见性、灵活性、精准性。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

推进数字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以数字化手段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探索运用物联网、地理信息、卫星影像、时空数据分析等技术推进省域空间治理、环境治理和事故灾害防治现代化。

(四)加快完善数字生态

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科学界定数据权属,建立数据产权交易制度。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安全高效的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机制,推动社会数据和公共数据融合应用。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单位开放自有数据资源,构建社会数据多源采集体系。积极培育公益性数据服务组织和研究机构。

加强数据要素安全保障。制定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推动完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运用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新技术,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构建数据安全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健全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数据应急采集和应用管理机制。

完善数字化政策法规。坚持审慎包容,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推进监管创新。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数字赋能财政投入。坚持优化传统服务与创新数字服务并行,保障和改善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群体的基本服务需求和服务体验。加强数字立法,探索数字化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

六、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构建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构建现代地方财税金融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强化国资国企战略功能,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进产业向专业化集中、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完善“一类一策”监管方式,强化国资监管运营体制机制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机制。大力推动优质国有企业多渠道上市,提高国有上市公司质量。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加大对民营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升级、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创新平台建设、产品创新研发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支持民营企业政策工具,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深化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健全民营企业公平竞争政策法规,完善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体系。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升级工程,建立“小升规”“雏鹰行动”“放水养鱼”“凤凰行动”“雄鹰行动”培育体系,加快培育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雄鹰企业和“链主”企业,打造“单项冠军之省”。

(二)加快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着力破除阻碍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和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要素向优势地区、优势产业、优势项目集中,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推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资源要素自由交易和市场化配置。加快电力、天然气体制改革。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完善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实现产权有效激励。全面及时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提升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构建竞争政策实施总体框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完善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畅通退出渠道,降低退出成本。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不断提升平台经济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能力,厚植平台企业蓬勃生长的良好土壤,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平台经济和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创新发展、有序发展、健康发展。

(三)建立现代地方财税金融体制

完善现代地方财税体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强化中长期财政规划约束力。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创新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更有利于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激励奖补机制。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提高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能力。落实国家税制改革要求,培育地方税源。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升级版,实现金融要素高效配置和循环畅通。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大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推进力度,提升资本市场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能力,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率先建立资本市场普惠服务体系。拓展多元融资渠道,健

全企业发债融资支持机制。深化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完善担保服务机制。加大数字赋能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

加快打造全国一流新兴金融中心。坚持金融科技方向,联动建设钱塘江金融港湾、杭州国际金融科技中心和移动支付之省,建设数字金融先行省。推进杭州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完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争取数字人民币试点。建立完善金融科技风险防范机制,落实金融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加大金融科技人才支持力度,营造一流金融科技发展环境。深化区域金融改革,大力发展科创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和数字金融,创新政保合作机制。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优做强。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加快建设“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优化政府机构职能设置,构建省市县一体、部门间协作、政银企社联动的协同高效运转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审批监管协同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完善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大力提升行政质量、效率和政府公信力。

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接轨国际规则,深入推进营商环境“10+N”便利化行动,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五

年行动计划,协同推进长三角营商环境一体化,支持杭州推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以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消除“准入不准营”现象。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推行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完善涉企政策落实机制。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

深入实施信用建设“531X”工程。创新“信用+”治理体制,加快推动全方位诚信、全数据入信、全社会用信,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开放和共享,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标准化建设。完善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逐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推进信用评价市场规范化国际化发展,加强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培育。建设和完善信易贷平台。推进信用应用和信用联合奖惩。深入推进长三角社会信用合作示范区建设。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信用重建。

(五)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快打造“一带一路”重要枢纽。打造数字经济合作高地,高水平建设杭州数字丝绸之路经济合作示范区、乌镇世界互联网创新示范区、联合国大数据全球平台中国区域中心、德清联合国地理信息知识和创新中心等国际化平台,加强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城市大脑”、移动支付等走向“一带一路”。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扩大双向贸易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加快构建境内境外园区链式合作体系。做强宁波舟山港海上战略支点,强化杭州国际门户机场功能,推动中欧班列(义新欧)提质增效,打造内外融合互通的浙欧物流大通道。构建海外浙商服务网络,积极推进中国(温州)华商华侨综合发展先行区建设。深化友城合作,加强文化、旅游、影视、教育、卫生医疗等领域国际合作交流,高水平推进海外“丝路学院”建设。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国家合作。纵深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推动宁波舟山港国际枢纽港功能前移,聚合提升金义枢纽西向辐射带动和衢州内陆开放桥头堡功能,打通与江西、安徽等长江以南内陆地区开放融合的西延通道。

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以油气为核心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探索建立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推进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运输往来、人员进出便利自由先行先试。做好“数字+自贸区”大文章,推动数字贸易先行先试。围绕“一中心三基地一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和持续创新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政策,积极打造区域能源贸易结算中心,建设长三角期现一体化油气交易市场。高水平规划建设自贸试验区宁波、杭州、金义新片区。深化温州、嘉兴、台州等联动创新区建设及合作,释放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加强与长三角自贸区联动发展,以洋山港为支点,共同谋划建设长三角自由贸易港。

全面接轨国际通行规则制度。持续深化商品、服务、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塑造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全面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加快战略规划机制对接和政策规则标准联通,支持中小微企业在参与全球贸易实现机制方面深化探索、先行示范。探索开展金融、电信、互联网等行业以及知识产权、数字贸易、竞争政策等压力测试。积极参与多边及区域合作,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欧双边投资协定(BIT)。积极参与数字国际标准和认证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数字贸易领域国际新规则。

专栏15 “一带一路”十大标志性工程

1.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统筹推进四大片区联动发展,围绕五大定位实现高质量创新发展。

2.宁波舟山世界一流强港。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的国家战略强大“硬核”,保持货物吞吐量全球第1位、集装箱吞吐量全球前3位。

3.中国—中东欧“17+1”经贸合作示范区。推进示范区“一园四片多点”建设,办好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

4.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加快杭州秘书处实质性运营,推进义乌全球创新中心建设,推进国内外合作全球化布局。

5.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成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通道,到2025年,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占比达到9%以上,实施西延行动,设立西向内陆无水港30个以上,海铁联运班列数25条。

6.境外经贸合作区(海外系列站)。支持和引导4家国家级和11家省级园区示范提升,完善海外系列站全球布局。

7.境内“一带一路”示范平台。建设华商华侨创业创新试验区,打造杭州、宁波国家级示范平台,提升省内国际产业合作园和境外并购回归产业园建设水平,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高质量发展。

8.中欧班列(义新欧)。推进金华、义乌两大平台市场化、一体化运营,促进中欧班列(义新欧)增点扩线。

9.美丽浙江国际传播工程。建设美丽浙江国际化新媒体传播平台,举办“诗画浙江与世界对话”系列交流活动,打造生态文明国际交流特色窗口。

10.“一带一路”数字化系统。构建以“一带一路”数据库、国别合作图、智慧云和X个应用场景为总体架构的对外开放数字化体系。

七、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坚定不移走以人为核心、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构建以大都市区为引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区

深入实施大都市区建设行动。大力推进杭州、宁波、温州、金义四大都市区建设,提升在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中的功能地位。推动人口、产业、科创等要素向都市区集聚。加强多层次多领域国际人文交流,塑造特色鲜明的城市国际形象和个性品牌。持续实施一批大都市区标志性工程,加快“高铁+城际铁路+地铁”轨道上都市区建设。推进嘉湖、杭嘉、杭绍、甬绍、甬舟、甬台等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建设,探索其他跨行政区协同板块一体化。加快构建四大都市圈,形成网络型城市群空间格局,推动都市区中心城市与周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全面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开展“十城赋能”行动,着力推进要素集聚、产业升级、环境再造、设施完善、服务提升、数字赋能和治理现代化,积极有序推动中心城市行政区划调整,提高中心城市统筹资源配置能力和重大基础设施统筹建设能力。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大力培育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数智杭州、宜居天堂”,推动宁波舟山共建海洋中心城市,支持绍兴融杭联甬,打造江南水乡文化名城。发挥温州作为“全省第三极”的战略作用,支持台州建设先进制造标杆城市,打造温州、台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加快推进嘉湖一体化,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桥头堡和浙北增长极。推动金华义乌聚合同城化发展,打造组团化都市新区。支持衢州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加快丽水“跨山统筹”一体化发展,推进衢丽花园城市群建设,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

(二)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升级。实施“百县提质”工程,推动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引导中心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延伸。加快推进10个国家示范县创建,打造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标杆。

积极发展小城市和美丽城镇。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统筹推进中心镇发展改革、小城市培育试点。继续深化龙港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千年古城”复兴计划,打造浙江新型城镇化“新名片”。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推进“千镇美丽”行动。

(三)着力提升城市品质

推进新型城市建设。健全城市路网系统,新建改造城市道路

5000公里,实施城市微改造工程,着力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谋划城市内涝治理和地下管线焕新行动,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城市生态系统和安全系统,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培育建设“未来城市”实践区。着力推进低碳城市建设。注重城市设计,加强城市风貌容貌管理。实施“城市大脑”建设提升工程,完善城市数字管理平台和感知系统,加快推动公共服务、智慧城管等平台与“城市大脑”对接,打造全国城市数字治理试验区。推进国际社区建设,完善国际学校、国际医院等配套公共服务。

以未来社区建设为抓手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全面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快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建成命名100个左右省级试点。

以未来社区理念统筹旧改新建,创建100个未来社区美好家园示范点。继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含货币安置)13万套,改造3000个老旧小区。深入推进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加强幸福邻里中心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住宅小区居住品质。加强城镇绿化美化建设,打造“浙派园林”品牌,强化城市绿地规划刚性约束,提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构建公园体系,打造宜居美丽公园城市。

(四)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放宽放开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完善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城市落户政策,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加大“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激励力度。深化“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促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加强农业转移人口技能和文化培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和融入城镇能力。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健全随迁子女入学入园政策。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城乡公共设施联动发展,建立公共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运营机制,实施一批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冷链物流、农贸市场、道路客运、公共文化设施、市政供水供气、绿道网、数字设施等城乡联动项目,加快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建立健全激励政策,促进“两进两回”,全面激发乡村活力。

八、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

之重,扎实推进“千万工程”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行动,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一)推进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种源安全、耕地保护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发挥中国水稻所、茶科所等作用,推进种业科企合作。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建设,提升南繁基地科研育种能力。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农作物、畜禽和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健全种业研发试验推广体系。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严格保护81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稳定杭嘉湖平原、宁绍平原等优势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粮食生猪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工程,保障粮食、生猪、油料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1500万亩、120亿斤以上,生猪存栏和自给率分别提高并稳定在780万头、70%左右。

提升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水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开发高山蔬菜、精品水果、珍稀菌菇、名优绿茶、道地药材、特色花卉、现代渔业等优势产品。大力实施质量兴农,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全面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建设,完善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开展农业高端研发,加强生物防治技术研究。推进近海绿色养殖,深化渔场修复振兴,

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全面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整合提升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平台,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森林康养和渔港经济,打造一批乡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积极开展农村产业深度融合试点,探索产业链延伸、农业功能拓展、多业态复合等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

构建现代乡村经营体系。实施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工程,打造一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新乡贤作用,积极培育新型农民。深化“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县域“一业一联”,构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工协作、紧密联系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二)高标准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

全面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分类推进乡村发展,依法依规稳妥推进村庄撤并。深入推进农村垃圾、厕所和污水“三大革命”,高标准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到2025年,所有行政村实现美丽乡村创建达标。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做大农博会、茶博会、森博会、农民丰收节等平台,打造一批国际知名景区型村庄。探索建设未来村庄。

提档升级农村基础设施。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推动城乡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供水,巩固提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积极推广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探索推动城市天然气配气管网向乡镇和城郊村、中心村延伸,探索以LNG/LPG瓶组站方式推进管道燃气覆盖偏远村,基本建成现代化农村配电网。建立城乡一体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

专栏18 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行动重点工程

1.现代种业培育提升工程。布局一批地方特色种质资源圃,建设特色作物育种创新平台,加大优势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扶持力度。培育畜禽新品种2-3个,建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备份场等)35个以上。

2.沃土固基工程。五年累计新建或提标高标准农田300万亩。实施百乡全域耕地地力提升项目。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

3.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建成40个年出栏10万头以上的标杆性现代化猪场和100个年出栏万头以上的标准化猪场,生猪年出栏1400万头以上。推进现代化渔港经济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实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加快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

4.农业科技创新攀高工程。加强农业生物组学、新型农用生物制品开发等领域的前瞻性技术研究。推动省内高校和农业科研资源整合。实施农业科技领军人才“乡聚工程”。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平台。

5.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深度拓展工程。系统推进数字“三农”协同平台。建设数字农业工厂、国家数字农业应用推广基地等,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推进电子商务专业村建设。加快船联网应用,提升渔船精密智控能力。

6.现代乡村产业强链补链工程。培育特色农产品优势区400个、特色产业带30条,建设10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区、100个特色农业强镇、500个省级休闲乡村和农家乐集聚村。培育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000家、规范化农民合作社5000家、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0个。培育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500个、森林康养基地100个。

7.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成网工程。建设一批国家和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新型农批市场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新型农批市场50个以上。

(三)深化农村改革

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深化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稳妥开展土地

(山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林产业化经营试点。制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加快推进绍兴等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收益、抵押、担保等权能的实现。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互联互通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信贷抵押担保政策,加快发展合作社股份收益权、林地收益权、规模养殖场存栏活畜禽等

抵质押贷款,鼓励开发“农特产品贷”以及创客贷、电商贷、民宿贷等特色信贷产品。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质,深化渔业互助保险,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拓宽涉农保险保单质押范围和融资功能。

九、念好新时代“山海经”,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海洋经济和山区经济协同发展,加快形成“一湾引领、两翼提升、四极辐射、全域美丽”的省域空间发展总体格局。

(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聚焦高质量、一体化,打造长三角创新发展极、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金南翼、长三角幸福美丽大花园和长三角改革开放引领区。加快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江南水乡客厅”、祥符荡科创绿谷。共同实施长三角产业链补链强链固链行动,共建“数字长三角”,推进全

面创新改革试验,构建科技创新共同体。谋划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标志性工程建设,加快城际铁路建设,深化洋山区域合作开发,打造“轨道上的长三角”和世界级港口群、机场群。共同推进长三角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共建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积极推进沪杭甬湾区经济创新区、长三角产业合作区、浙南闽东合作发展区规划建设。

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加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加快实施长江经济带绿色试点示范。组织实施全省八大水系统一的禁渔期制度,构建八大水系综合治理新体系。加强与长江上中下游联动发展,促进流域合作和布局优化。加强与长江沿岸港口合作开发,着力提升浙北航道网运输能力,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加强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二)建设引领未来的现代化大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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