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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深入推行农村清洁化用能。
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推动能源生产清洁化、消费电气化、配置智慧化,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开展示范项目建设,在有条件地区推行整村试点,探索适合海岛农村电气化和零碳用能新模式。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村民生活等领域电能替代,鼓励居民炊事、卫生热水等以电代气。打造琼海市会山镇加略村和琼中烟园村综合能源示范村等示范工程。引导新建农房执行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农房节能改造,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到2030年,电能成为农村用能的主要方式,占比进一步提高。
(四)构建低碳化海岛交通系统。
1.加快交通运输能源清洁转型。
建立全省全域性绿色、智慧、高效的新型交通网络体系,加快交通电气化进程,推动航空、铁路、公路、航运低碳发展。进一步推动公转铁、公转水,显著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充分利用既有环岛高铁,有序推进“海口经济圈”“三亚经济圈”城际铁路规划,构建以铁路为骨架的岛内客货运输体系。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机场能耗中的占比,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推动码头等改建岸电设施,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推进港口原油、成品油装船作业油气回收。建设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公交场站、物流中心等公共区域的充电桩与充电站,形成高速公路和城乡充电网络。打造全省统一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监管服务平台,推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全岛“一张网”运营发展。以液化天然气(LNG)为主,压缩天然气(CNG)和充电为辅,推动原有加气站进行改造升级。
2.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船应用。
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和相关扶持政策,分阶段分领域逐步推进全省各类汽车清洁能源化,建设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加快推进社会运营交通领域清洁能源化,以轻型物流配送、城市环卫、租赁车、网约车等领域为重点,推动新能源车替代,鼓励私人用车新能源化。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老旧船舶,加快电、氢等新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推进船舶“油改气”工作,重点在海口、琼海、三亚、三沙以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地建设船用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发展天然气车船。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运营领域车辆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私人用车领域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达100%。
3.建设低碳智慧交通物流体系。
加速发展货物多式联运,因地制宜推动公铁、公水、空陆等形式多样的多式联运发展,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积极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在城市轻型物流配送、邮政快递、铁路货场、港口和机场服务等领域应用。引入物流企业加强智慧运行,优化物流路线布局,整合运输资源,提高利用效率,推进系统化节能降碳。继续完善冷链食品可信追溯平台体系,鼓励大型企业建设冷链物流供应链数字平台,提升物流信息服务水平。“十四五”期间,全省公水联运集装箱比例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30年,力争构建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积极打造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4.打造全岛绿色出行友好环境。
加快推进全岛智慧交通一张网,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共交通向乡村延伸覆盖,建设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提升公共交通品质与吸引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发展省内重点城市的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服务系统,强化省内公共交通与慢行交通衔接,增强公众绿色出行意识,打造全岛绿色出行友好环境。到2025年,提高绿色交通方式分担率、增加绿色出行方式吸引力,进一步提高绿色出行水平,加快构建形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到2030年,三亚等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70%以上,打造绿色生态交通,努力争创国家绿色交通范例。
(五)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多措并举推动蓝碳增汇。
高标准建设蓝碳研究中心,搭建科研创新交流平台,开展蓝碳核算与监测技术、增汇方案、投融资机制等研究。积极参与蓝碳标准制定,开发各类碳汇方法学,开展试点示范,挖掘我省蓝碳潜力。依托重点园区高校和科研机构,探索开展南海海域地质碳封存、碳封存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积极推进地质碳封存标准规范和监测技术体系。开展蓝碳生态系统提升工程,落实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基于生态系统的海岸带综合管理。到2025年,新增红树林面积2.55万亩,修复退化红树林湿地4.8万亩。2.稳步推动林业固碳增汇。
落实国家公园体制,将抓实抓好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作为生态立省的重中之重,充分挖掘海南林业资源碳汇潜力。持续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指标核算研究,推动森林资源价值核算试点工作,为政府工作决策提供支撑。实施生态系统重大修复工程,以环海南岛重点海洋生态区和海南岛中部山区热带雨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推进中部山地生态保护修复区、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区、台地平原生态修复区、流域生态廊道生态保护修复区等四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生态修复。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扩大和优化城乡绿化空间与质量。通过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着力增加森林碳储量;改造低质低效老残林,提高林地生产力、森林经营效益和森林碳汇。研究成立海南省林业碳汇研究中心。
3.挖掘农业固碳增汇潜力。
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采用保护性耕作措施、扩大水田种植面积、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采用轮作制度和土地利用方式等,使土壤有机碳库产生显著差别,将农田土壤由碳源转化为碳汇。增加因地制宜推广保护性耕作,坚持有机无机肥料配合施用,开展农作物轮作及其多样性种植。推进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低碳农业模式。研发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分区域、分类型推动农业固碳试点示范项目,提升农业系统碳汇增量。
(六)强化低碳科技创新支撑力。
1.加强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支持省内外企业、高校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绿色技术基地、创新创业基地,鼓励各类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型企业梯队,并通过合作开发、技术入股等方式,联合承担各类绿色低碳科技研发项目。围绕清洁能源替代、节能减排等关键领域,立足应用导向,强化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攻关,在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工业流程再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生态碳汇等重点领域加强前沿探索与创新实践。将低碳技术研究列入省科技创新规划的重点,开展一批绿色低碳领域的科技创新研究项目,推动解决制约低碳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问题。
2.构建低碳领域科技创新平台。
搭建低碳科技创新平台,将产业和科研深度融合,探索重点科技项目,协同推进成果转化与试点应用工程。完善绿色技术全链条转移转化机制,推进绿色技术交易应用,建立绿色技术转移、交易和产业化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支持国内外一流科研机构针对低碳科技设立分支机构、重点研究所或孵化中心。联合国内高校、科研机构打造低碳智库平台。
3.推动低碳技术成果应用示范。
推广先进成熟的国内外绿色低碳技术,在省内开展示范应用。立足我省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应用国内外低碳技术,构建可再生能源生产体系,扩大应用场景。在省水泥、石化化工等重点排放领域开展可再生能源替代示范,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依托国家气象观象台,建设温室气体气象观测站网,开展区域生态碳汇模拟分析评估。积极探索使用国家二氧化碳监测科学实验卫星等科学监测数据,对全省碳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开展碳捕捉、封存和利用(CCUS)示范,以福山油田CCUS项目为范例,在水泥、石化和化工领域推进二氧化碳捕捉、封存和利用等技术试点工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温室气体控制、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更可靠有力的技术支撑。到2030年,CCUS等技术得到更广泛应用,碳封存能力达50万吨/年。
(七)创建高水平绿色低碳社会。
1.全省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厉行节约,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遏制餐饮浪费等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行为。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创建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优先在各类大型商场营造绿色消费场景,并逐渐推广到全省购物中心、超市、专营店等,提升游客在岛绿色消费水平。鼓励居民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严格落实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制度。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国有企业率先全面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做好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在海口市、三亚市、文昌市、琼海市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样板城市,在其他市县创建不少于70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样板乡镇。在充分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全域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60%。到2030年,初步建设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2.积极发挥碳普惠机制作用。
研究制定系统科学、开放融合且符合海南生态产品特点的碳普惠机制。优先选取涉及旅游消费吃、穿、住、用、行等密切相关产品,统一制定碳普惠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标识,建立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碳减排量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率先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碳中和实践活动,通过植树造林、认养珊瑚、购买绿色电力、驾驶新能源车等方式中和自身碳排放,带动更多社会主体参与碳普惠活动;发挥“海易办”APP已有的平台功能与数据资源,开发“碳账户”管理系统,建立绿色低碳行为相关数据收集分析平台,探索开展碳普惠应用实践。到2025年,初步建立全省碳普惠应用平台,基本建成应用场景丰富、系统平台完善、规则流程明晰的碳普惠系统。到2030年,碳普惠机制更加健全,形成人人低碳的良好氛围。
3.推动企业落实绿色发展责任。
推动企业承担绿色发展的社会责任,激发企业自觉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内在动力。通过政策引导,实施清洁生产评价、能源审计等,鼓励企业加大对环保事业的投入,将环境成本纳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之中,倒逼企业减少其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持续实行双强制绿色采购“全省一张网”,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等高端品质认证,鼓励电商企业、市场、商场、超市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建立企业承担绿色发展责任的评估体系,对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表现和绩效进行评估,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通报。
(八)开拓国际交流合作新模式。
1.深化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主动对接国际规则,积极举办各类论坛、交流会议、搭建展示平台,深化绿色产品、技术、经济等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绿色国际合作机制创新,形成国际低碳岛建设的海南经验。用好海洋合作与治理论坛、绿水青山生态文明济州论坛、海南—加州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对话、澳门国际环保展等外宣平台,发挥海南在“一带一路”的地缘优势,深化在应对气候变化、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的国际气候变化务实合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探索开展减排项目及配额互认,服务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充分挖掘利用博鳌亚洲论坛资源,联合东盟各国科研机构,重点开展“自由贸易港低碳建设—区域气候使者行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应对气候变化与红树林保护行动”、“能源与气候(空气污染防治协同)行动”、“蓝碳城市与海洋减塑行动”等应对气候变化合作项目。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等在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方面开展对外合作交流。谋划海南可持续发展示范工作,争取国家支持海南成为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示范样板,开展SDG大数据综合应用示范。
2.加强绿色经贸技术交流合作。
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开放前沿优势,积极引进全球优质资源,鼓励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进口。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加大自主品牌培育,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认证,提升出口商品附加值,鼓励企业全面融入绿色低碳产业链。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原辅料减免关税政策,形成成本优势,打造海上风电装备出口制造中心,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开拓东南亚市场。支持科研机构与企业协同开展先进生物降解材料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鼓励面向东南亚等潜在市场进行合作推广。在绿色技术、绿色装备、清洁能源等方面加强与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推动供应链管理、咨询、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与制造业协同走出去。切实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碳金融国际合作与交流,建立并深化与全球领先的碳金融机构和人才的交流合作机制,努力将海南打造成我国碳金融国际交流和合作的支点与窗口,促进省内碳金融产业转化,全力助推省内碳金融企业“走出去”。
3.探索共建自由贸易港绿色发展联盟。
积极发挥对外开放的前沿优势,全面对标接轨国际,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国际合作,积极搭建生态低碳合作平台,开展绿色低碳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强化与其他自由贸易港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与贸易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建设信息共享平台、技术交流平台与高端智库平台,共担绿色发展责任,开拓绿色发展模式,探索共建自由贸易港绿色发展联盟。
四、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专项工程
聚焦重点任务相关领域,谋划推动一批特色、亮点工程,作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为碳达峰工作提供坚实支撑,引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深入实施和系统推进。
(一)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建设工程。
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重点项目建设,优化整合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要素,提高电网与各侧的交互响应能力,实现源、网、荷、储深度协同。智能输电建设方面,持续优化主网架,高起点高标准建设500千伏主网架,加快建成投产覆盖全岛的500千伏口字型环网,进一步形成覆盖全岛的“日”字形目标网架结构。在智能配电建设方面,全面推进以故障自愈为方向的配电自动化建设。在智能用电方面,加快推动“新电气化”进程,促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和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积极推进电力需求响应,加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持续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效。在数字化方面,充分发挥能源电力大数据“生产要素”和“算力+算法”叠加倍增效应,以数字电网赋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到2025年,力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电量比重分别达85%、75%左右,科学合理控制尖峰负荷规模,以智能配电网及智能微网建设为突破口,探索构建源网荷储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成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省。到2030年,力争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75%左右,清洁能源装机比重92%左右,大电网与配电网、微网、微网群协调发展的电网形态基本形成,逐步形成占年度最大用电负荷5%左右的需求侧机动调节能力,大幅度提高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全面建成数字电网、全面建成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省。
(二)重点园区低碳循环发展工程。
推动现有园区循环化、节能低碳化改造。着力在产业园区构建循环型产业链,抓好石化、化工、造纸等重点企业资源消耗减量化。以提高资源、能源的投入产出效率为主线,围绕资源输入、利用、输出三个环节,紧抓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各产业体系和企业发展的上下游衔接更加紧密,形成企业之间、产业之间大循环大发展的格局。开展化工类园区与绿色能源消费融合,重点推进绿氢化工示范工程建设。到2025年,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方临港产业园区、三亚市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工作。到2030年,基本完成全省重点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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