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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扩大医疗服务资源供给。加强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强化省市级医院在医学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和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治等方面的功能定位,推动市级医院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合作。实施县级强院和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稳定和扩充基层卫技人员队伍,实施村级卫生服务网底工程,推动医共体统筹管理下的乡村卫生一体化。深化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社会办医规范发展。
实施“医学高峰”计划。高标准高质量打造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浙东、浙南、浙中和浙北四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合理布局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支持中科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建设,着力打造肿瘤防治医学高峰。依托省疾控中心等,建设公共卫生高能级科创平台。完善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加快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
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制订中医药条例,建设中医药强省。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和管理体制,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中医药疫病防治基地,构建中医药特色专科体系,加强现代化综合性中医院建设,普及基层中医药服务。构筑“中医药+”跨界融合体系,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中医药重大专项攻关,提升中医药临床研究水平。健全中医药产业发展体系,推进中医药产业优化升级。实施浙派中医文化工程,打响“浙派中医”“浙里中医”“浙里中药”品牌,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国际化发展。推进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青山湖园区、江南药镇等建设。
(五)加快体育强省建设
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实施公共体育服务惠民提升计划,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加快体教体医体旅体文融合,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增强人民体质。加快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推进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和学校场馆开放共享,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高质量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学生近视,确保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大力弘扬体育精神,加强体育文化传播。
促进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推动科技助力竞技体育,建设高水平体育院校,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高现代竞技体育水平。举全省之力办好2022年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实施
体育产业倍增行动,大力发展体育休闲、户外运动、水上运动等产业,培育发展冰雪运动、电竞运动、数字体育等新业态新场景,促进体育消费升级。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体育,建立完善基层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六)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可持续社会保险体系。研究制定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参保缴费政策,引导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加快实现法定人员社会保障全覆盖。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落实全国统筹实施政策,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全面实施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拓展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做大社保风险准备金,提高基金保障能力。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工伤保险“补偿、预防、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完善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智慧医保”平台建设,实现全省“互联网+医保”数字化转型。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完善大病保险制度,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和工伤预防常态化工作机制。
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创新社会救助服务模式,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专项救助制度,完善急难社会救助。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培育慈善组织,完善企业和个人捐赠激励政策,发展慈善信托,促进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完善大救助信息系统。
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市场行为。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构建完善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有效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的住房问题。支持鼓励城市政府多策并举完善住房保障方式。
加强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等权利和机会。推动形成支持实现家庭基本功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加强婚姻家庭教育,弘扬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健全妇女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加强妇女儿童心理健康引导,严厉
打击拐卖、侵害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关爱服务体系。
健全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完善“普惠+特惠”残疾人基本保障制度。提升特殊教育品质,推进“融合教育”,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大特殊教育学前和高中段学校建设。深入落实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鼓励残疾人在社区服务、农村农家乐及电商服务等领域就业创业。系统推进全链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建设,规范提升“残疾人之家”建设水平。加快培育公益助残组织,深化社会志愿助残服务。
完善退役军人保障与服务。提升“五级五有”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高水平建设“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深化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改革,完善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权益维护等规范化服务。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活动,激励退役军人积极建功立业。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与管理。
(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推动人口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建立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生育补贴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家庭生育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样化、多层次、覆盖城乡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完善育儿休假制度,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大力吸引高素质人才、年轻人流入,提高全省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创新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探索发展养老社区、家庭照护床位
等新模式。支持专业性强、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服务机构建设,完善推广“公建民营”发展模式,鼓励大型养老服务机构连锁运营,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就近就便的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建设多种形式的农村小型养老机构,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建立覆盖城乡、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培育1000个康养联合体。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教育培训、技能认定和信用管理制度。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和生命质量,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老年产品提质扩容和研发攻关,加快发展以智慧养老、健康养老为主要业态的养老服务业。有效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着力解决失能失智老人护理难题,建立健全长期照护保障体系。精准开展老年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安宁疗护服务供给,维护老年人生命尊严。加快居家、社区和城乡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的老年宜居颐养环境。
十四、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
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完善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积极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确保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努力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支持驻浙部队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发展国防科技工业,深化海防建设,强化全民
国防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二)全面加强经济安全
强化经济安全运行保障。加强重要经济指标动态监测和研判,完善经济风险识别预警机制和应对预案,建立健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有效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实施粮食供应链安全“255工程”,构建统一高效的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粮食现代流通和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浙江粮仓”数字化平台和猪肉、果蔬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监测网络,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平稳。建立健全煤电油气运协调机制,确保全省能源保障平稳有序。强化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
深化金融安全治理。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体制机制,稳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现政府债务率安全可控。优化金融治理方式,织密织牢“天罗地网”风险监测网,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处置机制,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建立企业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化解和处置长效机制,有效防控大型企业债务违约、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和企业资金链担保链等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逃废债等工作,稳定优化地方金融生态。提高地方金融法治化水平,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队伍建设,完善金融人才服务体系。
(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提升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加快食品药品领域的现代技术研发应用,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追溯制度。推进省域药品安全清单式改革,构建疫苗安全监管体系,加强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关系人身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全流程监管。
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持续推进道路运输、海上安全、危化品、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大事故易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健全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全面建立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实现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新建危化品生产企业100%入园。
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高水平推进气象现代化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应急救援中心建设等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推广完善巨灾保险机制,提升自然灾害特别是台风洪涝灾害的科学防控能力。加强现代人民防空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人防综合体,创新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机制,全面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现人口疏散掩蔽、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和可视化接入全覆盖。
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健全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应急救援能力,积极发挥社会救援力量作用。建设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及若干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推进国家航空应急救援试点省建设,建成300处临时起降点,构建覆盖全省的航空救援网络。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推动应急产业发展。建设立体化基础感知网络和大数据平台,持续提高应急管理数字化治理水平。
(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提升社会矛盾防范调处水平。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提升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水平。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完善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持续开展“无信访积案县(市、区)”创建活动。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及时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援助服务。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深化“云上公安、智慧警务”大数据应
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构建现代警务模式。高水平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推广“智安小区”“智安单位”建设。创新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建立健全个人极端暴力事件防范机制。
加强和创新网络综合治理。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依法监管、网站自净、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协同参与的网络治理机制。健全网络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涉网新型犯罪打击机制,完善互联网法院运行和涉网案件审理机制。实施网络生态“瞭望哨”“之江净网”等项目,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
十五、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打造清廉浙江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打造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不断提高法治浙江和清廉浙江建设水平。
(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新手段、新方法、新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
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
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良好局面。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健全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引领全省统一战线围绕中心献计出力。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健全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和宗教工作法治化。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创新完善新时代侨务工作机制,广泛凝聚侨心侨力。
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健全党建统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行“县乡一体、条抓块统”高效协同治理模式,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社会治理体系。调整充实司法所职能,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建立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规范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完善“一肩挑”后的村(社区)治理机制,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更好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作用,完善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创造性发展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丰富完善新时代“后陈经验”。
(二)深化法治浙江建设
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
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机制和程序,扩大立法公众参与,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推进良法善治。加强省人大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审查和指导,完善设区市立法工作机制。建立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改革试点机制和法治化的容错免责机制。推进立法精细化,提高立法质量。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职能责任法定化,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加快推进跨领域跨部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构建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统筹市县行政执法管理,推进“综合查一次”。推动执法职责、执法力量进一步集中和下沉,全面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和综合行政执法,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监督体系,切实防止冤假错案,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全面深化智慧法
院建设,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推进移动微法院迭代升级,推行“指尖诉讼、掌上办案”。深化审执分离,完善执行机制,建立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深化行政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分调裁审”改革。
深化法治社会建设。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构建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加快建立健全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完善多层次多领域社会规范,有效维护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和承担社会责任。加强法治人才和队伍建设,打造智慧法治社会。
(三)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深入推进清廉浙江建设
全面落实落细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断完善“四责协同”机制,打造有效责任链,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攸关民生的领域和行业,着力构建权责透明、权责统一的体制机制,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强化对清廉浙江建设的领导,统筹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
企业、清廉交通等清廉单元建设,进一步推进清廉浙江建设迭代升级,不断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制约。进一步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发挥纪检监察监督的主干作用,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律、监察、巡视、派驻等“四项监督”有机贯通,积极推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及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等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探索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度。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坚决查处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探索建立行贿行为惩戒机制。不断扎紧“不能腐”的笼子,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强化党性、思想和纪法教育,做实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清廉文化建设。
十六、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奋力实现规划目标任务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发挥各级党委在同级各类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发展规划作为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式,将党的领导始终贯穿“十四五”规划实施全过程,织密建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打造政治过硬、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为顺利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共同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
(二)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建立健全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省市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省规划体系。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实施省级空间规划,为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制定实施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四个重大”。充分发挥全省规划管理数字化平台作用,提高规划编制实施水平。
(三)完善规划实施要素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优先保障本规划提出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所需
要素资源。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统筹财力可能,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省财政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优化金融要素资源配置结构,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规划明确的重大产业、薄弱领域的支持。制定与规划相匹配的用地、用海、用水、碳排放、排污权、能源消耗指标等保障方案,在符合全省总量控制的条件下,依法依规积极保障规划确定的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建设所需各类资源要素。
(四)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切实增强规划实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四个重大”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安全保障等领域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确保如期完成。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领域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实现,各级政府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年度计划要贯彻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调整修订机制,把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发展规划法规规章。完善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健全现代化统计体系。加强规划宣传,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规划有效实施。
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是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行动纲领。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下,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为圆满完成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附件
“十四五”规划《纲要》名词解释
1.“四个强省”: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在工作导向上突出改革强省、创新强省、开放强省、人才强省,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政策,努力形成引领未来发展的新优势。
2.“六个浙江”: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今后五年浙江要实现的具体目标是努力建设“六个浙江”,即富强浙江、法治浙江、文化浙江、平安浙江、美丽浙江、清廉浙江。
3.八大万亿产业:浙江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集中力量发展信息经济、节能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与新材料等七大万亿产业。2017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在七大万亿产业的基础上,增加文化产业,提出发展八大万亿产业。
4.“四大建设”:推进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是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浙江现代化建设的主战场和主平台。
5.千万工程:2003年6月,浙江省委全面启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开展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建设大行动。
6.五大历史使命: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提出的新发展阶段浙江必须肩负起的五大历史使命,即书写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的新篇章、展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新成果、展现探索构建新发
展格局有效路径的新担当、开启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新征程、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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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内蒙古电力集团组织召开《电力市场交易工作人员从业规范》宣贯会,落实自治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规范电力市场运行工作要求,提升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电力市场环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晓虎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张卫江,党委委员、副总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重庆市经信委印发重庆电力现货市场第二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方案提到,拟于5月21日至5月31日开展结算试运行,其中5月24日至5月30日开展实际结算,其余时间仅调电不结算。本次结算试运行期间仅开展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和现货电能量交易,不开展调频辅助服务交易,原调峰辅助服务
近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结合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最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市场运营,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下更好发挥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作用、加快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提供了规则保障。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0日,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征求《山西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提到,为维护发用电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规范平稳运行,电力中长期集中交易设定最低和最高限价,双边协商原则上不设置价格上下限,但成交价格不得为负价。除执
日前,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印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新版《实施细则》),距离上一版2022年修订稿(以下简称旧版《实施细则》)发布至今,已过去两年时间。在此期间,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进程持续加快,取得了一系列市场建设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甘肃省2024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售电公司6月份新增准入名单,共计1家。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1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的通知。针对当前东北区域新能源加速发展、发电量不断攀升、绿电交易供需两旺;中长期交易形式、频次不断增加的实际情况,对《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印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稿)》。《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稿)》于2024年4月29日经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表决全票通过,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备后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6月17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印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稿)》,详情如下:各经营主体、各有关市场运营机构:《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修订稿)》(京电交市〔2022〕26号)自2022年6月印发以来,执行情况良好,有力
一图读懂|如何参与电力市场
一图读懂|什么是电力市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6月市场主体目录公示(独立储能),详情如下:2024年6月市场主体目录公示(独立储能)各市场主体:按照《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2024]9号)及《新疆电力市场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新发改规〔2023〕8号
为落实国家能源局重点任务部署,深入了解浙江省代理购电、负荷管理、市场计量结算等工作情况,近日,浙江能源监管办组织调研组赴国网浙江营销服务中心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期间,调研组详细了解了浙江省电网代理购电工作、负荷管理中心建设、参与省间现货交易、市场计量及结算等有关情况,对营销服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0%左右,新能源电力装机增至4500万千瓦以上,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00亿立方米左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
随着盛夏临近,各地电力消费持续增加。记者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截至6月18日,浙江所有地市均已出台对各类型负荷响应方式的补贴政策,通过优化负荷响应模式、完善激励机制等方式,提前谋划需求侧管理工作,保障迎峰度夏期间电力的可靠供应。据悉,相关补贴政策主要涵盖空调负荷、移峰填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申请注册新型主体相关信息的公告,包括1家辅助服务聚合商、2家独立储能。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方独立主体注册的通知,通知提到,注册调节能力需大于等于5兆瓦。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申请注册新型主体相关信息,包括1家虚拟电厂、1家独立储能。详情如下:
在浙江,比夏天的热浪来得更早一步的,是这里的负荷管理补贴政策。为统筹做好2024年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充分挖掘需求侧可调潜力,浙江各地陆续出台了各类型负荷管理措施的补贴政策。比如,近日衢州市发改委、经信局、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发文,将在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对主动开展移峰填谷、集中检修等
一图读懂|2024年浙江绿电绿证市场化交易工作细则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钢铁企业停止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超低排放要求的钢铁企业,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函告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的通过时间,从通过月份1日起停止执行相应达标项目的差别化电价。详情如下: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钢铁企业停止执行
6月11日,据国网浙江电力数据统计,今年1至5月,浙江工业累计用电量同比增长9.79%。制造业用电量占工业用电量比重84.81%,同比增长11.66%。(来源:微信公众号“浙电e家”作者:融媒体中心)从电力账户看制造业下分的31个细分行业用户数有增有减,用户数总量下降4923户,户均用电量同比增长11.00%,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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