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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十四五建立第二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

2022-09-01 10:23来源:酒泉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甘肃风电风电基地风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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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资源承载能力

酒泉市横跨两大内陆河流域的三大水系,即:黑河水系、疏勒河水系和苏干湖水系;境内主要河流19条;天然湖泊3处,(大苏干湖、小苏干湖、德勒诺尔湖);共有冰川1942条,冰川面积1485.50平方公里,储水量753.27亿立方米。根据《酒泉市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报告》(河海大学,2020年10月),全市水资源总量为41.03亿立方米,其中:自产水资源量为13.62亿立方米,入境水资源量32.77亿立方米,出境水资源量6.8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49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可利用量为30.8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为22.19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为8.66亿立方米。根据水资源利用“三条红线”指标,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1.08亿立方米以内,到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2.05亿立方米以内,则2025年用水总量应控制在21.565亿立方米以内。经估算本规划中风电项目用水量每年1万方,光伏项目用水量每年219万方,光热发电项目用水量每年175万方,火电项目用水量每年1514万方,本规划实施后总用水量约每年1909万方。酒泉市地表水可利用量为22.19亿立方米,能够满足本规划项目的用水需求。具体项目开发阶段应根据酒泉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有关规划进一步明确本规划中风电、火电、光电等项目的具体供水来源。

3.土地资源承载能力

酒泉市位于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西端的阿尔金山、祁连山与马鬃山之间,总面积占甘肃省面积的42%,酒泉市累计建设用地面积10.68万公顷,耕地保有量24.9万公顷。经估算本规划中风电项目占地为0.44万公顷,光伏项目占地3万公顷,光热发电项目占地0.9万公顷,火电项目占地0.01万公顷,规划总占地面积为4.21万公顷。酒泉市地广人稀,土地资源丰富,土地资源承载能力较强,规划建设项目需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利用。

4.能源资源承载力

酒泉市风能资源得天独厚,境内瓜州、玉门素有“世界风库”和“世界风口”之称,风能资源理论储量2亿千瓦,可开发量1亿千瓦,占全省储量的80%以上,是国家首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

酒泉市太阳能资源丰富,光电理论储量20亿千瓦,光电可开发量10亿千瓦,年平均日照时数3300小时以上,太阳能辐射量仅次于西藏地区,是全国最具开发潜力的光伏发电基地。

酒泉市能源资源在前期开发率较低,清洁能源资源承载力相对较高。

(四)环境影响预测评估

1.火电

本次“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较“十三五”期间新增火电项目200万千瓦,燃气发电项目200万千瓦。通过计算,本规划实施后火电项目共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分别为:二氧化硫每年约34.22吨、二氧化氮每年约15.21吨、一氧化碳约0.49吨、总悬浮颗粒物约0.76吨、二氧化碳约3291.2吨。

本规划新增火电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推广应用节水技术,新建火电项目应用大容量、高参数、空冷、超临界燃煤机组。继续实施“上大压小”工程,推进小机组淘汰退役和燃煤机组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高效环保热电联产机组,能够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水电

本次水电规划新增装机规模10万千瓦,水电开发过程中应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划环评的有关意见进行水电规划设计,保障拟开发项目选址选线的合理性,优化工程布局以减少或避免对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空间的占用。水电规划在进行充分论证并采取合理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可控。

3.风电、光伏发电

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可替代大量化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显著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对环境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且积极作用。本规划中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分别较“十三五”期间增加1460万千瓦和1000万千瓦,本规划实施后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每年可分别节约标准煤840万吨、480万吨。

规划的风电、光伏电站建设后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和施工噪音,运行期基本没有影响。在施工期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护措施,风电、光伏发电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可控。

4.生物质发电

“十四五”期间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6兆瓦,生物质发电项目在资源消耗、用水节能、污染物产排指标等方面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生物质发电项目排放的烟气、废水、灰渣进行治理后,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能够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煤炭、石油开采

“十四五”末本规划每年达到950万吨的煤炭开采,每年80万吨的石油开采。煤炭开采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粉尘,粉尘应通过干法处理或者湿法处理,严密封存,防止二次污染。总体而言本规划中煤炭开采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相对不大。

石油开采污染大气环境的途径是油气挥发,油气挥发物与其它有害气体被太阳紫外线照射后,发生物理化学反应,生成光化学烟雾,产生致癌物和温室效应,破坏臭氧层等。规划各油气田采用密闭集精流程,并在联合站设原油稳定装置和集气站,回收轻烃,可大大减少油气开采过程中烃类的排放。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严格落实甘肃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通过调整规划项目选址选线、论证工程规模的环境合理性以及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等手段确保规划项目满足“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项目规划中应明确各类永久保护生态区域范围及边界,远离避让环境敏感区域。能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不断优化建设项目发展的空间布局,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六)结论

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可替代化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显著增加就业岗位,对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均具有积极作用。

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同时有利于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自然生态环境,环境效益显著。

八、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一)风险识别与估计

1.风险因素识别

社会稳定风险源主要体现在立项、审批程序,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资金,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程序和方案,资金筹措和保障,大气污染物排放、噪声和振动影响,固体废弃物影响,水土流失,项目单位六项管理制度,施工方案,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劳动用工,对周边交通的影响,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火灾、洪涝灾害,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媒体舆论导向及其影响等方面。

2.风险指数估计

根据单个风险因素的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对照风险估计判断标准,在未考虑风险防范措施前,综合评判项目初始社会稳定风险等级。风电、光伏、光热、水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建设项目,不存在较大风险因素,项目综合风险指数小于0.36,项目初始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判为低风险等级;煤炭、石油开采等能源项目及规划引进的现代高载能产业项目综合风险指数小于0.36,但由于在大气污染物排放、“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火灾、洪涝灾害,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方面皆存在较大风险,项目初始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判为中风险等级。

(二)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针对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采取加强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专题研究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加强公众参与、畅通诉求渠道、制定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社会稳定风险动态跟踪与监测制度、建立维稳工作长效协调机制等综合性防范化解措施。

针对本规划主要风险因素,制定专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在大气污染方面,依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实行工程防护措施;施工安全方面,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贯彻实施国家和甘肃省、酒泉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制定严密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严密的施工安全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制度、定期检查与跟踪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坚持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坚持进行安全教育制度;火灾、洪涝灾害等方面,制定防火预案、防洪涝灾害预案,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督施工人员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加强管理,一旦发生火灾,及时采取灭火措施。

(三)风险等级

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判标准,风电、光伏、光热、水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建设项目,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及风险程度有所降低,落实措施后的社会稳定综合风险指数有所降低,项目整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煤炭、石油开采等能源项目及规划引进的现代高载能产业项目,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后,最终社会稳定综合风险指数小于0.36,项目整体风险等级由中风险降为低风险,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风险分析结论

酒泉市规划重点项目主要为清洁能源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工程建设合法;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工程前置文件的审批,工程建设合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管理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工程论证和设计阶段不同专题研究报告提出的各项应对措施和要求,建立畅通的信息通报与问题反馈渠道,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可控。经综合分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九、投资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十四五”期间,能源产业总投资约2080亿元,其中:新增风电装机1460万千瓦,投资876亿元;新增光伏装机1000万千瓦,投资455亿元(含光伏治沙项目);新增光热装机104万千瓦,投资208亿元;新增调峰火电及天然气发电装机400万千瓦,投资193亿元;新增小水电装机10万千瓦,投资12亿元;开工建设玉门昌马抽水蓄能电站120万千瓦项目,投资约40亿元;新增生物质能装机6兆瓦,投资1亿元;电网建设新增投资约145亿元;油气产业建设投资约85亿元;煤炭勘探开发投资约65亿元。

(二)综合效益

1.经济效益

“十四五”时期,新增电力装机2974.6万千瓦,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新增2080亿元,年发电量新增达到500亿千瓦时以上,实现新增产值150亿元以上,为当地创造年均税收超过20亿元。清洁能源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能力强,能够带动形成产业聚集,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推动力。为我国能源供应更加多元化解决方案,减轻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实现节能减排战略目标,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基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社会效益

能源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可显著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居民人均收入,提升城市整体活力。不断提高政府财政税收,有利于政府统筹公共开支、改善民生,为城市平稳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同时也可带来清洁舒适环境,提升城市整体面貌,改善人民居住环境。能源涉及领域广、产业链长,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能力强,能够形成产业聚集和开发利用集中的区域,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推动力。“十四五”期间,能源产业预计总投资2080亿元,年平均投资额416亿元。按每增加1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可以增加的最终需求测算,酒泉能源产业的建设每年可以增加600亿元~700亿元的最终需求,对区域经济的推动作用巨大。

3.生态环境效益

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有效遏制和改善当地土地沙漠化加剧的趋势。光伏项目与农业设施相结合,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降低污染物排放,有利于改善大气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预计“十四五”末,清洁能源年发电量达到700亿千瓦时,按照替代火电考虑,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160万吨,实现减排二氧化碳5616万吨、二氧化硫67万吨、氮氧化物47万吨、烟尘27万吨。

十、政策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坚持统筹指导。在多规合一总体框架下,加强能源规划衔接指导、解读和宣传引导,坚持“三个统筹”,即统筹酒泉能源与甘肃及全国协同发展,统筹能源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清洁能源和传统能源发展,实现同向引领、协调推进。

——强化协调联动。坚持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严格贯彻国家要求,用足用好国家政策,监督落实地方和企业责任,重点加强项目引进,在建设用地、资金、人才、安全等方面加强保障力度。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管理职能转变,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二)完善行业管理

——完善深化产业政策。结合酒泉市实际,研究提出能源各领域导向性发展建议,规范引导地方能源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服务职能,落实酒泉市招商引资、能源建设鼓励政策。

——创新项目推进机制。发挥酒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及推广应用优势,围绕风光发电设备产业链做大做强,加大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企业的引进力度,大力发展配套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推进氢能、储能等项目落地,研究财税等地方支持政策,从项目谋划、审批、建设、运营全方位推动能源的开发和能源项目的落地见效。

——严守建设行业标准。充分落实国家能源行业技术、装备、能效标准体系要求,推进能源行业统计、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能源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构建更有利于地方调控和管理的能源行业建设标准。

(三)增强支持体系

——保障规划落地。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做好酒泉市能源规划发展实施保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全力谋划、尽力破解本地消纳、外送通道、调峰电源等制约能源建设和结构优化的突出问题;建立规划绩效评估考核机制,跟踪监督规划执行情况,开展年度、中期和终期评估,科学把握规划执行进度,适时进行规划调整。

——完善市场机制。充分落实国家、甘肃省政策,积极推动抽水蓄能机组、电化学储能、燃气调峰电站等优质调峰机组的辅助服务补偿机制落地实施;鼓励本地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拓展企业收益途径。强化招引延链,引进新能源基建安装业务的高等级资质企业入酒经营;鼓励本地建筑企业拓展渠道,提高新能源基建安装市场占有率,培育建筑产业新的增长点。

——加大财税支持。发挥政府财税政策的指导性作用,引导企业与社会资金投入,扩大投资规模,形成支持能源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甘肃省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各类补贴、减免政策,支持能源示范项目建设。

(四)强化服务保障

——支持项目投资融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引导政府财政投资、国家企业投资及社会投资加大在新能源项目上的投入力度,有意识地培育银企合作,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创造有利条件。引导政府提高对能源领域,尤其是新能源领域的投入力度,支撑重大技术研发、能源数据平台等建设。

——强化能源服务设施保护。建设完善的、强有力的能源服务保障设施体系,加强电力系统、油气管道等能源服务设施保护力度。加强基于能源安全、能源利用效率等因素的能源预测预警机制建设,及早发现风险隐患,降低能源安全成本。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将应急保障能力作为能源服务领域一项重要建设内容。

——增强新能源后市场服务。加强新能源后端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成立新能源服务协会,搭建企业交流对接平台。吸引新能源设备运行维护、技术改造等服务业企业入驻产业园,建立废旧新能源设备回收再利用示范区,解决新能源设备维护及回收再利用难题。成立新能源服务技术中心,建立新能源服务产业专家库,加强新能源设备操作维护、保养维修等服务人才培养,统一行业标准,提升技术水平,促进新能源健康可持续发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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