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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南:合理谋划武都、成县等热电联产项目 加快武都、宕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

2022-05-18 14:49来源:陇南市政府关键词:热电联产生物质能抽水蓄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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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断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制定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科学施肥技术,扩大长效缓释肥和有机肥施用量,加快实现水肥一体化利用。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持续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全面推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还田、制肥、饲料化、能源化,促进秸秆等生物质资源化利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86%,废旧农膜回收率≥85%。全面推进养殖粪便、废水资源化综合利用,确保畜禽养殖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鼓励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

(二)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风险排查整治,推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排查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垃圾堆放等环境风险源。依法清理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和涉水工业企业。编制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方案,巩固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保护区划定及标志设立工作。提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水平。加强集中式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监管,实施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

(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推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施。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的村庄。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按照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就近向农村延伸。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监测监管,推动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理。

(四)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依托城市大型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卫生填埋场,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处理。在现有垃圾收转运站的基础上,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积极探索就地减量处理,通过加大宣传教育、积极加强引导、强化机制建设,确保前端源头分类准确性;通过合理配备农户分类垃圾桶、设置垃圾集中收集投放地点、配置满足分类清运要求垃圾收运车辆,确保中端收集运输规范化;通过科学布局终端处理设施、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确保末端处理标准化。

(五)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

强化系统施治,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为目标,统筹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坚持“统一布局、统一实施、梯次推进”原则,按照“摸清底数-试点示范-全面完成”三个阶段,依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采取生态治理模式、资源化模式,少量工程等综合措施,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台账。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厕所粪污、养殖业污染、种植业污染、工业污染、内源污染等为主的污染类型,因地制宜采用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技术手段,多措并举加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专栏4:土壤污染及农村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1.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项目。以历史遗留无主矿区、有色金属采选治炼地块、危化品关停搬迁改造遗留场地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2.土壤污染管控修复项目。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和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用途,实施一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项目,积极解决区域土壤污染隐患问题。

3.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推动受污染耕地周边5公里范围内涉重金属污染源开展综合整治,系统性解决固体废物、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底泥等突出隐患问题,努力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途径。

4.地下水保护项目。实施全省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典型区域和行业地下水调查评估项目,完成徽县闫家沟地下水治理修复试点项目。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以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第七章 加强生态监管,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格局

以保护秦巴山地生物多样性和涵养水源为重点,加强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快自然保护区、重点水源涵养区、生态脆弱地区的保护修复。全力推进“三江一水”综合治理,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守住森林、草原和湿地等生态安全底线,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加强生态监管及评估,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一、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治理与修复

(一)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全面实施“林长制”,落实公益林管护责任。深入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中央造林补贴、天保人工造林、林草生态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进程,加大武都城区南北两山生态修复治理力度。启动实施以“五山二梁”为骨架的退化修复工程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工程,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加强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和退化草原修复,优化乔灌草复合生态系统结构。积极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积极推动以草定蓄、定牧、定耕,加大退耕还草、退牧还草,实现草蓄平衡。采取人工种草、草地改良、围栏封育等工程措施,建立草田轮作、低产田退耕还草和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退耕还草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市场化补偿办法。实施绿色长廊改造提升行动,稳步推进城市公园、城区绿化、生态廊道建设。

(二)建立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加强河湖、湿地生态保护,落实好国家长江十年禁渔政策。继续推进文县黄林沟、康县梅园沟、西和晚霞、文县天池、武都东江等湿地公园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保护模式为补充,健全覆盖面广、连通性强、层级合理的湿地保护地体系,重点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典型完整或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域保护,稳步提高湿地保护率。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边界清晰、管理明确、事权清晰的国家重要湿地、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三级湿地管理体系。

(三)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开展嘉陵江、燕子河、两当河、漾水河、北峪河、洛塘河等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坡耕地改造及坡水系工程建设,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实施水源地预防保护,建设与保护植被,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加强水电资源开发及经济开发区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强库区移民安置和城镇迁建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四)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构建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严格绿色矿山准入管理。加强政府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的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利用,完善市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管理体系。开展重点矿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建立大中型矿山地质环境评价体系。新建和生产矿山必须编制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初步建成矿山地质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科技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恢复治理,推进尾矿库环境污染防治。

二、加快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一)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整合各类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归并优化相邻自然保护地。全面完成生态红线评估调整,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优化整合。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复原连通生态廊道,开展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分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推进核心区内居民、耕地、矿权退出。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自然公园能力建设,创新保护修复、差别化管控机制。

(二)深入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建设

全面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管考核机制,巩固提升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系统质量。加快建设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工程,对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脆弱区进行生态修复,设置界桩界碑,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现代装备进行生物多样性监测,提高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能力,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共管理事会,对社区进行共管共建,提高大熊猫国家公园民众参与社区管理能力。

(三)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

加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全面加强大熊猫等特有物种和栖息地保护,建设缓冲带和生态廊道,扩大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对重点区域、重点濒危物种进行本底调查,摸清家底,识别威胁,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格。加大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力度和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将珍稀濒危野外种群及栖息地全面纳入保护范围,严格保护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强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制品非法交易。

三、加强生态环境监管

(一)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

建立市级自然保护地资源环境调查监测网络体系,定期开展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建立常态化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机制,细化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对自然保护地情况开展督查,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内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活动。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管理成效评估考核。健全自然保护区机构建设与管理制度,加大自然保护区资源开发利用监管,整治各种违法开发建设活动,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准入审查。

(二)落实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并勘界立标,明确生态系统类型、主要生态功能,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用地性质和土地权属。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核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水平。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每年对生态保护红线开展一次全覆盖监测,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制定治理和修复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三)加大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和查处力度

加强对破坏湿地、林地、草地、河湖缓冲带等生态敏感区的开矿、筑坝、修路、建设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执法。强化对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产养殖环境保护的监督,坚决杜绝生态保护修复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强化生态保护综合执法与相关执法队伍的协同联动,形成执法合力,重点开展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流域水生态保护执法,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抢抓省委、省政府支持陇南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政策机遇,围绕建设“三城五地”、推进“十大行动”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2022年,两当县、康县、徽县、金徽矿业、宕昌官鹅沟大景区率先突破,完成建设方案编制、指标自查完善、资料整理等各项申报工作,力争2023年建设成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2023—2024年,宕昌县、成县、西和县建设成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2024—2025年,文县、礼县、武都区建设成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力争全市获得“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各县区每年积极争创一批乡镇、企业、景区成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专栏5: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

1.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系统治理与保护。实施国家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开展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工程。实施采石场修复治理工程。开展陇南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2.流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开展长江上游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长江大保护陇南市“三江一水”河道生态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3.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封山育林、人工造林、低质低效林改造及管护工程,陇南市生态屏障建设荒山造林工程项目。

4.实施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程。

5.实现全市及重点县(单位)建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实践创新基地。

6.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第八章 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坚持“防”与“控”并重,加强核与辐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金属、尾矿库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体系,着力提升防范与化解生态环境风险能力。不断完善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园区排查整治,提升环境安全水平。

一、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加大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加强源头管控,对固体废物产生量大且本地无法就近处置的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应从严把关。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统筹大宗固废增量消纳和存量治理,推动尾矿渣等大宗固废产生过程自消纳,逐步减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稳步推进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加强区域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对建筑垃圾倾倒、堆放、贮存、运输、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提升建筑垃圾治理的智能化、现代化水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不得未经许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等活动。

(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建设,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科学布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坚持分类投放,实施分类收集,加强分类运输,完善分类处理。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构建社会组织、社区、物业、志愿者等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格局,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5年,武都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三)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2022年底,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市范围内所有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宾馆、酒店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全市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

二、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调研评估,建立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加大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排查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新建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应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管理要求,明确管理对象和源头,预防二次污染,防控环境风险。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持续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水平,确保已建成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范稳定运行,加快难以稳定运行设施的升级改造,2022年,实现各县区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逐步向农村地区拓展。提升医疗废物监管水平,定期对医疗废弃物的收运和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实现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利用、转移、贮存、处置情况,以宝徽实业、成州锌业冶炼厂等为重点,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基本匹配,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禁止在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新建、改建、扩建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的建设项目,加强化工园区环境风险源摸底调查,推进基础数据库建设及其信息化,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开展摸底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配备监测报警设备,改善安全条件,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降低化工行业集聚区域化学品风险,督促涉危险化学品单位进一步做好环境隐患排查自查自治工作。

三、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

有色金属行业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继续依法依规开展落后产能淘汰工作。铅冶炼企业、锌冶炼企业、铜冶炼企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电镀行业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工艺设备实施升级改造。成县、徽县、西和县继续执行铅、汞、镉、砷、铬等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遵循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换”原则,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中明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实施铅、锌、铜冶炼行业企业提标改造,推动电镀企业入园,将企业入园与调整产业结构、清洁生产、工艺提升改造相结合,实施园区废水提标改造与深度治理。

四、有效管控嘉陵江流域尾矿库环境风险

持续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区域内尾矿库环境风险监管详实综合数据库,全面掌握流域尾矿库整体情况,完善“一库一策”环境风险治理方案,对排查出的各类环境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时限,督促尾矿库企业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并建设针对尾矿库尾水排放及下游监测断面水质的监测监控和监测井设施。到2022年,在用湿排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位移、浸润线、库水位等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干式堆存尾矿库要实现对坝体表面位移的在线监测,尾矿库实现周边环境监测、地下水质监测、尾矿水排放水质监测以及下游监测断面水质的监测监控。完成甘肃省嘉陵江流域尾矿库环境风险监管相关数据库建库工作。

五、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水平

坚持“提升能力,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化核与辐射“放管服”改革,强化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转移备案程序,简化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定期开展放射性药品、试剂等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全过程监督检查,防范辐射安全风险。加强对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管,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核与辐射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实现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辐射事故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人员技能培训。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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