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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
公开范围
披露信息
发布时间
备注
发电企业
年度
公众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全称、企业性质、所属发电集团、工商注册时间、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电源类型、装机容量、所在地区等
11月底前
企业变更情况,包括企业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等重大经营信息
11月底前
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信息
11月底前
公开
电厂机组信息,包括电厂调度名称、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编号、机组调度管辖关系、投运机组台数及编号、单机容量及类型,投运日期,接入电压等级;单机最大出力、核定最低技术出力、核定深调极限出力;机组出力受限的技术类型,如流化床、高背压供热
11月底前
各发电单元的发电能力
11月底前
机组检修以及设备改造计划
11月底前
日
公开
机组出力受限情况
及时披露
机组停运信息(起始时间、终止时间、停机容量)
及时披露
私有
机组运行情况,包括出力及发电量
及时披露
各新能源发电企业日前、实时发电预测
及时披露
发电企业燃料、燃气供应情况、存储情况、燃料供应风险等
及时披露
水电企业来水情况、水库运行情况等
及时披露
中长期交易结算曲线、电力市场申报电能量价曲线、上下调报价、机组启动费用、机组空载费用、辅助服务报价信息等
及时披露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机组爬坡速率、机组边际能耗曲线、机组最小开停机时间、机组预计并网和解列时间、机组启停出力曲线、机组调试计划曲线、调频、调压、日内允许启停次数、厂用电率、热电联产机组供热信息等机组性能参数
日前申报结束前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市场化交易申报量价信息、成交量价信息,市场化交易合同及结算明细信息
及时披露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年度
公众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全称、企业性质、售电公司类型、工商注册时间、注册资本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信用承诺书、资产总额、股权结构、年最大售电量等
11月底前
企业年报
次年2月底前
企业资产证明、从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资产总额证明材料、经营场所、技术支持系统等信息
11月底前
企业经营状况及企业变更情况,企业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等重大经营信息
11月底前
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信息
11月底前
公开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当披露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编号、配电网电压等级、配电区域、配电价格等信息
11月底前
履约保函缴纳信息(如有)
11月底前
日
私有
市场化交易申报量价信息及成交量价信息、市场化交易合同及结算明细信息、中长期交易结算曲线、电力市场申报电能量价曲线、与代理电力用户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信息、与发电企业签订的交易合同信息等
及时披露
电力用户
年度
公众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全称、企业性质、行业分类、用户类别(批发用户或零售用户)、工商注册时间、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等
11月底前
企业变更情况,包括企业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等重大经营信息
11月底前
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信息
11月底前
公开
企业用电类别、接入地区、年用电量、用电电压等级、供电方式、自备电源(如有)、变压器报装容量以及最大需量等
11月底前
日
公开
大型电力用户计划检修信息(起始时间,终止时间,停机容量)
及时披露
私有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包括用电户号、用电户名、结算户号、计量点信息、用户电量信息、用户用电曲线等
及时披露
中长期交易结算曲线、批发用户电力市场申报电能量价曲线、可参与系统调节的响应能力和响应方式等
及时披露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用电特性参数和指标,市场化交易申报量价信息、成交量价信息,市场化交易合同及结算明细信息
及时披露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新型市场主体
年度
公众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全称、企业性质、工商注册时间、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储能类型、装机容量、单次调节容量、最大调节功率、所在地区等
11月底前
企业变更情况,包括企业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等重大经营信息
11月底前
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关联企业信息
11月底前
公开
充放电倍率等参数信息
11月底前
检修及设备改造计划
11月底前
日
私有
交易申报信息,如基准充放电功率曲线、充电容量、功率调节速率、提供调峰辅助服务的能力、时间范围、服务价格和需求响应准备时间等
及时披露
表2 区域电网企业信息披露内容
周期
公开范围
披露信息
发布时间
备注
年度
公众
企业全称、企业性质、工商注册时间、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11月底前
国家批准的区域及专项工程输电价格、输电网损率、相关收费标准等
11月底前
公开
电网主要网络通道示意图
11月底前
月度
公开
电网设备信息,包括线路、变电站等输变电设备投产、退出和检修情况等
次月10日前
电力供需情况,包括新机投产规模,电网建设计划,全社会用电量、重点行业用电量、发电量及实际各类型电源的装机、发电量和发电利用小时数等
次月10日前
清洁能源消纳情况,弃风弃光弃水情况等
次月10日前
表3 区域电力调度机构信息披露内容
周期
公开范围
披露信息
发布时间
备注
年度
公众
机构全称、机构性质、组织机构、业务流程、服务指南、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网站网址等
11月底前
发用电负荷总体情况
次年1月底前
公开
电网运行方式编制流程标准
11月底前
负荷预测方法和流程
11月底前
调频、各类备用等辅助服务需求计算方法以及采购流程
11月底前
电网运行方式(风险防范内容除外)
11月底前
次年关键断面的输电能力,网内发电厂送出线的受阻情况
11月底前
次年发电、电网设备投产计划
11月底前
电网设备检修计划及其对输电容量的影响报告
11月底前
安全校核流程、原则
11月底前
次年年度中长期交易安全校核及原因说明
交易无约束出清结果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
月度
公开
次月电网运行方式(风险防范内容除外)
每月25日前
次月关键断面的输电能力,网内发电厂送出线的受阻情况
每月25日前
次月发电、电网设备新建或改建投产计划
每月25日前
次月发电、电网设备检修计划
每月25日前
次月发电量需求
每月25日前
月度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执行情况
次月10日前
月度发电、电网设备新建或改建投产情况,新投运的重点输变电工程作用
次月10日前
电网运行情况,发用电负荷(最高最低负荷及负荷变化)情况、总发电量、重要运行方式变化情况、实际运行断面约束及阻塞情况等
次月10日前
并网电厂月度执行调度指令、调度纪律情况
次月10日前
发电机组计划检修执行情况、非计划停运情况,提供调峰、调频、无功调节、备用等辅助服务情况
次月10日前
月度“两个细则”考核/补偿/分摊/返还公示,含总体和各电厂明细
次月10日前
月度及月内中长期交易安全校核意见及原因说明
交易无约束出清结果提交后1-2个工作日内
交易执行信息,包括市场交易计划执行总体情况,计划执行调整及原因,市场干预情况等
次月10日前
日
公开
系统间联络线输电能力(分峰平谷)(考虑所有已知影响)
及时披露
输变电设备投产、退出、检修情况
及时披露
发电机组各交易时段检修计划、因网络原因受阻情况
及时披露
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执行情况、发电机组检修计划执行情况
及时披露
前一日全网负荷情况、全网发电情况、各电厂发电量情况、关键输电断面情况、省际联络线情况、全网各台机组负荷曲线及发电量、省区间联络线的功率曲线等
及时披露
次日全网负荷预测情况、全网发电预测情况、各电厂发电计划情况、关键断面预测情况、跨省跨区交易计划、省际联络线预测情况等
及时披露
交易执行信息,包括市场交易计划执行总体情况,计划执行调整及原因,市场干预情况等
及时披露
市场出清类信息
及时披露
辅助服务补偿和并网运行考核信息
及时披露
私有
日前中标出力及日前电价,实时中标出力及实时电价
及时披露
各市场主体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中标信息
及时披露
表4 省级电网企业信息披露内容
周期
公开范围
披露信息
发布时间
备注
年度
公众
电网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全称、企业性质、工商注册时间、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力业务许可证编号、供电区域、政府核定的输配电线损率等
11月底前
政府定价类信息,包括目录电价、输配电价、各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市场相关收费标准、发电侧上网电价及环保电价等
11月底前
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信息
11月底前
外来(外送)电预测及其在连接点电量的分配方法
11月底前
公开
电网主要网络通道示意图
11月底前
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编号
11月底前
各类型发电机组装机总体情况
11月底前
迎峰度夏(冬)电力供需形势预测信息
每年6月、10月底前
年度非市场用户电量规模(分别披露居民、农业、公益性用电等保障性用电和电网企业代理的工商业用户电量规模)
次年1月底前
年度电力供需信息,包括净增机组容量及分类构成、发电上网电量及分类构成、发电利用小时及分类情况、全社会用电量及分行业用电量等信息
次年1月底前
年度输电损耗
次年1月底前
年度输变电设备开工、投产情况
次年1月底前
年度电力电量平衡预测
11月底前
次年省间交易电量计划、省内优先发电计划(保密内容除外)
相关文件协议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省间交易输电价格
11月底前
年度清洁能源消纳情况,弃风弃光弃水情况等
次年1月底前
月度
公开
市场结算收费总体情况,市场主体总体欠费情况
次月10日前
月度非市场用户电量规模(分别披露居民、农业、公益性用电等保障性用电和电网企业代理的工商业用户电量规模)
次月10日前
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的新增损益折合度电水平等信息
次月10日前
电网代理购电预测信息
月底前3日
电网代理购电执行信息
次月25日前
电力供需情况
次月10日前
清洁能源消纳情况、弃风弃光弃水情况等
次月10日前
日
公开
电网企业非市场用户各交易时段代理的平均购电价、售电价
D+1日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D+1日电网企业代理非市场用户各交易时段的平均购电价、售电价预测
日前市场申报结束前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电网企业代理非市场用户每个交易时段的购、售电量
D+1日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D+1日电网企业代理非市场用户每个交易时段的购、售电量预测
日前市场申报结束前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私有
电力用户历史分时用电数据、用电信息等有关信息
D+1日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须经用户授权后,售电公司和发电企业可获取相关信息。
表5 省级电力调度机构信息披露内容
周期
公开范围
披露信息
发布时间
备注
年度
公众
机构全称、机构性质、组织机构、业务流程、服务指南、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网站网址等
11月底前
发用电负荷总体情况
11月底前
公开
电网运行方式编制流程标准
11月底前
负荷预测方法和流程
11月底前
调频、各类备用等辅助服务需求计算方法以及采购流程
11月底前
次年电网运行方式(风险防范内容除外)
11月底前
次年关键断面的输电能力,网内发电厂送出线的输电能力
11月底前
次年发电、电网设备投产计划
11月底前
电网设备检修计划及其对输电容量的影响报告
11月底前
次年年度中长期交易安全校核及原因说明
交易无约束出清结果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
次年系统间联络线输电能力预测(考虑所有已知影响)
11月底前
第三方校验报告
及时披露
再调度费用及明细(采用分区电价模式)
每季度披露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月度
公开
次月电网运行方式(风险防范内容除外)
每月25日前
次月关键断面的输电能力,网内发电厂送出线的输电能力
每月25日前
次月发电、电网设备新建或改建投产计划
每月25日前
次月发电、电网设备检修计划
每月25日前
次月必开必停机组组合和发电量需求
每月25日前
月度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执行情况
每月25日前
月度发电、电网设备新建或改建投产情况,新投运的重点输变电工程作用
次月10日前
电网运行情况,发用电负荷(最高最低负荷及负荷变化)情况、总发电量、重要运行方式变化情况、实际运行断面约束及阻塞情况
次月10日前
并网电厂月度执行调度指令、调度纪律情况
次月10日前
发电机组计划检修执行情况、非计划停运情况,提供调峰、调频、无功调节、备用等辅助服务情况
次月10日前
月度“两个细则”考核/补偿/分摊/返还公示,含总体和各电厂明细
次月10日前
月度及月内中长期交易安全校核意见及原因说明
交易无约束出清结果提交后1-2个工作日内
跨省跨区交易通道信息,包括与本区域相关的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输电能力、可用输电能力、各通道间耦合关系等
每月25日前
次月至年底系统间联络线周输电能力预测(分峰平谷)(考虑所有已知影响)
每月22日
周
公开
次周系统间联络线各交易时段输电能力(考虑所有已知影响)
每周第4个工作日9点前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次周新能源、水电(含抽蓄机组)各交易时段总出力预测
每周第5个工作日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未来1-8周负荷及分区负荷预测(每个交易时间单元,初期可为每小时)
及时披露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周重要线路与变压器各小时平均潮流与热稳定极限值
及时披露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日
公开
必开必停机组组合名单及原因、开停机不满最小约束时间机组名单
及时披露
输变电设备投产、退出、检修情况
及时披露
发电机组各交易时段检修计划
及时披露
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执行情况、发电机组检修计划执行情况
及时披露
电网运行情况,前一日全网各台机组负荷曲线及发电量、省内主要输电断面及省间联络线的功率曲线、直属地区用电负荷曲线等必要信息
及时披露
交易执行信息,包括市场交易计划执行总体情况,计划执行调整及原因,市场干预情况等
及时披露
市场出清类信息
及时披露
辅助服务补偿和并网运行考核信息
及时披露
节点分配因子及其确定方法、节点及分区划分依据和详细数据
市场启动前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市场参数信息,包括市场出清模块算法及运行参数、价格限值、约束松弛惩罚因子
日前申报结束前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电网运行方式安排、输电通道可用容量、关键输电断面及线路传输限额
日前申报结束前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各交易时段备用、调频等辅助服务需求总量
日前申报结束前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日前各交易时段系统间联络线输电曲线预测
日前申报结束前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日前各交易时段负荷及供需平衡预测(含分区)、发电总出力及分区出力预测、外来(外送)电交易计划、各类非市场机组出力预测、新能源总出力及分类出力预测、水电(含抽蓄)发电出力预测等
日前申报结束前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日内各交易时段省间联络线输电曲线预测
滚动更新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各交易时段出清电价(节点边际电价市场应当披露所有节点的节点边际电价以及各节点节点边际电价的电能量、阻塞和网损等各分量价格)、出清电量
出清后及时披露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各交易时段备用、调频等辅助服务出清结果
出清后及时披露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各交易时段各电压等级计算网损(适用节点边际电价市场)
出清后及时披露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日前、实时出清的各交易时段输电断面约束及阻塞情况(适用节点边际电价市场)
实际运行结束后及时披露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实时运行信息,包括每个交易时段实际负荷、实时频率、系统备用信息,重要通道实际输电情况、实际运行输电断面约束情况及其影子价格情况、联络线潮流,非市场机组实际出力曲线等
实际运行结束后及时披露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各交易时段机组状态及实际发电出力(总出力、分区出力、各类非市场机组出力)
实时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各交易时段新能源总出力及分类型出力、水电总出力
实际运行结束后及时披露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各交易时段系统间联络线输电容量分配结果、预留容量(适用分区边际电价市场)
每次容量分配后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平衡市场各交易时段交易电量、价格(适用分区边际电价市场)
出清后及时披露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市场干预情况及原始日志(干预时间、人员、操作、原因)
潮流以及操作应在实际运行后及时披露,其他信息于D+1日提供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重要线路停运及其影响的发用电设备
停运后及时披露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私有
各市场主体在电力现货市场中标信息
及时披露
各市场主体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中标信息
及时披露
表6 电力交易机构信息披露内容
周期
公开范围
披露信息
发布时间
备注
年度
公众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机构全称、机构性质、工商注册时间、股权结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业务流程、服务指南、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网站网址等
11月底前
电力市场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1月底前
政府批准的交易相关收费标准
11月底前
市场暂停、中止、重新启动等情况
11月底前
市场主体注册流程、争议解决流程
11月底前
数据接口规范及流程
11月底前
电力交易总体成交电量、价格,市场注册情况
次年1月底前
电力市场规则类信息,包括电力交易规则及实施细则,制定、修订市场规则中涉及的解释性文档
文件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对市场主体问询的答复
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
市场主体费用构成,包括费用说明以及核定方式
市场启动前
市场力检测
市场启动前
公开
市场日历,包括多年、年、月、周、多日各类交易组织计划安排
11月底前
电力市场白皮书、电力市场信息披露报告
次年3月底前
市场主体电力交易信用信息、售电公司违约情况
次年3月底前
交易操作说明
11月底前
公告类信息,包括电力交易机构财务审计报告、信息披露报告等定期报告、经华中能源监管局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违规行为通报、市场干预情况、第三方校验报告等
次年5月底前
年度交易公告,包括交易品种、交易主体、交易规模、交易方式、交易准入条件、交易开始时间及终止时间、交易参数、出清方式、交易约束信息、其他准备信息、交易问题反馈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市场启动前5个工作日
年度交易成交情况,包括市场主体参与数量、总申报电量、成交主体数量、最终成交电量、成交均价、各类交易品种各类型电源成交电量及均价、其中煤电机组包括尖峰平谷四个时段成交电量、电价情况、安全校核结果
安全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
年度跨区跨省电力电量交易情况
次年1月10日前披露
月度
公开
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包括市场主体注册准入以及退出情况,包括企业名称、信用代码、经市场主体授权可披露的联系方式等
次月10日前
次月电力电量平衡情况预测,包括负荷预测、外来(外送)电交易计划、平衡情况预测等
每月25日前
月度或月内交易公告,包括交易品种、交易主体、交易规模、交易方式、交易准入条件、交易开始时间及终止时间、交易参数、出清方式、交易约束信息、其他准备信息等
市场启动前1-2个工作日
月度或月内交易成交情况,包括市场主体参与数量、总申报电量、成交的主体数量、各交易时段成交电量及均价
安全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
月度跨区跨省电力电量交易情况
次月10日前
月度交易计划执行及结算情况,包括各交易时段交易结算电量及均价、计划调整及原因、不平衡资金及分摊情况等
次月10日前
售电公司履约保函缴纳情况,并结合资产总额确定其售电量规模限额
按月滚动更新
政府有权部门认定的违规行为通报
及时披露
私有
中长期结算曲线、分时段中长期交易结算电量及结算电价
次月10日前
月度结算依据
次月10个工作日前
日
公众
市场暂停、中止、重新启动等情况
发生后披露
公开
交易中心采取的市场干预情况及原始日志,包括干预时间、干预人员、干预操作、干预原因,涉及《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规定电力安全事故等级的事故处理情形除外
市场干预后披露
参与现货市场机组分电源类型中长期合约占比、合约平均价格、总上网电量等
D+1日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争议解决结果
争议解决后
日每个交易时段的分类结算情况,不平衡资金明细及每项不平衡资金的分摊方式等
D+5日
私有
各市场主体申报信息,包括各市场主体的市场化交易申报电量、申报电价等交易申报信息
安全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
各市场主体成交信息,包括各市场主体的各类市场化交易的成交电量以及成交价格等信息
安全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
市场化交易申报电量、申报电价等交易申报信息
D+5日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各类市场化交易的成交电量以及成交价格等信息
D+5日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中长期结算曲线、分时段中长期交易结算电量及结算电价
D+5日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结算类信息,包括日清算单、月结算单、电费结算依据等
D+5日
待现货试运行时披露
抄送: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综合处 2022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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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7月17日,在澳大利亚风能大会期间,全球领先的绿色科技企业远景能源与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开发商FERAAustralia签署合作协议,宣布双方将在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NEM)联合开发大型混合可再生能源项目。这一合作标志着澳大利亚首个此类合作框架的达成,项目目标总装机容量达1GW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7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广东电力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到,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批发电力用户有下列违反批发交易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可按不良行为处理:(一)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存在批发市场合同违约行为;(二)在双边协商、摘挂牌交易
跨电网经营区交易机制的完善,为应对度夏保供挑战提供了坚实支撑。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的建立,意味着在两个电网分别组织电力交易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覆盖全国范围的“网上电力商城”。面对长三角、大湾区等经济活跃地区日益增长的绿色用能需求,跨区域交易机制也在积极发力。目前正组织多方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5年第十六批电力市场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2025年7月,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2家售电公司外省推送注册和2家售电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申请。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对上述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申请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天津、河南、黑龙江三地发布了售电公司暂停电力市场交易资格、市场注销信息,涉及4家售电公司。详情如下:天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连续12个月未参与交易售电公司暂停天津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通知,经核查,目前具备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中,存在1家售电公司连续12个月未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度中国电力市场发展报告。报告提出,各类经营主体数量稳步增加,市场参与度不断提升。2024年全国电力市场经营主体数量81.6万家,同比增长8.9%。其中,发电企业3.5万家,电力用户77.7万家,售电公司4409家。发电侧燃煤机组全部进入市场,超过半数的新
7月1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告陕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书。2025年1月1日起,陕西电力现货市场启动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叠加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及电煤价格下行因素影响,省内电力交易整体价格持续下探,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的累计购电均价从1月0.362元/度下降至6月0.339元/度,降幅达0.023元/度;但是零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7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广东电力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到,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批发电力用户有下列违反批发交易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可按不良行为处理:(一)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存在批发市场合同违约行为;(二)在双边协商、摘挂牌交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6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江苏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省内绿电市场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江苏分布新能源聚合参与绿电市场的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分布式新能源、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简称“聚合商”)、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试点初期,暂不考虑台区、电压节点、管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5年第十六批电力市场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2025年7月,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2家售电公司外省推送注册和2家售电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申请。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对上述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申请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公示第三十六批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的公告,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16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对提交的市场准入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经过核验的售电公司名单及基本情况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8月13日,时间1个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天津、河南、黑龙江三地发布了售电公司暂停电力市场交易资格、市场注销信息,涉及4家售电公司。详情如下:天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连续12个月未参与交易售电公司暂停天津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通知,经核查,目前具备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中,存在1家售电公司连续12个月未
7月16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未按要求持续满足注册条件的售电公司暂停交易资格的通知。今年1月24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渝电交市场〔2025]10号);5月27日,下发了《关于2025年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条件的信息和证明材料披露情况的
01现货运行前市场成交情况分析(来源:微信公众号“淼爸评书”)作为江苏省首次全市场化用户参与的全月试结算现货运行月。从主管部门、交易中心到各发电主体及售电公司,都非常重视。从目前已经公布的交易数据来分析如下:从年度电量预排情况和月竞出清情况来看,各市场主体对现货价格的预期都趋同,主
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战略背景下,售电侧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售电主体多元化格局加速形成。作为直接联系电力用户的关键环节,售电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保障能源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伴随市场规模的扩大与规则的演进,售电市场也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
7月15日,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提示,其中提到,本次所有准入且计量满足现货市场结算条件的的批发用户、售电公司代理的零售用户和市场化机组均参与结算,请各市场经营主体充分理解市场交易规则,及时调整合同。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度中国电力市场发展报告。报告提出,各类经营主体数量稳步增加,市场参与度不断提升。2024年全国电力市场经营主体数量81.6万家,同比增长8.9%。其中,发电企业3.5万家,电力用户77.7万家,售电公司4409家。发电侧燃煤机组全部进入市场,超过半数的新
近期,国家连续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以下简称136号文)、《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411号)、《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以下简称394号文)等系列政
7月17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告陕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书。2025年1月1日起,陕西电力现货市场启动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叠加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及电煤价格下行因素影响,省内电力交易整体价格持续下探,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的累计购电均价从1月0.362元/度下降至6月0.339元/度,降幅达0.023元/度;但是零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7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广东电力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到,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批发电力用户有下列违反批发交易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可按不良行为处理:(一)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存在批发市场合同违约行为;(二)在双边协商、摘挂牌交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6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江苏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省内绿电市场交易试点实施方案》,江苏分布新能源聚合参与绿电市场的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分布式新能源、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简称“聚合商”)、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试点初期,暂不考虑台区、电压节点、管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天津、河南、黑龙江三地发布了售电公司暂停电力市场交易资格、市场注销信息,涉及4家售电公司。详情如下:天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连续12个月未参与交易售电公司暂停天津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通知,经核查,目前具备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中,存在1家售电公司连续12个月未
记者16日从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获悉,今年1至6月,贵州绿电交易电量43.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4%,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达703家,同比增长了7倍。近年来,贵州加快构建新型综合能源基地,有序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体系。截至2025年6月底,贵州电网统
2025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来源:微信公众号“鱼眼看电改”作者:俞庆)相比于之前各地建设的零碳园区,这次是从中央政府层面顶层规划和推动,并且给出了具体的细则,比如申报条件,核算方法等。这
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战略背景下,售电侧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售电主体多元化格局加速形成。作为直接联系电力用户的关键环节,售电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保障能源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伴随市场规模的扩大与规则的演进,售电市场也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
截至2025年7月11日,广西电力市场经营主体数量突破2万家,达到20120家,同比增长33%,其中发电企业334家,售电公司157家,电力用户19629家,用户计量点达4.2万个,较2024年增长100%,市场活力持续释放。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坚持“开门办市场,共商谋发展”的理念,不断优化市场机制,创新交易品种,扩容绿
对光伏人来说,2025年又是一个让人心惊肉跳的5·31。2018年的5·31,因为累计20年待支付光伏发电补贴费用超过1万亿元,中央政府对光伏新建项目急刹车。在政策的影响下,光伏装机容量装机大跌、产业链大量企业倒逼,投资商资金链断裂。这段光伏项目业主和光伏产业链上生产企业遭受灭顶之灾的历史,让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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