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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1-12-17 11:28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键词:煤炭煤炭交易煤炭生产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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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要求

煤炭供需双方要使用《煤炭购销中长期合同示范文本》(详见附件1),明确合同数量、质量、期限、流向、价格机制、运输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要素,要确保发(收)货人、发(到)站信息正确,不得脱离生产经营实际和抢占运力签订虚假合同,不得出现任何捆绑签订情况。合同预付款比例由供需双方公平协商确定。

签订的合同要在陕西煤炭交易中心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平台()进行线上合同录入确认工作并在线签订诚信履约承诺,录入的合同要确保真实有效,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购销合同签订和录入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平台的,原则上不再协调铁路运力。

供需双方要抓紧对接,须在12月20日18点前完成合同签订并在陕西煤炭交易中心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平台录入确认。我委将定期通报各地合同签订进展情况,对未达到签订要求的地区进行约谈。

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做好合同汇总工作,按要求及时报至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

七、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要求

产运需各方要综合考虑需求季节性波动、煤炭生产和铁路运力相对均衡的特点,协商一致将年度中长期合同兑现细化分解到月,并将各月合同量明确体现在合同文本中,没有明确的视为月度均衡兑现。单笔合同月度履约率应不低于80%,季度和年度履约率不低于90%。经铁路部门确认运力的年度中长期合同,确实难以执行的,经产运需三方同意,可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平台交易,并报我委备案。

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全部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的诚信履约保障平台进行监管。供需企业要在每月10号前,向陕西煤炭交易中心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平台如实在线报送履约数据,未按期报送履约情况且经提示仍不报送的合同,视为未履约。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要定期将合同共享至“信用中国”网站的诚信履约保障平台,不断优化履约数据报送系统,做好平台管理和履约数据收集汇总分析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对外公开和泄露合同信息。

国家发展革委和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将对合同进行定期通报、考核,依法依规将合同履约情况记入合同双方信用记录,并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对履约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我委将对省内所有煤炭中长期合同进行合同签订、录入、履约承诺和履约的监管,对未按要求完成合同签订、录入、报送履约数据的,我委将会同各地相关部门对企业实施约谈、通报、信用公示和追责问责等惩戒措施。

八、加强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业务负责同志(名单于12月15日前报至我委),自今日起,每周四下午18:00点前报送前一周合同签订进展情况至我委,主要包括本地区煤炭生产企业(煤矿名单详见附件2)中长期合同签订数量,及占本地区煤炭生产企业核定总产能比例;本地区发电供热企业合同签订数量,及占本地区预测发电供热用煤需求比例;冶金、建材、化工等其他行业和地方供暖企业合同签订数量等(详见附件3)。要结合签约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督促产需企业足额签订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通过陕西煤炭交易中心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平台了解并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签订、录入、诚信履约承诺、履约数据报送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高 歌 电话:029-63913066

张大龙 电话:029-63913038 18629515921

传真:029-63913065

陕西煤炭交易中心 郭 强 电话:13309181573

附件:

1.煤炭购销合同示范文本(2022版)

2.陕西省煤矿名单

3.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进展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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