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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氢能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加氢站100座以上!电力交易增加制氢用电品种!

2022-09-22 17:19来源:广州市发改委关键词:氢能氢燃料电池加氢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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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效益分析

(一)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

氢能作为具有巨大潜力的产业,对区域经济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按照新能源行业的情况,其对国民经济的带动系数可达1.8以上。将有力地促进广州市经济结构调整升级。

(二)有利于引导本地的产业投资方向

本规划提出的氢能基础设施项目比较务实,具有显著的引导效应,为国有、民营和外资等多种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平台,对引导广州市的氢能产业发展也将起到奠定基础的作用。

(三)改善就业状况,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氢能产业的发展可带动包括下游产业和服务业在内的一大批相关行业,促进当地的就业,有力促进区域城市化进程。根据开发经验和统计数据,结合本规划项目特点,预计本规划实施至2030年可新增1000个直接工作岗位。

(四)有利于改善地区文化

本规划提出的氢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技术先进,对职工的素质要求较高,能够为广州市高素质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有利于促进本地及周边地区的文化、教育发展。

五、环境影响分析

(一)环境影响分析

氢能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这四个方面:

1.废气

加氢站正常运行过程中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制氢站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为碳排放。采用不同的制氢工艺,碳排放量也不同。煤气化制氢技术碳排放量大,生产每公斤氢气产生的二氧化碳约为30.2kg;天然气重整制氢技术生产每公斤氢气产生的二氧化碳约为8-10kg;甲醇制氢生产每公斤氢气产生的二氧化碳约为20.6kg。火电电解水制氢生产每公斤氢气产生的二氧化碳约为35.8kg,为碳排放最大的制氢工艺。

通过选用碳排放量低的制氢工艺可有效减缓制氢站对环境的影响。从温室气体减排的角度看,清洁能源(如太阳能、水能、风能)电解水制氢是最环保的工艺路线,化工副产制氢次之,化石能源制氢的碳排放量最大。

利用清洁电力制氢有利于促进新能源弃电的消化,也可大幅降低制氢成本。我国可再生能源丰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力度居世界前列,新能源新增及累计装机容量均排名世界第一,但新能源电力发电量受季节及气候影响波动较大,无法满足用电侧负荷的稳定性,因而弃风、弃光、弃水现象十分严重。2018年全国平均弃风率为7%、弃光率为3%、弃水率为5%,弃风率最高的地区弃风率达23%,弃光较严重的地区弃光率达16%,清洁电力的消纳形势严峻。因地制宜发展水电解制氢前景广阔,在弃电严重的地区,有望成为消纳清洁电力的解决方案。2018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弃电量约1,000亿千瓦时,若全部用于电解水制氢,理论上可转换为180万吨氢气。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

2.废水

加氢站正常运行过程中排放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水、初期污染雨水,经隔油处理后统一排至市政管网。制氢站制氢技术有多种选择,广州市推荐采用低碳环保的制氢技术,清洁能源制氢等,进而减少污水排放。

3.固体废物

加氢站产生固废为一般固废,如生活垃圾或施工期间产生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固废进行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通过市政部门进行处理。施工期间产生建筑垃圾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到指定区域填埋处理。

制氢站制氢技术有多种选择,广州市推荐采用低碳环保的制氢技术,清洁能源制氢等,进而减少固体废物的排放。制氢过程中,废催化剂可采用回收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噪音

制氢站及加氢站正常运行过程中噪声源主要为氢气压缩机、风机、搅拌器、放散管口等。噪声对人体的危害表现为引起头晕、恶心、失眠、心悸、听力减退及神经衰弱等症。加氢站、制氢站作业场所噪声应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等要求,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应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要求。此外,建设单位应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控制设备产生的噪声危害,使受其危害的人数及程度尽可能地降低。具体可采取措施如下:

(1)各产生噪声的装置均集中、低位布置。

(2)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

(3)通过降低管内流速、增加管壁的传导损失和在管道外铺设隔声层等措施降低管道噪声。

(4)正确进行设备选型,采用隔声罩、基座减振和软管隔振等降低设备噪声。

(5)大型动力设备基础,如:压缩机基础,采用桩基等基础型式来减少振动影响;采用隔振沟等措施来减少振动的传播。同时,压缩机设置在压缩机厂房内,尽量减少噪音对其他作业场所的影响。

(6)进入噪声区的人员,佩戴个体防护耳塞、耳罩。

(二)环境效益分析

氢能源具有环境好、安全性强、能量密度大、转化效率高和使用范围广等优势,对降低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和降低能源消耗等有着重要意义。有数据显示,氢的单位燃烧热值大约是汽油的3倍。氢燃料电池工作原理是氢气通过燃料电池的正极当中的催化剂分解成电子和氢离子(质子),质子通过质子交换膜到达负极和氧气反应变成水和热量,对应的电子则从正极通过外电路流向负极产生电能,工作过程中只产生水,不产生任何温室气体,几乎不构成对自然环境的污染。

柴油机的燃烧特征决定了柴油机排气中含有CO、HC、NOx、PM和粉尘。根据本规划,发展氢能基础设施,以氢燃料电池替代车用柴油机,可有效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到2025年,可实现柴油替代10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9.22万吨/年。

六、安全管理

氢气为无色无味气体,相对空气比重为0.07,沸点-252.8℃,引燃温度500至571℃,爆炸下限为4.1%,爆炸上限为75%,危险性类别为第2.1类易燃气体,具有易燃易爆性、热膨胀性、氢脆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或明火即爆炸。气体比空气轻,在室内使用或储存时,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火星会引起爆炸。泄漏在空气中较高浓度时还会有令人缺氧甚至窒息的风险。因此,氢能基础设施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安全是第一要素,这也是氢能产业能否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建立安全管理机制

加氢站经营主体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风险管理体系、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氢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当张贴在醒目位置,并严格执行。严格落实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制度,发现加氢站存在事故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加氢站只能通过加氢机向汽车储氢瓶加氢,禁止向其他容器加氢,禁止在站外加氢。

(二)强化氢能基础设施安全保障

1.加强操作人员培训

针对氢气制备、储运、充装、加注各环节,强化安全生产和运营操作规范学习,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专业技能、企业安全培训和不定期检查。

运维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操作证书上岗。如:加氢操作人员需取得气瓶充装证书,管理人员取得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管理证书等。

2.设备定期安全检查

对氢能制取、检测、储存、运输高压装备、加氢站设备定期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分析各种极端情况下的各种潜在危险风险和故障。对氢气压缩机、储氢罐、加氢机等关键设备设置安全泄压装置、切断阀、温度、压力、流量超限报警、停机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并设置置换吹扫口。储氢罐需进行耐压及气密性实验,并进行周期性设备检查、安全部件校正。

3.安全消防设施设置

氢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运行过程中潜在的泄漏、静电、火灾、爆炸等危险。氢气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防泄漏:采用安全联动系统,在加氢站进气总管上设置紧急切断阀,并设置紧急时便于及时切断气源的手动紧急切断阀。

防静电:安装防静电设施和防雷保护设施,并采用接地措施。

防火防爆:安装火焰报警探测器、紧急放散装置(集中放散管上设置阻火器)、氮气吹扫装置等,加氢站关键部位根据《GB50516—2010加氢站技术规划》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栓设备。

4.强化氢气运输监管

强化车用氢气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轨迹、驾驶员驾驶行为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

5.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加强氢能制取、储运、充装、加注各环节应急处理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切实可行、处置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氢能生产、储运、加注和使用中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确保生产运营安全。

6. 打造氢安全智慧监控管理平台。

通过氢能源生产监控系统、危化品监管系统、加氢站氢能管理系统、氢能源车辆实时监控系统,打通制氢厂、燃料储罐、加氢站、氢燃料重卡运输、氢能源车等各方数据,实时获取各项监测预警信息,第一时间进行风险处置及资源调度,有效掌握上下游动态,实现信息共享。提升各方时间处理速度,形成氢能全产业链数字化管理服务能力,为氢能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选址和安全布局

1.选址的一般要求

氢能基础设施,特别是加氢站,由于其需要靠近用户,其选址设置,应该根据地形、地貌、风向、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及周边地区人口、居民区分布现状,进行总体布局,有可能造成危险的装置,要充分利用项目所在地的地形地貌、风向、周边环境合理布局,力求把对相邻单位和设施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总图方案尽量做到地势平坦、不窝风,与周边设施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设计规范的规定。

选址临近码头设施或涉及影响部分规划港口岸线和港口陆域,可能影响港口运营安全,需要进行深化论证并根据论证结论优化调整选址方案,具体项目在立项阶段应充分征求意见,确保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加氢站等氢能基础设施选址、设计、施工、运行及安全管理,应符合《加氢站技术规范》(GB 50516-2010(2021年版))、《加氢站安全技术规范》(GB/T 34584-2017)、《氢能车辆加氢设施安全运行管理规程》(GB/Z 34541-2017)、《移动式加氢设施安全技术规范》(GB/T 31139-2014)、《加氢站用储氢装置安全技术要求》(GB/Z 34583-2017),以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等有关标准规定。

2.城区选址要求

根据《加氢站技术规范(GB 50516-2010)(2021年版)》,“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立一级加氢站”、“城市中心区的加氢站等,宜靠近城市道路,但不应设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在符合加氢站相应安全间距要求的条件下,可以在城区建设二级、三级加氢站及合建站。广州市的城区相关设施建设已经趋于成熟,而加氢站作为新能源设施,择取新的理想位置有一定的难度。这需要各部门加强协调,挖掘潜能,灵活处理,以释放土地资源。为利于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交车、环卫车、出租车、私家车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匹配《广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0年)》各阶段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目标,在做好安全评估、与周边重点敏感设施依法保持合理距离的前提下实施,中心城区的加油加气站在市场成熟时可转为加氢站。

(四)氢能基础设施安全提升措施

为了进一步降低高氢能基础设施潜在的安全风险,可以引入科学的分析及管理方法。在项目选址、设计阶段,引入定量风险分析(QRA),生产流程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安全仪表功能SIL定级分析并设置安全仪表系统(SIS),提升氢能基础设施的安全性。

在当前工程设计标准规范中,多数情况下安全距离的设置只考虑了防火安全距离的要求,对于防爆等还停留在原则要求的层面上,并没有可执行的明确规定,可研究制定相关团体标准。在氢能基础设施的选址评估和安全布局方面,可以参照发达国家经验,并根据《GBT 37243-2019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的规定,推行先进的“定量风险分析(QRA)”方法。通过科学计算来检查、复核规范要求的安全间距值,确定合理的安全间距,并允许通过增加安全阻隔遮挡措施,解决选址中出现的困难。例如,项目选址为非化工区,氢气站外部间距建议除应满足标准规范要求外,也允许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以推进加氢站项目审批、建设和进一步降低项目的潜在安全风险。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

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全市各有关部门、各区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管理办法,形成日常监督管理以区级为主、重要事项市级协调处理的工作机制,支持项目推进落地建设。根据《广东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粤发改产业函〔2020〕2055号),结合广州市实际,具体明确如下: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编制氢能基础设施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阶段性评估和规划调整;负责制定氢能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发展相关扶持政策;负责衔接核实本规划布点与企业投资项目申请,依法开展项目投资备案。

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加氢站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加氢站运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加氢站日常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将批准的氢能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按程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规定办理规划用地审批等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权限范围内氢能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氢能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配套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审批。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市氢能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并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氢能基础设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安全监察等工作,核发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并指导制定氢能基础设施领域相关团体标准。

财政部门负责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制定制氢补贴、加氢站运营补贴等扶持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支持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协助相关部门支持条件允许的加油站同步规划加氢站。

气象部门负责氢能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以及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监督检查等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涉氢车辆的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许可及行业监管工作。

(二)强化要素支撑

1.制氢基础设施建设保障

加快推进广石化、广钢气体等企业制氢项目建设,允许企业在厂区外建设车用氢气提纯装置和集中充装设施,提高氢气供应能力。

允许在加氢站内电解水制氢,落实燃料电池汽车专用制氢站用电价格执行蓄冷电价政策,积极发展谷电电解水制氢。允许发电厂利用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在厂区或就近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富余蒸汽热解制氢项目。

2.加氢基础设施建设保障

允许在物流园区、露天停车场、公交站场和燃料电池汽车比较集中的路线利用自有土地、工业用地、集体土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土地,在满足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建设自用加氢站。

鼓励利用现有加油(气)站改扩建加氢站,在满足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前提下,重点支持油、氢、气、电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建设,现有加油(气)站在红线范围内改扩建加氢站的,可视为已纳入本布点规划。新布点加油站原则上应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

对现有加油(气)站红线范围内改(扩)建加氢设施但不新增建(构)筑物,原已办理加油(气)站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无需再办理加氢站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新增建(构)筑物的依法依规办理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原未办理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加油(气)站改(扩)建加氢设施,应依法依规处理后,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审查验收意见及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报告结论核发充装许可证。自用型加氢站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后,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不需办理充装许可证。

3.资金保障

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目前政策覆盖不到的部分,结合氢能产业发展需求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

(三)建立评估机制

为确保规划落地,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跟踪产业发展趋势,调整和优化技术路线。根据规划实施及氢能产业发展情况,对规划进行动态管理,使氢能基础设施成为氢能产业发展的坚实基础。同时,完善推进机制,促进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保障氢能基础设施安全、健康、持续发展。

(四)鼓励创新发展

通过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先行先试,创新发展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广州经验,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一是鼓励新能源制氢项目实施,尤其是利用弃电、弃风、弃光、弃水制氢项目,进而从源头上实现减碳排放;

二是探索开展液态储氢、有机质储氢、固态储氢等储氢新工艺、新技术试点,推动储氢技术的发展,解决氢气的存储问题;

三是利用电力市场改革的契机,探索在广东电力交易平台上增加制氢用电交易品种,以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核电及谷电等资源。

(五)注重安全发展

在推动氢能基础设施发展的同时,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加强氢能基础设施设计、建设、运营监管,制定和完善标准规范,确保其在设计、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符合安全标准规范要求,同时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其安全、可持续的发展。

(六)做好宣传引导

加大氢能推广宣传力度,建立宣传保障机制,制订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媒体、网络、会议、讲座等多种形式,普及与氢能相关的知识与技术,提高社会公众和企业对氢能的认知与认同,吸引企业、团体、个人参与氢能产业的发展,逐渐形成有利于氢能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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