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一)电网运行方式编制流程标准。
(二)负荷预测方法和流程。
(三)调频、各类备用等辅助服务需求计算方法以及采购流程。
(四)市场边界信息,包括电网安全运行的主要约束条件、输电通道可用容量、关键输电断面及线路传输限额、必开必停机组组合及原因、非市场机组出力曲线、备用及调频等辅助服务需求、参与市场新能源总出力预测等。
(五)市场参数信息,包括市场出清模块算法及运行参数、价格限值、约束松弛惩罚因子、节点分配因子及其确定方法、节点及分区划分依据和详细数据等。
(六)预测信息,包括系统负荷预测、外来(外送)电交易计划、可再生能源出力预测,水电发电计划预测等,任何预测类信息都应当在实际运行后一日内发布对应的实际值。
(七)运行信息,包括实际负荷、实时频率、系统备用信息,重要通道实际输电情况、实际运行输电断面约束情况及其影子价格情况、联络线潮流,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执行情况、发电机组检修计划执行情况,全网各台机组负荷曲线及发电量、跨省区电力电量交换情况等。
(八)市场干预情况原始日志,包括干预时间、干预人员、干预操作、干预原因,涉及《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规定电力安全事故等级的事故处理情形除外。
(九)市场出清类信息,包括电力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各时段出清电价(节点边际电价市场应当披露所有节点的节点边际电价以及各节点边际电价的电能量、阻塞和网损等各分量价格)、出清电量,调频容量价格和调频里程价格,备用总量、备用价格,输电断面约束及阻塞情况,各电压等级计算网损等。
(十)安全校核信息,包括安全校核流程、安全校核原则、安全校核过程、安全校核结果等。安全校核未通过时,需提供限制市场交易的具体输配电线路或输电设备名称、限制容量、限制依据、约束时段等。
(十一)交易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市场主体交易计划完成进度情况。计划调整情况,偏差电量、起止时间以及偏差原因等。
(十二)全网各台机组辅助服务调用情况、补偿和并网运行考核情况,包括辅助服务具体品种、调度单元,考核/补偿/分摊公示信息及结果,并网主体考核种类、调度单元、考核/返还公示信息及结果。
(十三)电网运行方式(风险防范内容除外)。
(十四)跨省跨区交易通道信息,包括跨省区输电通道输电能力、可用输电能力、各通道间耦合关系等。
(十五)其他政策规则要求披露的有关信息。
第35省级电力调度机构应当向特定市场主体披露的私有信息包括:
(各市场主体在电力现货市场中标信息。包括日前中标出力及日前节点边际电价,实时中标出力及实时节点边际电价等。
(各市场主体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中标信息。
第九节 电力交易机构
第36电力交易机构应披露的公众信息包括:
(一)机构全称、机构性质、工商注册时间、股权结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业务流程、服务指南、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网站网址等。
(二)电力市场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三)电力市场规则类信息,包括交易规则、交易相关收费标准,制定、修订市场规则过程中涉及的解释性文档,对市场主体问询的答复等。
(四)售电公司违约情况等。
(五)市场暂停、中止、重新启动等情况。
(六)市场主体注册流程、争议解决流程。
(七)市场主体费用组成,包括费用说明以及核定方式。
(八)电力交易总体成交电量、价格,市场注册情况。
(九)其他政策法规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
第37电力交易机构应披露的公开信息包括:
(一)公告类信息,包括电力交易机构财务审计报告、信息披露报告等定期报告、经华中能源监管局或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认定的违规行为通报、市场干预情况、第三方校验报告等。
(二)交易公告,包括交易品种、交易主体、交易规模、交易方式、交易准入条件、交易开始时间及终止时间、交易参数、出清方式、交易约束信息、交易操作说明、其他准备信息、交易问题反馈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三)市场主体申报信息和交易结果,包括参与交易的主体数量、交易总申报电量、成交的主体数量、最终成交电量、成交均价。各类交易品种各类型电源各时段成交电量和电价,安全校核结果等。
(四)参与现货市场机组分电源类型中长期合约占比、合约平均价格、总上网电量等。
(五)市场干预情况原始日志,包括干预时间、干预人员、干预操作、干预原因,涉及《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规定电力安全事故等级的事故处理情形除外。
(六)每个交易时段的分类结算情况,不平衡资金明细及每项不平衡资金的分摊方式等。
(七)交易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市场主体交易计划完成进度情况。计划调整情况,偏差电量、起止时间以及偏差原因等。
(八)电力电量平衡情况预测,包括负荷预测、外来(外送)电交易计划、平衡情况预测等。
(九)跨省区交易结果信息,包括跨省区交易结果、交易路径、分月计划等。
(十)其他政策规则要求披露的有关信息。
第38电力交易机构应当向特定市场主体披露的私有信息包括:
(一)交易申报电量、申报电价等交易申报信息。
(二)各类交易的成交电量以及成交价格等信息。
(三)中长期结算曲线、分时段中长期交易结算电量及结算电价。
(四)结算类信息,包括日清算单、月结算单、电费结算依据等。
第十节 其他
第39征得电力用户同意后,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应当允许售电公司和发电企业获取电力用户历史分时用电数据、用电信息等有关信息,并约定信息开放的内容、频率及时效性,采取市场主体便于获取的方式,以满足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要求。
第40市场成员可申请扩增信息,应当将申请发送至信息披露平台,电力交易机构收到扩增信息披露申请后应及时通知所有受影响的市场主体,并报监管机构审核。扩增信息披露申请及审核结果应当通过信息披露平台专栏公示。
第41信息披露文档形式以可导出的常规文件格式为主。
第42电力交易机构应当定期向市场主体出具信息披露报告,内容应当包含但不限于电网概况、电力供需及预测情况、市场准入、市场交易、市场结算、市场建设、违规情况、市场干预情况等方面。
第四章 信息保密和封存
第43任何市场成员不得违规获取或者泄露未经授权披露的信息。市场成员的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公开发表可能影响市场成交结果的言论。市场成员应当建立健全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保密培训,明确保密责任,必要时应当对办公系统、办公场所采取隔离措施。
第44市场成员提出超范围的私有信息要求时,未征得涉及市场成员或华中能源监管局同意的,电力交易机构严禁超职责范围泄露私有信息。
第45信息封存是指对关键信息的记录留存,用于市场竞争有效性验证。任何有助于还原市场运行日情况的关键数据应当记录并封存。封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市场出清模型信息。
(二)市场申报量价信息。
(三)市场边界信息,包括外来(外送)电曲线、检修停运类信息、预测信息、新能源发电曲线、电网约束信息等。
(四)市场干预行为,包括修改计划机组出力、修改外来(外送)电出力、修改市场出清参数、修改预设约束条件、调整检修计划、调整既有出清结果等,应当涵盖人工干预时间、干预人员、干预操作、干预原因、受影响主体以及影响程度信息等。
(五)实时运行数据,包括机组状态及机组出力曲线、电网实时频率等。
(六)市场结算数据、计量数据。
第46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应当建立市场干预记录管理机制,明确记录保存方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法违规更改已封存信息。市场干预记录应当报市场管理委员会备案,华中能源监管局定期对市场干预行为进行监管,保证市场干预行为的公平性。
第47封存的信息应当以易于访问的形式存档,存储系统应当满足访问、数据处理和安全方面的要求。信息的封存期限为5年,特殊情形除外。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48信息披露内容、时间和披露方式因市场需要变化、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满足的,可由电力交易机构报华中能源监管局同意并备案后执行。
第49市场运营机构应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在信息披露平台设置监管账号,提供监管所需信息,并为监管机构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市场运营机构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将相关信息系统接入电力监管信息系统。
第50华中能源监管局对市场成员按照本办法开展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管,并根据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采取信息报送、现场检查、行政执法等监管措施。
第51市场主体对披露的信息内容、时限等有异议或者疑问,可向电力交易机构提出,由电力交易机构组织相关信息披露主体予以解释及配合,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未按要求及时披露、变更或者披露虚假信息的市场成员,华中能源监管局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52本办法由华中能源监管局负责解释。
第5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华中区域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内容
附表
华中区域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内容
表1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内容
披露主体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5年7月14日,甘肃省发布《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成为全国首个推出“全容量+四大补偿”电价政策的省份。为何甘肃在稀缺定价、容量市场、容量补偿三种主流机制中独选后者?这需要从机制本质差异出发,结合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展开系统性分析。(来源:电联新媒作者:闫鑫)
截至7月14日,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年累计发电量突破60亿千瓦时。能源保供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为实现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7月份以来,全省多地出现高温天气,电网用电负荷持续攀升。面对复杂多变的电力市场形势,该公司锚定年度目标任务,从安全保供、设备运维、生产经营等方面持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度中国电力市场发展报告。报告提出,各类经营主体数量稳步增加,市场参与度不断提升。2024年全国电力市场经营主体数量81.6万家,同比增长8.9%。其中,发电企业3.5万家,电力用户77.7万家,售电公司4409家。发电侧燃煤机组全部进入市场,超过半数的新
近日,多家电力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陆续披露。据统计,上半年11家电力上市公司预计实现盈利,上海电力、晋控电力、晋控电力、赣能股份、穗恒运A、建投能源、深南电A、华银电力、京能电力、豫能控股8家企业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其中净利润增长幅度最大的为豫能控股,上半年预计盈利9500万元-1
近期,国家连续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以下简称136号文)、《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411号)、《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以下简称394号文)等系列政
7月1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告陕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书。2025年1月1日起,陕西电力现货市场启动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叠加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及电煤价格下行因素影响,省内电力交易整体价格持续下探,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的累计购电均价从1月0.362元/度下降至6月0.339元/度,降幅达0.023元/度;但是零售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7月17日,在澳大利亚风能大会期间,全球领先的绿色科技企业远景能源与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开发商FERAAustralia签署合作协议,宣布双方将在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NEM)联合开发大型混合可再生能源项目。这一合作标志着澳大利亚首个此类合作框架的达成,项目目标总装机容量达1GW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7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广东电力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到,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批发电力用户有下列违反批发交易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可按不良行为处理:(一)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存在批发市场合同违约行为;(二)在双边协商、摘挂牌交易
跨电网经营区交易机制的完善,为应对度夏保供挑战提供了坚实支撑。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的建立,意味着在两个电网分别组织电力交易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覆盖全国范围的“网上电力商城”。面对长三角、大湾区等经济活跃地区日益增长的绿色用能需求,跨区域交易机制也在积极发力。目前正组织多方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5年第十六批电力市场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2025年7月,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2家售电公司外省推送注册和2家售电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申请。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对上述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申请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天津、河南、黑龙江三地发布了售电公司暂停电力市场交易资格、市场注销信息,涉及4家售电公司。详情如下:天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连续12个月未参与交易售电公司暂停天津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通知,经核查,目前具备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中,存在1家售电公司连续12个月未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度中国电力市场发展报告。报告提出,各类经营主体数量稳步增加,市场参与度不断提升。2024年全国电力市场经营主体数量81.6万家,同比增长8.9%。其中,发电企业3.5万家,电力用户77.7万家,售电公司4409家。发电侧燃煤机组全部进入市场,超过半数的新
7月1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告陕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书。2025年1月1日起,陕西电力现货市场启动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叠加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及电煤价格下行因素影响,省内电力交易整体价格持续下探,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的累计购电均价从1月0.362元/度下降至6月0.339元/度,降幅达0.023元/度;但是零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7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广东电力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到,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批发电力用户有下列违反批发交易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可按不良行为处理:(一)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存在批发市场合同违约行为;(二)在双边协商、摘挂牌交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6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江苏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省内绿电市场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江苏分布新能源聚合参与绿电市场的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分布式新能源、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简称“聚合商”)、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试点初期,暂不考虑台区、电压节点、管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5年第十六批电力市场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2025年7月,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2家售电公司外省推送注册和2家售电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申请。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对上述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申请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公示第三十六批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的公告,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16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对提交的市场准入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经过核验的售电公司名单及基本情况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8月13日,时间1个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天津、河南、黑龙江三地发布了售电公司暂停电力市场交易资格、市场注销信息,涉及4家售电公司。详情如下:天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连续12个月未参与交易售电公司暂停天津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通知,经核查,目前具备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中,存在1家售电公司连续12个月未
7月16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未按要求持续满足注册条件的售电公司暂停交易资格的通知。今年1月24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渝电交市场〔2025]10号);5月27日,下发了《关于2025年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条件的信息和证明材料披露情况的
01现货运行前市场成交情况分析(来源:微信公众号“淼爸评书”)作为江苏省首次全市场化用户参与的全月试结算现货运行月。从主管部门、交易中心到各发电主体及售电公司,都非常重视。从目前已经公布的交易数据来分析如下:从年度电量预排情况和月竞出清情况来看,各市场主体对现货价格的预期都趋同,主
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战略背景下,售电侧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售电主体多元化格局加速形成。作为直接联系电力用户的关键环节,售电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保障能源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伴随市场规模的扩大与规则的演进,售电市场也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
7月15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提示,其中提到,本次所有准入且计量满足现货市场结算条件的的批发用户、售电公司代理的零售用户和市场化机组均参与结算,请各市场经营主体充分理解市场交易规则,及时调整合同。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度中国电力市场发展报告。报告提出,各类经营主体数量稳步增加,市场参与度不断提升。2024年全国电力市场经营主体数量81.6万家,同比增长8.9%。其中,发电企业3.5万家,电力用户77.7万家,售电公司4409家。发电侧燃煤机组全部进入市场,超过半数的新
近期,国家连续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以下简称136号文)、《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411号)、《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以下简称394号文)等系列政
7月1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告陕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书。2025年1月1日起,陕西电力现货市场启动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叠加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及电煤价格下行因素影响,省内电力交易整体价格持续下探,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的累计购电均价从1月0.362元/度下降至6月0.339元/度,降幅达0.023元/度;但是零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7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广东电力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到,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批发电力用户有下列违反批发交易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可按不良行为处理:(一)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存在批发市场合同违约行为;(二)在双边协商、摘挂牌交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6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江苏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省内绿电市场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江苏分布新能源聚合参与绿电市场的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分布式新能源、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简称“聚合商”)、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试点初期,暂不考虑台区、电压节点、管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天津、河南、黑龙江三地发布了售电公司暂停电力市场交易资格、市场注销信息,涉及4家售电公司。详情如下:天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连续12个月未参与交易售电公司暂停天津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通知,经核查,目前具备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中,存在1家售电公司连续12个月未
记者16日从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获悉,今年1至6月,贵州绿电交易电量43.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4%,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达703家,同比增长了7倍。近年来,贵州加快构建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有序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截至2025年6月底,贵州电网统
2025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来源:微信公众号“鱼眼看电改”作者:俞庆)相比于之前各地建设的零碳园区,这次是从中央政府层面顶层规划和推动,并且给出了具体的细则,比如申报条件,核算方法等。这
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战略背景下,售电侧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售电主体多元化格局加速形成。作为直接联系电力用户的关键环节,售电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保障能源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伴随市场规模的扩大与规则的演进,售电市场也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
截至2025年7月11日,广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数量突破2万家,达到20120家,同比增长33%,其中发电企业334家,售电公司157家,电力用户19629家,用户计量点达4.2万个,较2024年增长100%,市场活力持续释放。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坚持“开门办市场,共商谋发展”的理念,不断优化市场机制,创新交易品种,扩容绿
对光伏人来说,2025年又是一个让人心惊肉跳的5·31。2018年的5·31,因为累计20年待支付光伏发电补贴费用超过1万亿元,中央政府对光伏新建项目急刹车。在政策的影响下,光伏装机容量装机大跌、产业链大量企业倒逼,投资商资金链断裂。这段光伏项目业主和光伏产业链上生产企业遭受灭顶之灾的历史,让广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