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深入研究能源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在修改能源法送审稿过程中,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保障能源安全,重点补充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组织修改完善国家石油储备条例送审稿,深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承担主体、储备品种和储备规模等关键问题。在法律法规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地方、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积极推进能源领域立法。修订《国家能源局立法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立法过程中的政治安全风险评估和征求采纳社会意见工作。健全能源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以及能源高质量发展目标,修改完善能源法送审稿并报送国务院。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相促进,推进电力法、煤炭法修订。完善能源安全保供制度,配合司法部做好国家石油储备条例审查修改,启动《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推进重点能源立法项目取得突破。健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增强能源安全的法律体系,积极推动能源法制定、电力法修订列入2021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司法部做好能源法、电力法、石油储备条例送审稿的立法审查和修改完善;做好煤炭法修订工作。力争配合司法部将能源法等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后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
详情如下:
国家能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2020年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能源法治建设工作,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组织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以及推进黄河立法的重要指示,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对能源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出专门部署。
(二)全力推进能源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全面分析能源法治建设面临的形势,推进能源立法、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等工作,引导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认识加强能源法治对提升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作用,自觉把法治建设放在能源改革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通过加强法治建设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
(三)具体推进重要能源法治工作。研究制定国家能源局2020~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能源行业普法工作要点、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20年规范性文件计划等重要法治工作计划。召开立法专题会议和局务会,研究能源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审议拟报送国务院的能源法送审稿和电力法修订送审稿,审定国家能源局立法工作规定(2020年版),审议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责清单(2020年版)。成立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组并任组长,召开编制工作组会议,审议通过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方案。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民法典,并以此带动对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贯彻,自觉在能源监督管理工作中厉行法治。
(二)深入研究能源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在修改能源法送审稿过程中,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保障能源安全,重点补充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组织修改完善国家石油储备条例送审稿,深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承担主体、储备品种和储备规模等关键问题。在法律法规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地方、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三)积极推进能源领域立法。修订《国家能源局立法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立法过程中的政治安全风险评估和征求采纳社会意见工作。健全能源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以及能源高质量发展目标,修改完善能源法送审稿并报送国务院。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相促进,推进电力法、煤炭法修订。完善能源安全保供制度,配合司法部做好国家石油储备条例审查修改,启动《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等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实施机关。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和告知承诺制,取消与许可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限。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信用监管,推动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激发市场活力。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三零”服务(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高压用户“三省”服务(省力、省时、省钱),2020年为电力用户节省投资611亿元。2020年7月世行发布的《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经验》认为,中国在“获得电力”领域处于全球最佳实践行列。
(五)依法制定修订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年对3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减损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有计划地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印发年度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按计划推进36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组织文件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26件。
(六)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经过公开招标,选聘两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在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等法律工作中充实专业力量。4名同志获得公职律师资格,局系统公职律师人数达到22人,并积极参加司法部组织的业务培训。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起草、重大行政执法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工作制度,制定《行政强制工作规定》《行政检查工作规定》《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处理投诉举报6800余件,立案处理违法违规案件146起;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能源市场秩序,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创新争议化解方式,通过调解和裁决等非强制行政手段解决大量争议纠纷。
(八)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立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和应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行政应诉案件3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决定被法院撤销的情况。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法律风险提出分析报告,有针对性地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出庭应诉,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九)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政治巡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关键少数”行使权力的监督,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强化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并积极改进工作。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认真组织整改,加强各级各类规划统筹衔接,多措并举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十)积极推进能源行业普法。制定实施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组织实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提升普法实效性,通过微信“能源普法平台”开展宪法、民法典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普及,促进能源行业学法用法积极性。获得全国普法办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优秀组织奖、“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优秀组织奖。举办“网上安全大讲堂”“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年”“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网络安全法宣传,增强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十一)依法依规办理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在重要文件印发前后,邀请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通过政策吹风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系统解读,有效引导社会预期。
(十二)提升信访法治化水平。严格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对群众来访“依规管理,分级控制”,对群众来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信访维稳信息“零报告”,有情况及时掌握、及时预警、及时处置,有效化解矛盾,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十三)启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认真组织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成立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编制工作组,研究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全口径梳理权责事项,认真核实权责事项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和监督方式等。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局将主动作为、持续发力,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觉将党的主张转化为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战略和法律法规,为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推进重点能源立法项目取得突破。健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增强能源安全的法律体系,积极推动能源法制定、电力法修订列入2021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司法部做好能源法、电力法、石油储备条例送审稿的立法审查和修改完善;做好煤炭法修订工作。力争配合司法部将能源法等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后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
(二)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落实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据权力责任清单,严格执法、精准执法,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防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
(三)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中央编办要求,高质量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逐项明确权责事项的行使主体、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和追责情形,做到权责事项完整、准确、规范。通过编制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更好履职尽责。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着重加强对能源、国家安全、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将能源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制定能源行业“八五”普法工作规划,紧跟时代特点和主题,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进能源行业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能源领域的法治化水平。
国家能源局
2021年4月25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17日,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碳达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积极推进新型储能建设。推进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光伏+储能”一体化试点创建,重点突破电源侧和电网侧储能,到2025年,新增装机容量达
四川省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12月19日发布关于公开征集《阆中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聚焦达峰目标,提出了能源清洁高效转型、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节能降碳提质增效、交通运输绿色革新、城乡建设集约低碳、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赋能、绿色低碳全民参
国际能源署发布《2024煤炭》报告,探讨了全球煤炭市场的现状和未来趋势,重点分析了煤炭需求、供应、贸易、价格和成本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核心观点如下:•全球煤炭需求在2024年达到历史新高,但预计在2027年前趋于平稳。•煤炭生产在2024年也创下新高,但未来几年增长将放缓。•煤炭贸易量在2024年达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12月13日发布《全省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实施意见》(苏市监〔2024〕227号),目标建立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体系,加快形成一批效益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产品碳标识认证试点及应用典型案例,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服务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送审稿)意见的公告,征集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9日,包含《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通则》、《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1部分:红树林》、《滨海蓝碳碳汇能力调查与核算技术指南第2部分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对拟确定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绿色工厂星级评价的公示,其中共包含5星省级绿色工厂74家,4星省级绿色工厂118家,3星省级绿色工厂32家。关于对拟确定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绿色工厂星级评价的公示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试点推行“企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17日,江苏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征求《苏州市吴中区碳达峰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积极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推广利用“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模式。持续建设智能
中国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博览会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和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组织,已经在安徽合肥成功举办三届,累计展商超过1500家,专业观众超过60000人,系列活动超80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持续打造“中国新能源和节能环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2月13日印发《湖北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4〕49号),其中提出提出六个方面23条举措。一是持续增强湖北碳金融资源集聚力。包括培育一批碳金融专营机构,引进一批碳金融总部机构,发展一批碳金融中介机构,建设全国碳市场资金清算机构,打造碳金融集聚发展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13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积极争取辖内能源总部企业新项目落户、新业务布局,支持企业探索发展新型储能领域。鼓励和规范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及独立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项目示范应用和
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12月13日在京召开,研究部署2025年发展改革重点任务。会议强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加快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详情如下:12月13日,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近日,广州市司法局和南方电网广东广州供电局联合主办的大湾区(广州)电力法治营商环境交流会在广州变电站科普中心顺利举办。与会各方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交流探讨,联合发布深化大湾区(广州)电力法治营商环境倡议。政府、企业、行业协会、高校等代表近50人出席会议。力促更优“宜商兴业”法治化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约旦通过了一项新的电力法,取代了2002年颁布的临时立法,并鼓励在公私合作(PPP)模式下投资储能和绿色氢能项目。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SalehKharabsheh表示,新法律与之前的临时法规的主要区别在于,涉及电力传输、发电或配电的许可实体建立和运营储能设施的规定。SalehKharabs
小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下简称《电力法》)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推动我国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的提出,电力法律体系与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矛盾逐渐突出。本文在回顾《电力法》修订历程基础上,对《电力法》修订
2022年8月8日,《中山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根据《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制定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因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及广东省电力主管部门暂未出台相关的电力行政执法领域自由材料基准,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9月7日公布,包括三类立法项目。其中,第一类项目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79件,包括能源法、原子能法、可再生能源法(修改)等。第二类项目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51件,包括电力法(修改)等。第三类项目为“立法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能源法草案。与《能源法》立法同样备受关注的还有《电力法》的修订。作为电力行业“基本大法”,现行《电力法》于1995年12月28
6月9日,冀北秦皇岛供电公司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队员来到秦皇岛市海港区红卫里社区小广场宣传民法典,解答社区居民的疑问。该公司聚焦居民关注的法律问题,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普法宣传品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志愿服务队队员还现场领学秦皇岛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内容,让更多居民
2022年12月1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实施办法》是安徽省首部地方性电力行业综合性法规,将为全省电力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2023年2月27日,安
2月27日,《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新闻发布会举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志指出,2022年12月1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徐志通报《实施
《浙江省电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来源:微信公众号“浙电e家”作者:吴军平冯昊张佳妮)作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以来的第一部地方综合性电力法规,《条例》出台的目的是什么?对个人生活和企业经营将产生哪些影响?下面,小e就带大家一一盘点。《条例》立足
能源是碳达峰碳中和的重点领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两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一非化石能源加快开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开征求2024年能源领域拟补充立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意见。文件包括《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预评价规程》,完成年限为2025年底。本标准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预评价的具体要求,主要关注电站设计方案和设备技术要求风险。标准适用于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预
12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11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其中,11月我国光伏新增装机25GW,1-11月光伏累计新增装机206.3GW。截至11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2.3亿千瓦,同比增长14.4%。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2亿千瓦,同比增长46.7%;风电装机容量约4.9亿千瓦,同比增长19.2%。1-11月份,
案例32:福建能源监管办对某火电项目施工建设公司行政处罚案2024年6月25日,福建能源监管办在对某火电项目开展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该施工建设公司承接的某火电项目运煤系统C6栈桥彩钢板更换项目中,存在作业现场距离0米层的高度达20米但沿钢爬梯垂直攀登位置未设置速差保护器,钢爬梯
12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11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11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2.3亿千瓦,同比增长14.4%。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2亿千瓦,同比增长46.7%;风电装机容量约4.9亿千瓦,同比增长19.2%。1-11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3147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51小时;全国主
根据国家能源局党组巡视工作部署安排,2024年10月,国家能源局党组派出4个巡视组,分别对东北监管局、山东监管办公室、浙江监管办公室、贵州监管办公室党组和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党委开展常规巡视。12月上中旬,国家能源局党组各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了巡视意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巡视工作领
根据国家能源局党组巡视工作部署安排,2024年10月,国家能源局党组派出4个巡视组,分别对东北监管局、山东监管办公室、浙江监管办公室、贵州监管办公室党组和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党委开展常规巡视。12月上中旬,国家能源局党组各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了巡视意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巡视工作领
12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78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第二产业用电量53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第三产业用电量13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
12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各派出机构,各电力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相关科研院校:为进一步完善电力可靠性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理论研究、现场核查和数据分析等工作中的技术支撑和智囊助手作用,国家能源局在电力企业、行业协会及科研院校推荐、遴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布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包括发电专业117人,输变电专业,供电专业57人,共212名。原文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各派出机构,各电力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相关科研院校:为进一步完善电
12月16日,国网经研院发来感谢信,对经研院3名专业技术人员在支撑国家能源局“智能微电网市场化发展指导意见”编制、公司全口径投资问效工作过程中的辛勤付出提出了高度赞扬。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智能微电网在能源保供、系统调节方面的
12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南方区域“两个细则”主要修订条款》的通知,为更好地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会同云南、贵州能源监管办全面总结南方区域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考核补偿规则实施成效,完善有关工作机制,修订印发新版“两个细则”。本次修订条款共73条,主要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