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碳管家碳交易CCER评论正文

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2021-08-13 09:28来源:大公国际关键词:CCER碳市场碳减排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1. 什么是CCER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9号),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 以下简称为“CCER”),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2. CCER有什么价值

用于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履约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1月5日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相关规定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

2021年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覆盖排放量约为40亿吨,按照CCER可抵消配额比例5%测算,CCER的年需求约为2亿吨。

用于试点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履约

生态环境部公开表态,在全国碳市场建立的情况下,不再支持地方新增试点,现有试点可以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同时做好向全国碳市场过渡的相关工作。目前CCER还可继续用于八个试点碳市场的抵消,抵消机制如下表所示:

试点地区

抵消办法

(类型、类别、减排量产出时间)

CCER抵消比例及项目地域

北京

2013年1月1日后实际产生的减排量;

可使用CCERs、节能项目碳减排量和林业碳汇项目碳减排量;

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氧化亚氮(N2O)、六氟化硫(SF6)项目及水电项目减排量排除在外。

不得超出当年核发配额量的5%,其中:京外项目产生的CCER量不得超过当年核发配额量的2.5%;

津、冀等与京签署应对气候变化、生态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合作协议地区有优先权。

天津

所用于抵消自愿减排项目,应该是其所有核证减排量均产生于2013年1月1日后的项目;仅来自二氧化碳气体项目,不含水电产生减排量。

不得超出当年核发配额量的10%;

津、京、冀地区有优先权。

上海

2013年1月1日后实际产生减排量非水电项目。

不得超出当年核发配额量的3%。

福建

福建省内产生CCER;非水电项目;仅来自于CO2、CH4温室气体。

不得超过经当年确认排放量的5%(林业碳汇不得超过10%)。

深圳

风电、光伏、垃圾焚烧发电、农村户用沼气和生物质发电项目;

清洁交通减排项目;

海洋固碳减排项目;

林业碳汇项目;

农业减排项目。

风电、光伏、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指定地区;广东(部分地区)、新疆、西藏、青海、宁夏、内蒙古、甘肃、陕西、安徽、江西、湖南、四川、贵州、广西、云南、福建、海南等省份;全国范围内林业碳汇项目、农业减排项目其余项目类型需来自深圳市和与深圳市签署碳交易区域战略合作协议的省份和地区。

广东

CO2或CH4气体的减排量占项目温室气体减排总量的50%以上;

非水电项目、化石能源的发电、供热和余能利用项目;

非由清洁发展机制机制项目(CDM)于注册前产生的减排量。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完成交易的CCER;

不得超出当年核发配额量的10%;

70%以上CCER来自广东省内项目;

非国家批准的其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或已启动碳市场地区的项目。

湖北

项目有效计入期每年主管部门更新;农林沼气、林业碳汇类型项目。

抵消比例不超过企业年度碳排放初始配额的10%

在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注册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在湖北省内的CCER项目。

重庆

减排项目应当于2010年12月31日后投入运行,碳汇项目不受此限制,不接受水电项目。

不得超过审定排放量的8%。

用于企业的碳中和

根据PAS2060:2014及其他碳中和证明规范,企业在量化其碳足迹、实施了减排行为之后,还应通过抵消剩余温室气体排放来达到碳中和。目前,国内已有多家企业通过购买CCER的方式抵消了自身在一定时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例如,2021年5月,某酒店通过购买并注销经核证的中国自愿减排量(CCER)的方式,完成今年2、3月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630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中和,获得了第三方机构颁发的碳中和证书。

用于大型活动的碳中和

根据《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可用于碳中和温室气体排放量可包括:全国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碳配额;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经省级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或者认可的碳普惠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经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或其他减排机制确认的中国境内的中国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作为金融资产,开展CCER质押、碳信托等碳金融活动

2021年以来,金融机构和企业逐渐认识到了碳配额的资产属性,围绕CCER的碳金融实践也将逐步拓宽。今年5月,中国海油所属中海信托与中国海油所属海油发展举行签约仪式,双方共同宣布全国首单以CCER为基础资产的碳中和服务信托“中海蔚蓝CCER碳中和服务信托”成立。该信托的交易结构为海油发展将其持有的CCER作为信托基础资产,交由中海信托设立财产权信托,再将其取得的信托受益权通过信托公司转让信托份额的形式募集资金,最终将募集资金全部投入绿色环保、节能减排产业。同期,浦发银行也携手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申能碳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完成长三角地区首单碳排放配额(SHEA)和CCER组合质押融资,为企业绿色融资拓宽了渠道。

3. CCER 的开发流程

1.png


4. CCER的开发费用和开发周期

CCER项目开发过程中主要有两块费用:

一是咨询费用,主要是指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设计文件和监测报告编写、项目备案和减排量备案申请文件准备、准备第三方机构审定/核证机构的现场审核、准备资料以关闭第三方审定/核证机构提出的不符合和澄清等等;

二是第三方机构的审定和核证费用,即CCER项目备案和减排量备案过程中付给第三方机构的服务费。

CCER的开发周期由很多因素决定,包括项目本身质量的好坏、项目所用方法学的复杂程度、咨询的技术水平、第三方机构的流程复杂程度、国家主管机构审核的进度等等,从几个月到一年多都属于正常开发周期。

5. CCER的价格

目前全国碳排放配额的价格在50~60元/吨,按照CCER价格为配额价格的30%~40%测算,CCER重启后的价格区间可能在15~24元/吨。按照一个49.5MW的新建风电项目来测算,每年产生的CCER减排量在8万吨左右,则每年产生的CCER收益在100万元左右。可再生能源的计入期为21年,则该项目产生的总体的CCER收益为2100万元左右。

6. CCER重启时间

目前CCER体系处于暂停状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会择机引入CCER体系作为抵消机制,重启时间和冲抵配额时的政策要求、种类限制、时段限制、比例限制等尚不确定。

3月30日,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中指出,国家鼓励企事业单位在我国境内实施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考虑到CCER的开发周期较长,目前市场上这三类项目CCER开发已经逐渐升温。建议项目业主和其他有意参与CCER开发的公司或个人尽早寻求专业的咨询机构的帮助,进行项目评估,以做好CCER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