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广西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坚决制止转供电主体任意加收电费,推动进一步降低转供电终端用户用电负担。
详情如下:
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等文件精神,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自2021年11月29日起至2021年12月13日止。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反映,电子邮箱:spjgc@gxi.gov.cn。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局)、市场监管局,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各增量配电网企业,各转供电主体和有关电力用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文件精神,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坚决制止转供电主体任意加收电费,推动进一步降低转供电终端用户用电负担,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供电价格行为基本规范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供电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对具备表计条件的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下同)、农业用电,电价按照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标准执行,其中居民用电按照居民生活用电分类与电压等级对应的电价标准执行;对具备表计条件的工商业用电,转供电主体暂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电价按照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执行,转供电主体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电价按照电能量交易价格加输配电价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的价格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电费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
(二)转供电主体自用电量电费由转供电主体自身承担,严禁向终端用户分摊,向所有终端用户(含转供电主体经营办公等自用电,下同)收取的电费总和,不得超过当期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
(三)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公共设施)运行维护费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
(四)转供电主体必须采取措施,为具备计量条件的终端用户、公共设施、转供电主体自用设施分别安装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的用电计量设施。
二、转供电公摊、损耗的分摊
(一)公摊。公共设施电费暂未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需要向终端用户分摊的,转供电主体必须与终端用户协商一致,严禁重复收取相关费用。公共设施用电独立计量付费的,转供电主体应单列向终端用户分摊电费。公共设施用电没有单独计量付费的,转供电主体通过损耗电量向终端用户分摊电费。
(二)损耗。转供电主体可向终端用户分摊合理的损耗(包括变压器和线路损耗等)电费。损耗电费通过在终端用户抄表电量基础上顺加损耗电量的方式计收,终端用户电价保持不变。计算公式:
终端用户计费损耗电量=终端用户抄表电量÷(1-损耗率)×损耗率
终端用户分摊的损耗电费=终端用户电价×终端用户计费损耗电量
损耗率根据转供电主体实际运行情况计算确定,最高不得超过8%。转供电主体实际损耗率高于8%的,应通过加强管理、改造供用电设施设备等方式进行降低。
三、转供电终端用户计费方式
(一)安装电表的终端用户
终端用户电费=执行的电价×终端用户抄表电量+公摊电费或损耗电费。
转供电主体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基本电费根据终端用户电量据实公平分摊。力调电费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或分享。
(二)未安装电表的终端用户
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通过协商约定各自用电量分摊方式,由各自公平承担。
四、转供电主体收费规范和信息公开
(一)转供电主体对终端用户抄表计费周期应与电网企业对其抄表计费周期保持一致,确因客观原因无法一致的,应与终端用户协商解决。
(二)转供电主体应密切关注国家电价政策调整情况,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或者通过电子信息平台、网络平台等,及时向用户依法公开执行的价格政策,并于抄表日或协商确定的计费日后15日内将期分用电类别电量、执行电价、电费清单(含终端用户电量、电费计算方式、损耗率、公摊或实际损耗费用、基本电费和力调电费分摊费用等)、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收费凭证复印件等相关信息向全体终端用户公示,实行“阳光收费”,接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
六、强化配套保障
(一)有序推进“一户一表”改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行业指导力度,督促相关企业按照“一户一表”技术标准进行建设改造及做好验收工作,为抄表到户创造条件。对于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各电网企业要简化手续、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转供电主体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改造工作中涉及的相关单位应予支持配合。因“一户—表”改造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和运行维护费用等,纳入电网输配电成本并适时疏导。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级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电价格政策宣传和解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转供电主体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电网企业要通过宣传单、微信、短信、营业厅公示、客服人员入户送达和在转供电用户经营场所张贴告知书等方式,实时实地宣传转供电价格政策。鼓励终端用户通过“12315”热线投诉举报转供电主体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牵头,电网企业全力配合,全面摸清本辖区内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底数,建立台帐。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大对转供电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经常提醒告诫、随机抽查和重点专项检查,对存在不合理加价行为的转供电主体限期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及时依法从严惩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各电网企业要协助终端用户向市场监督部门反映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情况,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四)加强转供电业务指导。电网企业在签订供电合约时,应要求转供电主体对严格执行电价政策、明码标价及落实公示内容等事项作出承诺,并定期对转供电主体进行线上、线下辅导,推动转供电环节服务更标准、收费更规范、用电更明白。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发改局发布关于2025年2月南郑区转供电非分时计量电表终端用户最高销售电价公告,请各转供电主体严格执行。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一般工商业用户转供电终端用户最高销售电价0.7502元/千瓦时,电压等级1-10(20)千伏的一般工商业用户转供电终端用户最高销售电价0.728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西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收取转供电电费中不执行政府定价案。2024年11月5日,德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收取转供电电费中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退款,并处罚没款0.5
非直供电单元下的前两篇文章,我们分别介绍了直供、转供与非直供的概念区别,并分析了当前电费传导存在的红利截留和违规加价问题。(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后续三篇文章,在电费的“量价费”模型基础上,黄师傅分别就电价该如何制定,电量该如何计量和拆分以及物业直供电各部分电费该如何传
为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确保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红利惠及终端用户,切实降低实体经济经营成本。持续做好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宣传。印制“铜陵市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用电价格政策告知书”和《非电网直接供电电费收取公示暂行办法》,向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进行发放,对非电网直接供电环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东台市转供电(水)环节收费政策公告发布,其中提出,2021年10月15日起,向非电网直供用户进行转供电的主体,应当在进入电力市场购电或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后,按照以下两种收费方式中的一种收取电费:一是按照转供电主体市场交易到户电价(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到户电价)向终端用户收
7月31日,江苏南通海门区发布《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价格大力支持5G网络建设的通知》(海发改发〔2024〕75号),其中指出,各转供电主体应当按照转供电主体市场交易到户电价(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到户电价)顺加不超过10%的变压器和线路损耗,每月(或约定期限)向终端用户预收电费,年底进行清算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上海开展工业园区转供电价格整治行动!文件明确,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会同属地供电企业,梳理统计存在被转供电的1330家规上工业企业电量电价情况,确认相应转供电主体,并于8月15日前将《工业园区转供电情况表》(见附件)报送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供电“转改直”工作,盐城供电公司切实将国家电价红利传导至“最后一公里”,降低中小微企业用电成本,努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秩序,加强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盐城市纪委书记陈陈璐赞扬该公司“雷厉风行,工作细致,方法得当,帮助企业实实在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集中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宣传活动。活动时间2024年6月4日—7月4日。详情如下: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
转供电主体并非以转供电服务为主营业务,而是将其作为附属的业务,在供电设施的建设和运维方面投入偏低,在安全稳定供电方面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一是在建设配电网时缺乏长远考虑,线路设计并未进行统一规划,无法满足丰富的用电需求将导致后期私拉乱接现象较为常见,为用电安全带来较大隐患;二是供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四川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再次明确供水电气有关价费政策的函,其中提到,各转供电(物业服务)企业务必将物业用电与商户用电分离,严格按照“与电力公司结算电费加6%的电耗向用户收取转供电费”政策执行,不得将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电梯、公共照明等电费向用户分摊,
记者13日从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计量中心获悉,今年3月,该中心完成全量用电户电费结算“一日发行”改革,此举意味着宁夏497.13万户全量用电户全月所用电量可在一天内完成结算,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也成为西北首个实现全量用电户电费结算“一日发行”的省级电网企业。用户电费结算“一日发行”,即用
在“双碳”目标的引领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已成为国家能源产业发展的核心使命。电力系统的转型升级不仅要求技术层面的革新,更需借助数字化手段,实现产业链的高效协同与精细化管理。远光供应链协同云平台,以数字化技术深度应用,精准对接新
蒙西开展电力现货市场以来,其现货出清价格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导致各市场主体最终结算的电能电费也差异性较大。蒙西市场的电能电费结算方式为现货全电量电能电费与中长期差价合约电能电费。其中,全电量电能电费中的价格为现货市场出清价格,由市场内该时段边际出清机组的报价所决定,但影响该报价的主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据路透社3月6日消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旗下南欧江电力公司(NamOuPower)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对老挝国有电力公司ElectriciteduLaos(EdL)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一个水电项目电费欠款。根据提交给SIAC的诉讼文件显示,索赔欠款源自南欧江梯级水电项目所发电力的电费。欠款涉
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11日同意暂停对向美国三个州出口的所有电力征收25%的附加费。安大略省长道格·福特和美国商务部长霍华德·卢特尼克当天在一份联合声明中说,福特将于13日前往美国华盛顿与卢特尼克会面讨论关税事宜。美国总统特朗普11日在社交媒体上说,美国将对从加拿大进口的钢铝产品加征25%关税,
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10日正式对向美国三个州出口的所有电力征收25%的附加费。安大略省长道格·福特当天在一份声明中说,如果贸易战持续下去,他将毫不犹豫地提高收费,甚至完全切断电力出口。福特表示,美国总统特朗普的关税对美国经济来说是一场灾难,使得美国家庭和企业的成本更高。在关税威胁彻底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7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重新公示2025年1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详情如下:2025年1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相关结果重新公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12月、2025年1月上海电网天然气发电机组容量电费最终结果,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1月上海电网煤电容量电费最终结果,详情如下:
本周四的直播中,我们继续对零售政策在电费账单中的体现这个话题进行探讨。继上周对湖北1月份零售用户账单分析后,本周直播我们对浙江和广东两地的零售用户账单进行了分析。(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账单分析的主要目的在于如何对接当地的零售电价政策,在熟悉政策套餐的基础上,对照电费账
在数字化转型加速、数据驱动决策的当下,DeepSeek本地化部署对企业而言,不仅是必要之举,更是构筑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一环。2月25日,内蒙古电力集团成功举办“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及应用”专题培训,吸引众多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关注,共计1070人参培。本次培训特邀行业专家,深入讲解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及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3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工商注(吊)销经营主体进行市场注销公示的通知。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和《福建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第二次修订版)》(闽电交市场(2024〕93号)要求,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对交易平台注册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4日,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电力用户北京天安科创置业有限公司市场注销公示结果的公告。首都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4日对北京天安科创置业有限公司注销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市场有关方面未对该电力用户提出异议,按照《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2025年3月份受理经营主体注册公示结果的公告。其中3月申请注册的安徽安德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491家电力用户完成市场注册,现发布2025年3月份电力用户注册结果。详情如下:[$NewPage$][$NewPage$][$NewPage$][$NewPage$][$NewPage$][$NewPage$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6日,河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电力用户(用电户号)退出名单的公告。河南电力交易中心会同电力营销部门,对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电力用户信息进行了核查。现将截至2025年2月28日,已在电力营销部门销户、过户,但未在交易平台退出的电力用户(用电户号)名单予以公示,相关信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7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注销高邑县利辉浆纱厂等118家经营主体市场资格公示结果的公告(交易注册〔2025〕018号)。河北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2月21日至3月5日对注销高邑县利辉浆纱厂等118家经营主体市场资格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市场有关方面提出的异议。按照《电力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7日,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西藏电力交易平台新增注册市场主体的公告。2024年12至2025年1月份,93家市场主体提报注册申请,其中5家发电企业、88家电力用户。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对市场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了审核通过,现将市场主体名单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名单如下:
2月,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的经营主体共230家,售电公司2家,电力用户227家,发电企业1家。累计注册经营主体共14764家,售电公司172家,电力用户13614家,发电企业978家。本月经营主体注册数据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6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3月第一批电力用户市场注销的公示。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4〕9号)和《新疆电力市场电力用户注册服务指南》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3月第一批市场注销电力用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6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关于2025年3月第一批工商业电力用户注册、变更等情况信息披露。3月第一批在电力交易平台申请市场注册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共计103户。详情如下:
3月4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市场化用户未签订市场合同有关事项的提醒。截至2025年3月3日,重庆电力市场仍有536家已入市电力用户未签订交易合同,其中505家无合同状况已持续三个月、7家持续两个月、24家持续一个月。《重庆市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华中监能市场〔2024)149号)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3日,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电力用户注册指南及附件模板(2025年2月)。详情如下:电力用户注册指南及附件模板(2025年2月)相关经营主体:为保证各相关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参与湖南电力市场各项交易活动,我中心温馨提示:各相关经营主体应关注购售电代理关系期限,及时建立新的购售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